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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貧道長3

    簡單地說,實驗測出來的。

    不知樓主是不是想問光速不變是怎麼來的。

    順便提一句。

    有倆物理學家,邁克爾遜和莫雷,他倆測光速,就想,地球在運動,光在運動,那麼在不同方向上測得的光速應該是不一樣的。於是就設計了一個實驗,結果出來之後全傻眼了,哪個方向都一樣。後來也陸續有實驗得出同樣的結論。

    後來就是愛因斯坦根據光速不變推匯出狹義相對論了。

  • 2 # 語境思維

    這個問得好,就該刨根究底,這才是科學精神!有人說,實驗測出來的嘛。哪個東西不要實測呢?否則就談不上物理。

    當邁克爾遜莫雷實驗,發現光的傳播與“以太風”無關,興奮不已,猝然斷言:光的傳播不需要介質。全然不顧機械波、聲波的傳播需要介質這個基本的物理邏輯。

    愛因斯坦也天才大發:廢除了引力場方程中的宇宙真空場,說設定宇宙常數是他一生中犯的最大錯誤,其實他當時是稀裡糊塗,並不是對相關物理機制明明白白,他在湊合。

    可是後人,如獲至寶,大肆誇張,以至於真空虛無論、空間彎曲論,甚囂塵上,被搞得神乎其神。

    難道,上帝也喜歡搞雙軌制、特權制、量人兌湯麼?波源都是諧振子震盪,難道說,機械波與聲波就該需要介質傳播,而電磁波與光波、引力波就搞特殊化,不需要介質傳播?這是什麼神邏輯!

    現在的主流科學家,搞和稀泥,說光子是電磁波的傳播子,這又是一個神邏輯:光子本來就是電磁波的一個波長、一個週期、一個量子,怎麼就成了傳播子?這顯然在該概念的惡性迴圈,違背同一律的邏輯法則嘛!

    種種跡象與實驗表明:過去的以太說法,並不是空穴來風,麥克斯韋也不是吃素的。問題是:認為“以太是靜止的”是錯誤的,真正的以太,是以光速而無序運動的真空漣漪。

    當你輕輕劃一下火柴,立馬發出火光,以光速運動,你有這麼大的神力麼?螢火蟲發光,肚子裡有那麼大的神力麼?一下子就以自然界最高的光速輻射?顯然不可能。

    真實的機制是:擦火柴,電子被加熱,產生電磁振盪,推壓周圍的本來就以光速運動的真空漣漪向四面八方,以多米諾骨牌效應的方式,一波一波地向四周擴散開來,與一石激起千層浪是一個道理(水分子本來就高速運動)。

    所謂電磁波,其實是承載電子繞軌振盪能的真空介質波。“繞軌震盪”是電磁波與電磁場的總根源。電子繞軌幅度各不相同,有大小不一的頻率簇,一束電磁波是不同頻率的混合譜線。

    所謂引力波,其實是承載電子與核子的自旋震盪能的真空介質波。引力子就是一個真空漣漪子。“自旋震盪”是萬有引力的總根源,對應的是粒子內秉的轉動慣量、引力質量、引力場、引力勢能、電偶極子、粒子電荷、自旋角動量、自旋磁矩。

  • 3 # B56480322

    這只是數學錯覺而已。

    數學是人類發明的,我們透過想象認定自然數是可以無窮大的,實際上,自然界任何東西都有極限,物理上本來就是沒有無窮的。

    所以光速這個概念,其實跟珠穆朗瑪峰高度是一樣的,自然界的某種極限而已。

    事實上,單純考量速度的話,是可以超越C的,只不過物理學的基本觀察構建在光子上,因此速度超越C之後,觀察就跟不上變化了,觀察落在變化後面,感官上就是落後於時間,也就是時間變長了。因此如果建設超光速飛船的話,船上的時鐘過1年,地球的時鐘已經過了2年甚至更長,超光速飛船回航後,宇航員要比他的同學年輕。

    因此,只要物理觀察方式不根本改變,光子就是我們依據觀察的根本,凡是超越光速的都會帶來時空變化,因此時空值恆定時,光速永遠最大。

  • 4 # 阿袁88

    我們宇宙的光速是由我們宇宙大爆炸那一刻決定的本宇宙常數。不同宇宙大爆炸,其中的宇宙常數、規則等都不一定相同,在奇點(11維時空)向我們4維時空跌落(大爆炸)時,會出現無數個解,也就可能出現無數個宇宙。我們只不過是其中之一,只不過我們宇宙出現出現可以理解宇宙的生命——人。於是我們認為光速是宇宙常數,把其中一解,當成唯一解了……

  • 5 # 馬易上樹

    這個問題我也想問,但我估計沒人能回答。現在人類對世界的研究其實還是很侷限的,過於微觀的和過於宏觀的,都是我們暫時無法真正理解的。我這裡說說我的思考,供參考吧。

    首先,我認為光本質上物質。所謂的波粒二重性,我認為是現象描述,意思是光具有波和粒兩種現象特徵。如果我們尋根究底,就要問,那光到底是波還是粒,我個人認為呢,粒是本質,波是特徵,在微觀世界,高速的粒子或許都具有波動特徵(個人推測)。

    其次,我就想,為什麼光速是30萬公里/秒,如果減速成20公里/秒行不行(現實中當然還沒有發現這個速度未必就是不行,畢竟科學是一直在發展的),行的話怎麼實現,不行的話又是什麼原因。而且,為什麼速度會出現如此巨大的跳躍呢,中間的速度(比如20萬公里/秒)去哪裡了?

    我思考的結論是:光速應該是光子脫離原子(或者是中子和質子)的速度,就類似於一個宇宙飛船要飛出太陽系的第三宇宙速度一樣。比30萬公里/秒更慢的速度不足以脫離出來,而更快的速度之前已經脫離出來了,因此,光速是一個恆定的數字(但我估計並不那麼恆定,只不過我們現在的技術還測不出來那微小的差距)。

    再回到前面的那個問題。那麼,微觀粒子的速度應該不是跳躍的,光子不過是正好逃離了出來的微觀粒子,沒有逃離出來的粒子運動速度則可以是低於光速的任何速度。如此的話,光速就只能是30萬公里/秒。

    光子在經過一些物質的時候,比如空氣,玻璃,甚至不透明的物體,宏觀的看,光會減縮,微觀的看,則是部分光子被吸收了,光子的動能轉變成了物質內部的能量或者熱能,這時光子的速度降低了,但是它卻不再是光子了,而是變成了其他物質的一部分了。沒有被吸收的光子,在經過其他物質(微觀的說,是原子與原子之間的空隙,相對於原子核而言,這個空隙真是太大了)時,經過引力的加速和減速,仍然保持速度不變。

    那麼有沒有比光速更快的速度呢?也有,黑洞大爆炸的速度。當年宇宙大爆炸時,速度一定快於光速,要不就不會爆炸了,我們都知道,黑洞是一個光都無法逃脫的存在。其實我們還可以設想,在一個黑洞裡,微觀粒子的執行速度也是可以超越光速的。

    但是,要說明的是,我的這個說法跟絕大多數科學家的說法不一樣的。科學家們做實驗怎麼測光速都是不變的,由此引出了一大堆玄而又玄的假設,時間扭曲,空間穿越啊。面對我的這種觀點,他們肯定會反駁說,微觀世界是一個與宏觀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時間和空間也不是我們認識的這樣的。

    我想說的是,微觀世界現在誰都不清楚,科學家們自己也不清楚,提出來的理論不過是看起來更正確的假設而已,時間和空間理論也是如此,誰也不能說自己就一定是對的。我的也是一個假設,我自認為能自圓其說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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