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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詞的意思是蹊:踐踏。牛踩壞了莊稼,就把人家
的牛奪了過來。比喻處罰太重。
這個成語出自春秋?魯?左丘明《左傳?宣公十 一年》。
春秋時,陳國的君主陳靈公和大臣孔寧、儀行 父都跟夏姬私通。有一天,他們在夏姬家喝酒,拿
夏姬的兒子夏徵舒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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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公對儀行父說:“徵舒像你!”
儀行父說:“更像國君!”
夏徵舒聽了十分憤怒,後來,他趁靈公不防 備,射箭殺死了靈公。孔寧和儀行父慌忙逃命到
楚國去了。楚莊王因為夏徵舒弒君而興師討伐陳 國,殺死了夏徵舒,並把陳國收歸為楚國的一 個縣。
楚國大夫申叔時對此頗有看法,楚莊王知道 了,當面責備他說:“夏徵舒殺了他的國君,寡人率 領諸侯討伐並且殺掉他,諸侯和本國大夫都來慶 賀,只有你不慶賀我,為什麼呢?”
申叔時說:“夏徵舒殺了他的國君,討伐並殺
掉他,是國君您伸張正義。但也有人這麼說:如果 有人牽牛踐踏了別人的田地,就該把他的牛奪走 (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
,牛踐踏田地的人, 確實有罪,但奪走他的牛,懲罰就太重了。現在把
陳國設定為楚國的縣,這不是跟奪別人的牛一 樣嗎?”
楚莊王聽了撫掌稱好。後來,楚莊王重新封 立了陳國。只是從每個鄉抽一個人帶回楚國,聚
居一地,稱為“夏州”,以旌表此次戰功。
蹊田奪牛 詞義: 蹊:踐踏;奪:強取。因牛踐踏了田,搶走人家的牛。比喻罪輕罰重。 詞音: xī tián duó niú 出處: 《左傳?宣公十一年》:“‘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 蹊田奪牛 春秋時,陳國大夫夏御叔的兒子夏徴舒,殺了國君陳靈公。楚莊王表示伸張正義,出兵伐陳,攻破陳都宛丘(今河南淮陽縣),把夏徵舒處死,隨即併吞陳國,準備將陳作為楚國的一個縣。 楚莊王出兵伐陳,曾得諸侯國擁護。得勝後,國內各縣大夫也紛紛致賀,楚莊王因此十分得意。 這時,出使齊國的申叔時回來,向楚莊王彙報出使的經過情況,此時什麼也不說就轉身走了。楚莊王很不高興,責問道:“陳國的夏徵舒叛君作亂,是我主持公道,處以應得之罪,誰都讚揚我做得對,為什麼你對這件事如此冷淡?”申叔時說:“我可以為自己辯白幾句嗎?”楚莊王勉強點了點頭。 申叔時說:“夏徴舒殺了他的國君,你出兵討伐而處死他,做得不錯。不過,假如有人說:只因牽著牛打人家田裡走過一趟,所以就該沒收他的牛——這樣說是對的嗎?牽著牛踩壞了人家的田當然不對,但是因此而沒收他的牛,處罰也過重了。諸侯擁護您,是因為您付伐有罪的人。現在把陳國併吞而為中國的一個縣,這卻是貪得了。用討伐罪人的名義取得諸侯的擁護,然後趁此侵佔別國土地歸為己有,恐怕不怎麼合適吧?” 申叔時所說的原文載《左傳·宣公十一年》:夏徴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 楚莊王聽了申叔時的話,覺得有理,便恢復了陳國,打消併吞的意圖。 “蹊田奪牛”,比喻輕罪重罰。(蹊,小徑,這裡用作動詞,意即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