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西風125435363

    不正常死亡到處都有,當然醫院也有,別的地方發生不正常死亡怎麼辦,醫院也照辦好了,至於那些藉機鬧事的,必須嚴肅處理

  • 2 # 孔山之叟gzq5391

    請專業機構鑑定,該誰的責任誰負。是醫院責任,醫院逃避可去當地法院起訴。不是醫院責任。無理鬧事也的受到懲戒。

  • 3 # 陽光牛128541287

    患者家屬與醫院打官司肯定耗不起,吃虧的總是患者家屬,唯一的辦法就是殺了黑心的醫生。因為她害命,一定要償命。

  • 4 # 善有善報036

    現在的鑑定中心和醫院沒有一點道德底線,為了利益已經喪失了良心和職業道德。我家病人在縣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期間,醫院為了利益利用重症監護室封閉管理做掩護,在伊川縣人民醫院連續多天輸過期三個月的失效藥(不排除是個別醫護人員行為),並且是關鍵降顱壓藥物,同時發現同科室其他病人也都輸的是同批號過期藥物,造成多人被致殘致死,作為證據只偷偷帶出來兩個空瓶,且當時發現後叫當班護士也到醫療廢料袋查看了,當初醫院承認給我家病人輸了五六瓶過期藥物,因為前期的醫療廢料已經處理了具體用多少用了多久沒法看到。後在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的聽證會上醫院又狡辯說那些藥是用到其他病人身上的,只承認給我們輸了一瓶過期藥,可鑑定中心竟敢做出顛倒黑白扭曲事實的鑑定意見,說“用一瓶和用多瓶性質一樣”,難道喝一點毒藥與喝一瓶毒藥的結果會一樣嗎?鑑定意見做出醫院用過期的責任5%,不知道是怎麼得出來的?連藥品說明書上的甘露醇的分子量182.17鑑定意見為180.14、甘油果糖氯化鈉沒有“反跳”作用,鑑定為有“反跳”作用,藥品作用和效能都牛頭不對馬嘴,難道他們比國家藥監局稽核過對外公佈的藥品說明書也有錯嗎?2015年4月11日到期至7月11日發現還再用,前後90多天竟鑑定意見為66天,這樣的鑑定意見能服人嗎?這不是為虎作倀是什麼?不尊重事實不尊重科學的鑑定中心沒有一點人性,資料寄到該中心要交費11100元,款匯到說需要180天,到180天后又通知開聽證會,開完聽證會又180天給我們出具這樣的結果,前後一年多時間,結果出來我們不認可向廣東省司法廳投訴後轉廣州市司法局受理兩個月後答覆“程式超7天,鑑定內容作為行政機關不便干涉”,現在沒有錢就沒有講理的地方!我殺他們這些畜生的心就有!

  • 5 # 使用者2847991706513

    正常死亡和不正常死亡!都是正常的!工作中的過錯,要一個沒有?哪就不行醫看病!什麼也沒有!也不可能出現不正常死亡!所以要幹就有事故,要沒有事故!就不看病,不就醫!

  • 6 # 往事隨風9203971

    醫療管司難打。我就是受害者。去年四月安微長豐縣醫院看腰。副院長翟江華叫我開胸。現嚴重至殘。現在正在告。也不知結果。醫院錢多。一次次醫療事故。他們不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早上起來怎麼有點噁心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