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死亡之後,首先是開具死亡證明書,如果在家裡死亡,由當地所在居委會,或者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書,如果是在醫院死亡,則由醫院開具死亡證明書。如果死者是意外死亡,比如車禍,自殺,溺水等,由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書。
2、家屬憑藉死亡證明書到當地派出所,登出死者戶口和身份證。
3、通知殯儀館運送屍體,先暫時冷藏,整容,穿壽衣等等,家屬和殯儀館商討喪葬辦理事宜,比如,何時舉行追悼儀式等等,以便殯儀館方面做出相應的安排。追悼儀式結束後,來參加悼念儀式的死者生前的來賓,朋友,同事等,繞靈一週,瞻仰遺容,同死者家屬一一握手錶示慰問。然後火化遺體,結束火化後由殯儀館開具火化證明,家屬憑藉證明在3到5個工作日類領取死者骨灰,當然也有火化之後立即領取的,具體情況不一定完全相同。
4、骨灰領到之後就可以由家屬自行處理安排,可以在陵園落葬,可以寄存在殯儀館,也可以採取樹葬,壁葬,海葬等其它形式。
移風易俗辦喪事
華人向來重視生命,所以一般人都把死和生看得同樣重要。
舊時,有錢的喪家辦喪事,為竭力表現“哀榮”,是十分講究排場的。在一般人眼裡,某家的喪事辦得熱鬧不熱鬧,就是夠不夠哀榮的標準;出殯的行列越長,樂隊越多,就越顯得哀榮。於是,有些喪家僱了樂隊、銅鑼鐃鈸隊,甚至僱人做“代孝子”,跟在花車或靈車後面..。其實,哀榮這句話是不通的,倒是“生榮死哀”的說法較切近人情。
現在,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文化水平的提高,這種舊俗已幾乎絕跡。遺體的火化和捐贈給醫院,已漸成風氣,事實上,不論對生者或死者來說,火葬是最清潔、神聖、省事而又省錢的方式。
將遺體捐贈給醫學機構作解剖研究之用,是近幾年觀念上可喜的進步。有的死者甚至預留遺囑或遺言,將眼角膜或腎臟捐給需要移植的病人。無論如何,生命是莊嚴神聖的,它的價值是無可代替的,臨到最後一刻還能發揮它的效用,這才是真正的光榮!
辦喪事的經驗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如果你的家人或親友有不幸的訊息傳來時,最主要的是應力持鎮靜,因為人死不能復生,固然悲傷是情理中的事,但在悲傷之中,如能保持一分冷靜,必定有助於即將進行的喪禮。
試分析一下當時的情況,就通常可能發生的事例而言,不外下列三種:
一、意外事件突然發生:如心臟病突發,腦血管栓塞急救無效,遭遇車禍,飛機失事或自殺等。
二、久病難治,醫師束手無策,已囑辦理後事。
三、原非重病,在醫治過程中,由於疏忽或其他原因,導致嚴重併發症,急救無效。
上述情況的第二種,因為大家心理上甚至於實質上已有準備,一旦不幸到來,就可按步就班辦事,至於第一、三兩種,因系突然發生,可能令人有措手不及之感,當時直系親屬固然是悲痛莫名,即一般親友也眾說紛紜,亂成一團,如果此時沒有一個人冷靜地出面來拿定主張,則日後的喪事可能辦得毫無秩序,雜亂無章,貽人話柄。中國傳統道德觀念,一向認為辦喪事是極嚴肅而重要的一件人生大事,辦得妥妥貼貼將使死者“含笑於九泉之下”,辦得不好則可能被人譏為“死不瞑目”,而“遺恨終身”。
不幸既已發生,急也無用,倒是推出可靠、能幹的人料理後事要緊,應邀主辦喪事的人,非親即友,首先得了解喪家的經濟情況以及他們對喪事的意見。辦喪事要記住一個重要原則:貴在嚴肅有序。
一般來說,喪事可依以下順序逐步進行:
一、先將死者送往殯儀館--一經醫生鑑定並宣告死亡,無論在醫院、家中或其他場所,應即以電話通知殯儀館派專車將遺體運往冰庫。遺體啟程時,宜由親友陪伴死者妻(夫)兒(女)一同前往,注意其家屬中如有年邁或多病的,最好勸阻不必前往,以免悲慟過度,發生意外,到達殯儀館後,照例登記,並即移入冰庫。
二、即時約人同辦喪事--最好約幾位稍有經驗的親友幫忙,分管總務、財務(收支款項)、佈置、招待及其他雜務。
三、與殯儀館洽談有關治喪事宜--通常殯儀館的人員會問下列諸事:開弔時間、喪禮採取何種儀式(是否是宗教儀式)、家祭還是公祭等。
四、靈堂的佈置:靈堂布置以莊嚴肅穆為原則,正後方牆壁上扎“花牌”,有全花、半花兩種,大致以深綠色為底,紮上黃色花朵圖案。花牌的正前方置靈桌,靈桌後方正中央置四周扎有黃色鮮花的24 時遺像(用黑邊鏡框)一座,靈桌上通常置備鮮花(黃白菊花為主)、供果、供菜,中間放靈位,兩
旁置大香燭一對,另有香爐等,如有致送素花籃的可置放靈桌兩旁,以八字形排開較宜。孝家輓聯(死者之夫或妻及子女等輓聯)掛在遺像兩旁正後方的花牌上,其他各界人士致送的輓聯挽幛則可分別掛在靈堂兩旁牆壁上。花圈、花籃安放於入門兩側。靈堂內左右置長桌,放香菸茶水,並置座椅若干,均備弔唁者休息之用。靈堂門外小間左右或靈堂外兩側空地上置長桌,一邊為收禮處,一邊為簽名處。關於靈桌上大蜡燭的顏色問題,一般均用純白色,若喪家因死者高壽已逾七十或八十,而且子孫滿堂,認為是福壽全歸,希望點大紅蠟燭的,當然,這種做法並無限制,不過靈堂內空氣悲傷嚴肅,死者家屬尚在痛哭流涕以表哀思,而點紅燭,氣氛上極不調和,喪事究非喜事,似以避免為宜。
五、訃聞的刊發:為向親友們報告死者逝世及弔喪時間地點,可口頭通知,也可發小聞或登報紙訃聞。
六、收禮處、簽名處應注意事項:普通喪事各方送禮大致不外花圈、花籃、輓聯、挽幛、奠儀(禮金)等五種,應置備禮簿及謝帖,一方面登記收禮專案及數量,一方面寫謝帖交送禮者作為證明之用。禮簿記載得清楚,可作為將來回報的參考。在簽名處這一邊,通常是招呼來弔唁者簽名,並隨手送上一朵紙花供佩戴用。
七、放骨灰用的盒子:骨灰盒有多種式樣,可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選購。
八、死者的化妝及穿衣等項:這些問題殯儀館的工作人員會替你安排,倒不用費太大的心思,通常理髮、修容、化妝都做得令人滿意,至於穿衣,可根據喪家的要求辦理。舊時,壽衣流行所謂“五領七腰”,五領是指穿五件衣服有五件領子,七腰是指穿各種褲子。這種習俗,現在城市是很少了。
九、出殯的注意事項:參加“送殯”的人數要有約略的估計,不論親友多少,要準備必要的車輛,以供送殯者乘坐。如果是中午時刻出殯,還需準備點心和飲料。
報喪條
報喪條,是人死的當天,通報死訊的紙條,也稱報條,報喪條通常只通報家族、至親及死者生前極為熟悉的好友,多用分送方式,但也有登報啟事的。如今利用電話通知,非常方便。
說明:長輩的喪事,用白色紙,幼輩的喪事,用古銅色紙,上角貼紅籤,書寫親友的姓名地址。
1、人死亡之後,首先是開具死亡證明書,如果在家裡死亡,由當地所在居委會,或者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書,如果是在醫院死亡,則由醫院開具死亡證明書。如果死者是意外死亡,比如車禍,自殺,溺水等,由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書。
2、家屬憑藉死亡證明書到當地派出所,登出死者戶口和身份證。
3、通知殯儀館運送屍體,先暫時冷藏,整容,穿壽衣等等,家屬和殯儀館商討喪葬辦理事宜,比如,何時舉行追悼儀式等等,以便殯儀館方面做出相應的安排。追悼儀式結束後,來參加悼念儀式的死者生前的來賓,朋友,同事等,繞靈一週,瞻仰遺容,同死者家屬一一握手錶示慰問。然後火化遺體,結束火化後由殯儀館開具火化證明,家屬憑藉證明在3到5個工作日類領取死者骨灰,當然也有火化之後立即領取的,具體情況不一定完全相同。
4、骨灰領到之後就可以由家屬自行處理安排,可以在陵園落葬,可以寄存在殯儀館,也可以採取樹葬,壁葬,海葬等其它形式。
移風易俗辦喪事
華人向來重視生命,所以一般人都把死和生看得同樣重要。
舊時,有錢的喪家辦喪事,為竭力表現“哀榮”,是十分講究排場的。在一般人眼裡,某家的喪事辦得熱鬧不熱鬧,就是夠不夠哀榮的標準;出殯的行列越長,樂隊越多,就越顯得哀榮。於是,有些喪家僱了樂隊、銅鑼鐃鈸隊,甚至僱人做“代孝子”,跟在花車或靈車後面..。其實,哀榮這句話是不通的,倒是“生榮死哀”的說法較切近人情。
現在,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文化水平的提高,這種舊俗已幾乎絕跡。遺體的火化和捐贈給醫院,已漸成風氣,事實上,不論對生者或死者來說,火葬是最清潔、神聖、省事而又省錢的方式。
將遺體捐贈給醫學機構作解剖研究之用,是近幾年觀念上可喜的進步。有的死者甚至預留遺囑或遺言,將眼角膜或腎臟捐給需要移植的病人。無論如何,生命是莊嚴神聖的,它的價值是無可代替的,臨到最後一刻還能發揮它的效用,這才是真正的光榮!
辦喪事的經驗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如果你的家人或親友有不幸的訊息傳來時,最主要的是應力持鎮靜,因為人死不能復生,固然悲傷是情理中的事,但在悲傷之中,如能保持一分冷靜,必定有助於即將進行的喪禮。
試分析一下當時的情況,就通常可能發生的事例而言,不外下列三種:
一、意外事件突然發生:如心臟病突發,腦血管栓塞急救無效,遭遇車禍,飛機失事或自殺等。
二、久病難治,醫師束手無策,已囑辦理後事。
三、原非重病,在醫治過程中,由於疏忽或其他原因,導致嚴重併發症,急救無效。
上述情況的第二種,因為大家心理上甚至於實質上已有準備,一旦不幸到來,就可按步就班辦事,至於第一、三兩種,因系突然發生,可能令人有措手不及之感,當時直系親屬固然是悲痛莫名,即一般親友也眾說紛紜,亂成一團,如果此時沒有一個人冷靜地出面來拿定主張,則日後的喪事可能辦得毫無秩序,雜亂無章,貽人話柄。中國傳統道德觀念,一向認為辦喪事是極嚴肅而重要的一件人生大事,辦得妥妥貼貼將使死者“含笑於九泉之下”,辦得不好則可能被人譏為“死不瞑目”,而“遺恨終身”。
不幸既已發生,急也無用,倒是推出可靠、能幹的人料理後事要緊,應邀主辦喪事的人,非親即友,首先得了解喪家的經濟情況以及他們對喪事的意見。辦喪事要記住一個重要原則:貴在嚴肅有序。
一般來說,喪事可依以下順序逐步進行:
一、先將死者送往殯儀館--一經醫生鑑定並宣告死亡,無論在醫院、家中或其他場所,應即以電話通知殯儀館派專車將遺體運往冰庫。遺體啟程時,宜由親友陪伴死者妻(夫)兒(女)一同前往,注意其家屬中如有年邁或多病的,最好勸阻不必前往,以免悲慟過度,發生意外,到達殯儀館後,照例登記,並即移入冰庫。
二、即時約人同辦喪事--最好約幾位稍有經驗的親友幫忙,分管總務、財務(收支款項)、佈置、招待及其他雜務。
三、與殯儀館洽談有關治喪事宜--通常殯儀館的人員會問下列諸事:開弔時間、喪禮採取何種儀式(是否是宗教儀式)、家祭還是公祭等。
四、靈堂的佈置:靈堂布置以莊嚴肅穆為原則,正後方牆壁上扎“花牌”,有全花、半花兩種,大致以深綠色為底,紮上黃色花朵圖案。花牌的正前方置靈桌,靈桌後方正中央置四周扎有黃色鮮花的24 時遺像(用黑邊鏡框)一座,靈桌上通常置備鮮花(黃白菊花為主)、供果、供菜,中間放靈位,兩
旁置大香燭一對,另有香爐等,如有致送素花籃的可置放靈桌兩旁,以八字形排開較宜。孝家輓聯(死者之夫或妻及子女等輓聯)掛在遺像兩旁正後方的花牌上,其他各界人士致送的輓聯挽幛則可分別掛在靈堂兩旁牆壁上。花圈、花籃安放於入門兩側。靈堂內左右置長桌,放香菸茶水,並置座椅若干,均備弔唁者休息之用。靈堂門外小間左右或靈堂外兩側空地上置長桌,一邊為收禮處,一邊為簽名處。關於靈桌上大蜡燭的顏色問題,一般均用純白色,若喪家因死者高壽已逾七十或八十,而且子孫滿堂,認為是福壽全歸,希望點大紅蠟燭的,當然,這種做法並無限制,不過靈堂內空氣悲傷嚴肅,死者家屬尚在痛哭流涕以表哀思,而點紅燭,氣氛上極不調和,喪事究非喜事,似以避免為宜。
五、訃聞的刊發:為向親友們報告死者逝世及弔喪時間地點,可口頭通知,也可發小聞或登報紙訃聞。
六、收禮處、簽名處應注意事項:普通喪事各方送禮大致不外花圈、花籃、輓聯、挽幛、奠儀(禮金)等五種,應置備禮簿及謝帖,一方面登記收禮專案及數量,一方面寫謝帖交送禮者作為證明之用。禮簿記載得清楚,可作為將來回報的參考。在簽名處這一邊,通常是招呼來弔唁者簽名,並隨手送上一朵紙花供佩戴用。
七、放骨灰用的盒子:骨灰盒有多種式樣,可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選購。
八、死者的化妝及穿衣等項:這些問題殯儀館的工作人員會替你安排,倒不用費太大的心思,通常理髮、修容、化妝都做得令人滿意,至於穿衣,可根據喪家的要求辦理。舊時,壽衣流行所謂“五領七腰”,五領是指穿五件衣服有五件領子,七腰是指穿各種褲子。這種習俗,現在城市是很少了。
九、出殯的注意事項:參加“送殯”的人數要有約略的估計,不論親友多少,要準備必要的車輛,以供送殯者乘坐。如果是中午時刻出殯,還需準備點心和飲料。
報喪條
報喪條,是人死的當天,通報死訊的紙條,也稱報條,報喪條通常只通報家族、至親及死者生前極為熟悉的好友,多用分送方式,但也有登報啟事的。如今利用電話通知,非常方便。
說明:長輩的喪事,用白色紙,幼輩的喪事,用古銅色紙,上角貼紅籤,書寫親友的姓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