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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龔正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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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頭聊案件
詐騙罪是很重的一項罪,詐騙的量刑標準一般都是按金額達到什麼標準,其次按詐騙產生的後果來量刑,現在很多詐騙犯被抓以後都是抱著寧願坐牢不願退贓的打算,這也是讓受害人很頭疼的一個問題。
現在的詐騙犯都是智商很高的,在他們行騙之前都已經想好了退路,他們騙來的錢財都不會存在自己的銀行卡里,就是防止被抓的時候銀行卡被凍結沒收,因為他們知道假如自己不退賠受害人判十年,退賠了受害人也就少個一年兩年的,還不如留著錢等出獄後好好享受呢,很多詐騙犯都是抱著這種心理,但是也有一些情節輕微的比如判三年以下的可能會選擇退賠,因為退賠了以後會得到受害人的諒解有可能會判緩刑,所以這樣受害人還有可能會拿到一部分錢,不過這只是少數。
最後一步就是向法院附帶民事訴訟,看他們還有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再退一步講財產啥都沒有,去監獄減刑總要減吧,如果想減刑必須要交罰金,這個罰金就是判決書後面的附加刑,因為只有罰金交了才會認為你有悔罪表現,監獄才會給你適當的減刑,當然罰金一般也不會全額去交,只是看情況交一部分,而這個罰金會優先退賠給受害人,受害人也只能拿到這點錢了,雖然少不過總比沒有強吧。
你好,受害者可以與偵查機關聯絡,就受騙事實提供相關證據。如果犯罪嫌疑人還有財產的話,那麼追回的贓款應當在受害者之間分配。除了該部分錢款,判決書也可能會判令犯罪嫌疑人退賠受害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