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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徒祝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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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井底之蛙122
這個時間點突然問這個問題,顯然是有所指的。那麼雖然我是井底之蛙,也不妨試試回答:武松在獅子樓和鴛鴦樓的兩場殺人,其背景都是以上帝視角交代清楚的,所以西門慶與鴛鴦樓上吃喝等訊息的主角其罪當誅。其中,西門慶一案,作為都頭的武松是嘗試了司法救濟的,但是失敗了,司法不能與其公正。而鴛鴦樓一案,武松則完全淪為司法的受害者,讓他再繼續去求助於司法是不可能的。所以,這兩場鬥殺雖是以暴制暴,但都有諒解的成分!但是必須特別指出的是鴛鴦樓的濫殺無辜,是非常糟糕和可惡的行為。正如我們今天因為生活不如意就去傷無辜平民一樣,是要予以譴責的!回到這兩天的社會熱點來,當然就指上饒案。到目前為止,我所見到的,說被殺男童是熊孩子,長期欺凌女生的唯一依據就是殺人者在微信群裡說的話。奇怪的是,許多叫好的人就認定為真,更是在腦海中自行臆想種種被欺凌的場景。凡提議先客觀看待的,則被目為洗白,甚至有人將殺人犯的行為等同與抗日先烈的殺敵,這真是教育的恥辱。張扣扣案大家也清楚吧,死刑是絕對的!上饒這個人,死刑更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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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楚雲-
不能以今天的法治來就事論事談武松殺人犯罪,因為小說的背景是政治黑暗,毫無法治可言,純粹是官逼民反。武松殺人寄託了受壓迫的窮苦百姓對腐朽統治著反抗鬥爭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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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觀乎心齋
不請自來,說說我自己的觀點!
武松獅子樓鬥殺西門慶,這點無可厚非,畢竟謀害武大郎,西門慶也是主謀之一!
到了血濺鴛鴦樓,因為張都監的設計陷害,武松被髮配,到大戰飛雲浦,轉而血濺鴛鴦樓,武松殺了張都監一家十三口,包括僕役,丫鬟在內全部人,這一點爭議很大,很多人認為武松的做法過於殘忍,有悖俠義精神,本來代表的是正義,如此行徑於盜匪無疑,簡直就是殺人魔王!
且以為,用現在的價值觀念判斷,的確如此,但當時那個時代,價值觀念還是有所不同,看那時候的各類章回體小說,對此類事件的描述,都有很多相同之處,也許古代人把生命看的很輕吧,為了突出武松的果敢、狠辣,就要用這種方式!
不管怎麼樣,武松的好殺,冷血是做實了,這樣的人註定孤獨傷心,不負天傷星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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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淡淡菸草味sh
不應以正義之名犯罪,要看在什麼時候,什麼時期的!有法不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執法不良的時候,肯定會出現以正義之名犯罪的!否則北大副校長也不會說出“只要政府守法,十幾億人民就會守法”的話了!難道商鞅變法之前,秦國沒有法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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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2401561306383
萬義史人物事件是出自於特定歷史環境的不能一概而論。武松所處的的代是貪官汙吏橫行,人民沒有說話講理的地方,手刃惡霸是英雄壯舉,是為民除害,武松l之所以被稱為英雄,是那個時代的產物,與今不能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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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滿月尋桂子
當法律不能公平,公正之時,正義又如何?邪惡又如何?何況《水滸傳》是小說,是藝術作品,不是史書!武松是三十六員天罡星之天傷星,不殺人如麻,如何對得起“天傷星”這三個字。
武松並不是莽夫,不但不是莽夫,還是精細之人,他也希望藉助法律討回公道。武松出差歸來,卻只見哥哥的靈堂,他第一時間就是向嫂嫂潘金蓮問哥哥是如何死的?吃的誰的藥?葬在哪裡?晚上為哥哥守靈,等哥哥魂靈託夢。第二天早上,又仔細詢問潘金蓮,哥哥吃誰的藥,誰槓抬出去(就是問誰是忤作驗的屍),待詢問清楚,武松開始去調查取證!
那忤作何九叔更是精細之人,當日西門慶請他吃酒,給他十兩銀子,並直接了當地說讓他驗屍之時遮蓋則個。何九叔知西門慶是個刁徒惹不起,只有收了銀子。一見武大屍身:七竅內有瘀血,唇口有齒痕,系是中毒而亡。何九為逃避責任, 當時就自咬舌尖,往後便倒,假裝中了惡!事後又假作人情去武大山頭燒紙,卻偷偷撿兩塊骨殖,中毒之人,骨殖酥黑,是毒藥身死的證見。
因為武松同樣是惹不起的大蟲,所以何九叔把所受銀兩與這兩塊骨頭,兩樣證據裝在一個袋中,以備武松哪天動問。
何九叔果然等到了武松,把斂驗經過告訴武松,武松又問何九叔姦夫是誰,世故的何九叔再推出知情人鄆哥,這樣就算武松官司鬥不贏西門慶,自己還能脫關係。
武松給了鄆哥五兩銀子,鄆哥把當日如何捉姦,武大如何被西門慶踢倒詳細給武松說了!
武松證據,證人都有了,到縣衙告狀。無奈武都頭的面子不及西門慶的銀子面子大,知縣不準武松所告,這才引出了武松殺嫂,鬥殺西門慶!武松被判脊杖四十,刺配兩千裡外,迭配孟州牢城!
此刻的武松並未對前途失去希望,還是樂觀向上,在孟州幫施恩奪回了快活林,但是陰謀與陷阱等著武松,張都監設計陷害武松,並且準備在飛雲浦結果了武松,武松被逼上了絕路,前途對他沒有一絲光明,仇恨與怒火讓他不再需要理智,血濺鴛鴦樓,張都監,張團練,蔣門神一個也不能饒,殺紅了眼的武松把張都監的親隨、丫頭、夫人一併殺了!天傷星從此大開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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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大鬧獅子樓,擊殺西門慶,雖然是在報兄仇,後來大鬧飛雲浦,可以算做正當防衛,而血濺鴛鴦樓,殺傷多條人命,丫鬟僕人一個不留,就值得商榷了。
小說中武大之死,直接死因是其嫂子潘金蓮灌的砒霜導致中毒致死,間接導致武大患病臥床被灌毒藥的是捉姦是被西門慶踢的那記窩心腳。
以現代角度來看,潘金蓮的罪責,在道德層面的頂多屬於婚內出軌,與他人通姦,不用付法律責任,但是在大郎受傷臥床期間,強行灌下砒霜,害怕敗露用被子捂住受害人口鼻,屬於投毒致人死亡,依法應判處死刑。
西門慶和王婆屬於教唆犯罪,鑑於王婆在現場幫助按住武大四肢,西門慶藥鋪售與潘作案工具砒霜,如果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共同犯罪)的主犯,一般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被認定故意殺人罪(共同犯罪)的從犯,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由於西門大官人財大氣粗在當地小有勢力且跟知縣關係匪淺,在取得受害人家屬諒解並賠償的情況下,基本判不了幾年甚至緩刑當庭釋放。
作為公職人員(陽穀縣步兵都頭,相當於縣公安局刑警隊長職務),刑法確實在某些罪名中規定了公職人員涉嫌犯罪的話,從重處罰。然而鑑於其為兄報仇,於情於理處於相對正義的一方,合乎輿情導向,因此兩者相抵。
首先當眾殺嫂祭拜大哥靈位,屬於故意殺人;其次大鬧獅子樓,屬於尋釁滋事,毆殺西門慶,屬於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在飛雲浦反殺公差和殺手,可以算做正當防衛;最後血濺鴛鴦樓,不僅殺死涉事人員張都監,蔣門神,張團練,還殺死玉蘭,張夫人,丫鬟僕人十幾口,就屬於情節比較惡劣的故意殺人行為了。
小說中大家讀的痛快,如果這種行為放在現實當中,就成了聳人聽聞的惡性事件了。
比如,一個老闆家僱傭的保安,因為被陷害下獄,在成功殺掉黑警和殺手之後,連夜潛返老闆家中,不僅殺死老闆本人和殺手頭目黑幫老大,還把家裡的老闆夫人,保姆,保潔,司機,廚師,園丁,電工,家教,門衛全部屠殺乾淨,試想這樣的行為如果發生在身邊,你會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