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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孤猴78345271

    禮的本質就是周-禮,即等級森嚴的社會-等-級制,最頂級是周-天-子,最底層是`黎’即面板黝黑的奴隸或戰俘,所謂的守`禮’就是每個人只能在他所屬的那一等級中安分-守己,不得越矩,否則就是大逆-不道,造-反。比如天子九鼎,諸侯就不能有九鼎,`問鼎’的諸侯就是謀反。所以,這就是儒-術深得歷代封-建-帝-王的賞識的原因。

  • 2 # 武俠哲學

    「禮」是孔子學說的起點,但不是他學說的中心。

    孔子為何重禮

    孔子祖先為宋人,宋為殷後,故孔子血統上屬殷人。周人建國之初,殷人作為亡國者為周人服役,主要工作就是主持禮儀。所以就形成了以司禮為專業的特殊群體,這個群體叫做「儒」。孔子先人即屬於此一群體,孔子所受教育,亦此種社群之教育,所以孔子自幼習禮,以知禮通名於世。

    周人建國,禮制始備。此種禮制代表了一種秩序。但至孔子時,周室衰微,禮制崩解。「禮」的規範力量日漸消失,天下進入無序狀態。所以孔子面對這種混亂局面,自然想要重建秩序。又因為孔子所學為周禮,那麼自然,孔子想要重建的這種秩序就是周禮。

    孔子一開始宣揚周禮,是以重建秩序為目的的,是傾向於現實政治實踐的。「正名」權分之思想,即此時孔子所言「禮」之內容。由於孔子政治生涯短促,周遊列國亦無能用者。所以其思想亦逐漸轉變至理論一面。

    孔子之前的「禮」「儀」之分

    一般認為所謂「禮」,就是這種儀式,繁文縟節。這曾是人們的普遍觀念。但是在孔子之前,已經有人認為,那些繁文縟節並不是真正的「禮」,而只是「儀」。

    「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禮乎?對曰:魯侯焉知禮。公曰:何為?自郊勞至於贈賄,禮物違者,何故不知?對曰:是儀也,不可謂禮。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左傳·昭公五年》

    魯侯各種儀式、進退揖讓,都做的很到位。晉侯就說,魯侯真知禮啊。女叔齊就說了,他哪裡知「禮」,他弄得那些玩意兒只是「儀」。

    在這裡,女叔齊認為各種表面儀文,只是「儀」,真正的禮是什麼呢?是能「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這就涉及到了對「禮」更深一層的理解,即「禮」實是一種秩序,這種秩序透過一些儀文表現出來,那叫做「儀」。

    至此,還能再進一步,「禮」如果是一種秩序,那麼這種秩序的依據是什麼。也就是說「禮」的依據是什麼呢?這個問題,當時人們的回答是「天道」。「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左傳·文公十五年》)

    孔子之禮的依據

    在孔子這之前,對禮理解,已經涉及到禮表面的「儀文」,禮的實質「秩序」,以及「禮」的依據,這三方面的問題。故於禮,此三者當分清。

    「儀」「禮」之分,孔子承前人之說。儀文只是末節,一切禮的規矩皆不必固守。但在這當中,則顯出了孔子對禮之依據的觀念。

    「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論語·子罕》

    儀文不是禮之本。所以本來是麻冕,如今用純,儘可從儉,不必固守傳統。但不固守傳統,就是說可以隨意改變嗎?不是的。本來拜於堂下,如今拜於堂上。這個禮的改變,孔子就不從。

    儀文固然不是禮之本,不必拘守。但禮也不僅僅是一種風俗,可以從眾。在一從眾,一不從眾處,即見出孔子認為禮,應以一「正當性」或「道理」為基礎。儀文不是禮之本,固可改變,但儀文改變,應有理據,而不只是從眾。

    禮之末節為儀文,禮之實質為秩序,禮之基礎為正當性之理據。一切秩序至於儀文,皆可依理據而改變,固不必一味拘守傳統,亦不必順從流俗。這種作為禮之基礎的理據,即孔子所言之「義」。

    「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論語·衛靈公》

    這裡就說的很明白了。義是禮之實質,禮依義而行。所以整個的制度儀文,皆以「義」為基礎。

    當然,再進一步。仁又是義的基礎。「仁」之解釋固然紛雜,但總而言之,乃一求正當之自覺境界。對個人而言,仁是自覺之境界,義是此自覺境界之發用。

    從理論順序而言,有此自覺境界(仁),則能在實踐中必求正當(義),依此正當性而行即禮。仁、義、禮三者分別至為明顯。

    但是在實踐角度,義和禮不能分別。因為義即透過禮而顯現,依義而行便為禮。也就是說禮和義不能分別實踐,在實踐層面禮義是相連的。

    實踐層面禮義不分。禮是一種秩序,而這種秩序依正當性(義)而建立。所以人守禮而行,即循正當性而行。守禮即為合義。如此實踐,即由義而返現仁心。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就是從這個實踐角度而言的。

    所以,禮表面上體現為一套儀文制度,其實質乃是一種秩序。這種秩序的基礎乃是正當性,而正當性之基礎,乃是求正當自覺境界所立之公心。

    關於守禮。禮之儀文不必固守,亦不必隨流俗。無論從俗還是從傳統,皆以正當性之理據為基礎。行義即為守禮。

  • 3 # 無知先生

    “禮”用現在的語言來表達,大概是“在既定製度下相互尊重的秩序”比較貼切。

    也就是說,既然國家、社會、家族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那麼我們就按照這些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制度來實行,在這種秩序下,人人相互尊重,就是“禮”了。

    比如說:

    禮之用,和為貴。(“禮”的作用,是為了保證社會和諧發展。)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如果活著的時候是認真遵循道德禮法活著,死是因為維護道德禮法而死,那麼,人們就會隆重地安葬他,深刻地懷念他,並世代敬仰。)

    禮,與其奢也,寧儉。(禮並不是要事無鉅細什麼都規定,因為禮是為了使人們生活規範化秩序化、社會和諧發展而制定的,那麼需要簡約明瞭,人們都能清楚明白。)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孔子剛做魯國司寇的時候,參與了代表國家、代表王室的宗廟大典。他進去以後,對於祭祀大典的各種細節都要問清楚,向專職人員請教。於是有人笑話他:都說孔子很了不起,什麼禮都懂,可是為什麼這個“鄹人”進了太廟,什麼都不懂,什麼東西都要問別人呢?孔子聽說了這句話後說:“這才是真正的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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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怎麼樣算“守禮”呢?

    禮的最低標準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在現代社會,我們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充分尊重他人,能夠完全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大概就算“守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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