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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發現與發明之旅

    幼兒發展運動能力,是基於本能的需要。最開始是透過身體觸覺去感知世界,隨之而來的,則是各動作的發展。下圖是嬰幼兒不同時期對應的動作發展。有些孩子,可能在時間上會上下浮動,這屬於正常現象。

  • 2 # 匆匆拾光

    兒童運動能力發展的四個階段

    美國的運動生理學家,一般把孩子的運動能力的發展分成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從出生到兩歲半。

    在這一階段,孩子的神經系統正在發育,一些基本的運動機能正在形成。如:爬、走、抓、打、推、眨眼、搖頭、說話、做出各種表情等等。所有這些最基本的能力都將成為孩子今後智慧,體能的發展基礎。

    第二階段從兩歲半到五歲半,也叫“早兒童期”。

    在這個階段裡,正常的孩子應該具備一組最基礎的運動機能。這些能力包括:跳,跑,踢,拋,接,滑動,轉動等等。這些看似很簡單的動作,卻是孩子今後運動能力和智力能否進一步正常發展的重要基礎。

    當孩子六歲時,一般來說,他們的這些基礎的運動機能應該讓他們能夠正常地進入第三個階段。即“晚兒童期”的過渡性機能運動期。

    這個階段也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兒童體育運動階段。孩子參加到各種兒童體育運動中去,如兒童足球,兒童籃球等等。兒童的體育運動專案同成人的專案不同,其競爭性,激烈性都不很強。但兒童運動專案,卻為孩子運動機能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機會。比如,在足球運動中,孩子的跳、跑、踢、拋、接、滑動、轉動等能力,可以得到綜合的運用和發展。使手,眼,腦,四肢,肌肉,神經,心理得到平衡的發展。

    十歲以後,孩子進入少年期,然後進入青年期。這個階段的正常發育水平應該是走向“特殊運動機能發育”的階段,即培育特殊運動才能階段。

    美國運動生理學家的這種分類基礎,有幾點很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點就是關於運動能力的發育同智力發育的關係。比如兩歲半以前的孩子,其相應運動能力的發展,可以促進孩子神經系統的正常發展。有一種專門為嬰兒設計的,用腳蹬著玩的玩具,孩子的腳每蹬到玩具一次,玩具就會發出快樂的音樂聲。音樂聲使孩子更加興奮,鼓勵孩子再用力蹬。於是,在這個過程中,孩子的蹬、聽、笑的動作,都有機地串連在一起。孩子在愉快地玩玩具的過程中,其運動神經系統的基礎發育過程也在一步步完成。

    我在<<“玩”的教育在美國>>一書的有關章節裡,專門談到了兒童情感健康發展的六塊基石。孩子的情感發育健全與否,與成人後的情感控制,甚至與一個人是否最終能成功,都有著緊密的關係。而情感的發育,是以神經系統的正常發育為前提的。

    以神經系統發育為主線,孩子的情感、智力、體能等三方面的發育被有機地聯絡在一起。顯然,沒有神經系統的正常發育,任何智力的、體力的、情感的發育都是沒有基礎的空中樓閣。

    可能有人認為,運動能力的發展只是對嬰幼兒而言。大孩子就不存在什麼發展運動能力的問題了。

    美國運動生理學家的這種分類的另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是關於兒童運動能力發育的連續性。

    孩子的運動能力發育不是在一個階段就可以完成的。在發育過程中的每一階段,都有特定的任務要做。一個階段的欠缺,會導致後面階段的延誤,甚至終身的延誤。

    運動生理學家們發現,人的運動機能的發育差異是由先天和後天兩種因素造成的。先天的人種間的差異,性別間的差異,以及個人間的差異影響了人的運動機能的水平。但是相對於先天的東西來說,後天的學習經歷卻是更重要的因素。一個孩子如果能夠跟上每個階段的發育步伐,當他(她)進入青少年期、成人期時,其體能的發育狀態就會很優秀。

    如果因為某種原因,在某一個發展階段停滯了,或晚發育了幾年,在這個孩子的一生中,無論他如何努力,都絕不可能達到全面發育的水平。

    比如,在第二和第三個發育階段的孩子很喜歡玩皮球。如果你是個很細心的父母,你一定可以發現:孩子的“踢球”,實際上是個很複雜的動作。孩子要先用一隻腳支撐自己的身體,然後把另一隻腳往後拉開抬起,用大腿帶動小腿,再擺動小腿,用腳面去擊球……既要保持身體的平衡,又要把球踢走。年幼的孩子要做到這個動作並不是很容易。他們往往不是無法保持身體的平衡,就是支撐腳站的位置不對(太前、太后、太開),或者另一隻腳不能正確地往後拉開抬起,致使踢不中球,或者踢中了但看上去很“難看”,很彆扭,很幼稚。

    孩子在遊戲中不斷地,反覆地做著這個動作。表面上孩子好象是在學踢球,實際上這是孩子運動神經系統發育的一個必要的過程。如果一個孩子在這個階段沒有學會這個動作,將會影響他下一階段的發展。直到孩子長大成人,他的踢球動作,也一定還是那麼幼稚,笨拙。這時無論他再怎麼努力,他的踢球動作都不會有太大的進步。

    就象心理學家用IQ來衡量人類的心智發展程度一樣,運動生理學家也根據年齡,把人類的運動能力發育水平做了劃分。一般來說,孩子到六歲時,他們的八種基本運動能力就應該發育成熟。這八個能力是跳、跑、踢、拋、接、躍、滑動、轉動。

    美國密執根大學的運動生理學家在一個研究中發現:只有60%的男孩和女孩,在其中兩種運動能力上得到完全成熟的發育。男孩是跑步和拋東西,女孩是跑步和滑動。很不幸的是其他的運動能力都沒有達到六歲應有的水平。我相信,國內同齡孩子的水平,可能會更低。如果能對中、美孩子在運動能力的發育水平上來個比較,一定會很有意思。

    看看我們周圍的孩子,小學的,初中的,高中的,他們的八種基本運動能力都發育到了什麼程度?記得我上大學那會兒,一到上體育課,許多同學們都覺得尷尬頭痛。不要說什麼複雜的體操動作、上籃動作、運球射門動作,就是最簡單、最基本的跑步,就夠難為情的了:有聳著肩跑的、有彎著腰跑的、有“坐”著腳跑的、有夾著胳膊跑的、有仰的、有斜的、有俯的……真是八仙過海,各有各的“難為情”。若論起跑步能力的發育年齡,我想在我們那一夥大學生中,不少人恐怕都只有七、八歲的水平。

    美國運動生理學家的這種分類,還有另一個很值得注意的觀點,即每種運動能力的發育都有一個“關鍵時刻”。發育的正是時候,就可能事半功倍,甚至可以培養出個把運動明星來。過遲發育,則事倍功半,甚至只能望“場”興嘆。

    當然,過早發育,或過度運動也可能會傷孩子。

    一般來說,從兩歲到十歲是孩子基礎運動能力奠基、發育的最重要的時期。有的家長一心想讓孩子當個球星,在孩子還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對他進行特殊技能的訓練。其實,在孩子的基礎運動能力得到全面的發育之前,任何特殊技能訓練都可能是事倍功半的。弄不好甚至會傷了孩子。相反,有些做父母的太“愛”自己的孩子了,從小就關著,深怕磕著碰著,讓孩子錯失運動能力發育的良機,造成孩子終身的遺憾。

    摘自<<玩的教育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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