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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adazhu2

     根據燃燒必須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這三個基本條件的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的道理,採取措施,防止燃燒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或者避免它們相互作用,則是防火技術的基本理論。所有防火的技術措施都是在這個基本理論的指導下采取的,或者可這樣說,全部防火技術措施的實質,即是防止產生燃燒基本條件的同時存在或避免它們的相互作用。主要有以下基本技術措施:

      (1)消除著火源。可燃物(作為能源和原材料)以及氧化劑(空氣)廣泛存在於生產和生活中,因此,消除著火源是防火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火災原因調查實際上就是查出是哪種著火源引起的火災。

      消除著火源的措施很多,如安裝防爆燈具、禁止煙火a、接地避雷、靜電防護、隔離和控溫等。

      (2)控制可燃物。消除燃燒三個基本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如消除火源,均能防止火災的發生。如果採取消除燃燒條件中的二個條件,則更具安全可靠性,例如在電石庫防火條例中,通常採取防止火源和防止產生可燃物乙炔的各種有關措施。

      控制可燃物的措施主要有:以難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材建築房屋;降低可燃物質(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如在車間或庫房採取全面通風或區域性排風,使可燃物不易積聚,從而不會超過最高允許濃度;防止可燃物的跑、冒、滴、漏,對那些相互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的物品,加以隔離、分開存放等等。

      (3)隔絕空氣。在必要時可以使生產置於真空條件下進行,或在裝置容器中充裝惰性介質保護。如水人電石式乙炔發生器在加料後,應採取惰性介質氮氣吹掃;或在檢修焊補(動火)燃料容器前,用惰性介質置換;隔絕空氣儲存,如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存放等等。

      (4)防止形成新的燃燒條件,阻止火災範圍的擴大。設定阻火裝置,如在乙炔發生器上設定水封回火防止器,或水下氣割時在割炬與膠管之間設定阻火器,一旦發生回火,可阻止火焰進入乙炔罐內,或阻止火焰在管道里的蔓延。在車間或倉庫裡築防火牆或防火門,或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一旦發生火災,不使形成新的燃燒條件,從而防止火災範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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