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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飛人鞋的第一場比賽,喬丹被罰款1000美元,第二場被罰3000美元,直至每場5000美元,最終耐克共為喬丹付出幾百萬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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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搖滾騎士

    喬丹穿著自己的第一代簽名鞋——Air Jordan 1被NBA聯盟罰款的事,其實是其簽約公司Nike因商業推廣行為所致。但可以說,沒有當年Nike的執著,就沒有之後輝煌的AJ系列球鞋和Nike的運動鞋商業帝國。籃球鞋的設計,也很可能不會像今天這樣百花齊放。

    事出原因:

    1984年,邁克爾-喬丹在首輪第三順位被芝加哥公牛隊選中,正式開啟了他的NBA職業生涯。同時,Nike公司也與這位新人簽下了一份球鞋的代言合同,併為他推出了一雙個人簽名款籃球鞋,Air Jordan 1。

    這雙鞋在外觀上看來,和當時Nike的大多數籃球鞋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差異,只是在配色上,為了和公牛隊服的顏色相呼應,而使用了黑/白/紅和黑/紅的配色。

    但是,NBA聯盟當時只允許黑色或白色的球鞋出現在賽場上,喬丹穿這款鞋,無疑違反了聯盟的規定,當時的NBAQuattroporte大衛-斯特恩和公牛隊的教練,也對這雙鞋的“異樣”有所不滿。所以,聯盟便對其進行罰款,當然,這些罰款是Nike公司為喬丹支付的。

    罰款金額從最初的1000美元,漲到第二場3000美元,直至之後的每場5000美元——雖然罰金在當時看來,並不算少,但為了推廣產品,Nike執意為喬丹繳納每場的高額罰金。

    事件結果:

    雖然Nike為Air Jordan 1繳納了高額的罰金,但這些事件無疑為這雙鞋帶來了輿論上的熱點——罰款事件,加上喬丹出色的賽場表現,讓這雙配色新潮的球鞋備受關注,讓許多人對於運動鞋的配色有了新的概念,且因為Nike同期成功的廣告宣傳(例如下圖這張飛人的宣傳照片,也是之後作為AJ經典Logo的照片),銷量大獲成功。

    而NBA聯盟也嗅出了其中的商機,在1985年,便終止了球鞋配色的禁令。之後,籃球鞋便真正開始進入了設計、科技上百花齊放的時代。

    對Nike的影響:

    簽約喬丹時,Nike的經濟狀況並不景氣,他們想靠喬丹挽救這一局面。可以說,Nike對Air Jordan 1在罰金和廣告上孤注一擲的投注,無疑是成功的,是一個經典的廣告營銷案例。這不僅締造了Air Jordan系列籃球鞋一直延續至今的輝煌,也讓Nike由此一躍成為世界體育用品界的領軍企業。

    注:近年來,也有說法稱Nike對喬丹的罰款最初源自於1984年10月,其穿著的Nike Air Ship鞋款(下圖中的鞋款),之後才是因Air Jordan 1被罰。

  • 2 # 私家鞋櫃

    我們都知道,Air Jordan 1有一款經典的配色,叫做Air Jordan 1 High “Banned (禁穿)”。

    黑與紅的撞色設計,具有極強的視覺效果。

    但是在當時的NBA聯盟,這樣具有個人主義和衝擊性的鞋子,是不允許穿上場的。

    “運動員不僅要穿著與運動服統一的球鞋,而且所穿球鞋還要與其隊友統一。”

    這是NBA在80年代的時候對於球場上的著裝規定。

    而就在這個時候,NIKE 和 Michael Jordan 對聯盟的權威發起了挑戰。

    1984 年 10 月 18 號中,Michael Jordan 因穿了一雙“黑色和紅色”的 Nike 籃球鞋因而觸犯了聯盟對球服球鞋的規則。

    Michael Jordan 被聯盟發信警告,並予以罰款的懲罰。

    罰金從一場比賽 1000 美金,一直飆升到了後來一場比賽 5000 美金。

    正是因為有著這樣充滿戲劇性的背景故事,NIKE 憑藉黑紅球鞋被拒的契機,一舉成名。Air Jordan 1的“禁穿”配色也因此銷量大漲。

    “禁穿”的營銷手段大獲成功,從而成為了一段佳話。

    你一定會以為,故事就這樣結束了。

    但是並沒有,在若干年後,專門研究 Michael Jordan 和公牛隊歷史的學者,對“禁穿”故事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

    首先是 NBA 對 Michael Jordan 開出罰單。

    上面標明瞭 Michael Jordan 在10月18日對陣尼克斯的比賽中,因為穿了一雙“黑紅”配色的球鞋被罰款。

    而查閱當時的比賽影像資料,那場比賽 Michael Jordan 上腳並不是Air Jordan 1,而是一雙黑紅色類似於 Nike Air Ship 的鞋款。

    (Nike Air Ship 是 Michael Jordan 新秀賽季的上腳鞋款。)

    信件裡指控的違規鞋款就是圖片裡的這款鞋子。

    於是在查閱了眾多影像資料之後,很多人對於 Michael Jordan 是否在NBA正式比賽中穿著過 Air Jordan 黑紅配色產生了質疑。

    “禁穿風波”會不會只是NIKE自編自導的一個營銷手段?

    根據調查,Michael Jordan 上腳 Air Jordan 1黑紅配色的資料少之又少。

    首先是1985年的扣籃大賽。

    Michael Jordan 穿著 Air Jordan 1 黑紅配色,拿下了當年的扣籃冠軍。

    但是全明星比賽,並不是算是正規的NBA比賽,所以聯盟並不一定會為了這次比賽,對Michael Jordan開出罰單。

    接著是 Michael Jordan 為NBA新賽季拍攝宣傳廣告的時候

    Jordan 和 Ewing 單挑時上腳,但也並非是NBA正式比賽。

    唯一一次出現在正式比賽中,是在“Just For Kicks”記錄片中,那場面對凱爾特人的比賽中,Michael Jordan 穿著黑紅配色的 Air Jordan 1,砍下了63分。

    但是後來根據現場的影像資料來看,該紀錄片中 Michael Jordan 上腳的黑紅配色,是後期處理上去的。

    當時砍下63分的那個夜晚,Michael Jordan 上腳的是紅白配色的 Air Jordan 1,而並非是黑紅配色。

    屈指可數的幾張照片,並不能表明 Michael Jordan 在正式的比賽中穿著過黑紅配色。

    因此,NIKE所說的鉅額賠款到底存不存在,也是一個未解之謎。

    唯一能確定的是,NIKE 憑藉黑紅禁穿這個充滿戲劇性的故事,一舉成名。

    “禁穿”也成為了NIKE籃球鞋史上的最成功的營銷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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