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食品,又稱“裸裝”食品,是那些沒有進行包裝即進行零售的食品。散裝食品因節省了繁瑣的包裝,降低了食品的價格,且買多買少、隨意方便,很受消費者歡迎,無論在商場超市,還是在集貿市場,均隨處可見;散裝食品主要包括麵食、肉食、醃製品、糕點等,品種繁多。 原來整包在出售時拆包散開使食品呈現以最小單位進行的包裝,或零星出售不加包裝的食品。 散裝食品的市場份額佔全部食品的半數以上,如糧食、乾果、水產品、肉類、酒類、調味品等。 舉例說明,我們到糧店去買20斤大米,大米散放在成排敞開的箱子裡,再比如我們要買2斤小燒的白酒,那些酒盛放在大缸裡,這些大米和酒,就是散裝食品的一種。 目前,散裝食品管理不規範問題逐漸引起人們的關注。在一些商場、超市,散裝食品裸露在外,消費者可用手直接觸控、隨意挑揀,甚至當場“品評”。但是,消費者在選購時,也無從知道這些沒有外包裝的散裝食品到底是由誰生產的,在什麼地方生產的,由哪些成分組成,它們的配料及其來源是什麼,有無新增劑、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情況。由於商品質量難以辨別,也給少數不法經營者以可乘之機,致使散裝食品市場魚目混珠,魚龍混雜。在個別地方甚至成為了管理的“盲區”,導致隱患不斷,問題頻頻。如何對散裝食品實行規範化管理,在“食品安全”日益為人矚目的今天,的確是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編輯本段存在問題 (一) 國家質監總局、衛生部等部門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散裝速凍食品等十類食品必須加貼“質量安全(英文簡稱qs)”標誌才能上市銷售。但事實上,記者在部分大賣場發現,散裝速凍食品不僅未加貼“qs”標誌,甚至還在敞口“裸賣”。《散裝食品衛生規範》這條規定似乎對部分超市不起作用,大部分散裝速凍食品都依然盛在敞口冰櫃裡,毫無遮攔地任顧客挑挑揀揀。 (二)不久前,國內一家著名速凍食品品牌的負責人對媒體披露了速凍食品的三個黑洞,發人深省:其一,一些企業經常在餡裡做文章,用一些豬脖子肉代替其他部位的豬肉,矇騙消費者,而這種做法根本無法保證水餃的口感;其二,個別水餃廠商為了使速凍水餃新鮮可口,就往餡裡新增大量味精,有的水餃里加的味精是一般產品的5至7倍;其三,散裝水餃在很多超市裡沒有標註生產日期,到底擺了多久也沒人知道,即使有的已標明生產日期,但是否正確也值得懷疑。甚至個別黑心廠家把袋裝過期的速凍水餃倒出來當散裝水餃賣,消費者根本就不知情。 (三) 由於散裝食品大多沒有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一直被認為是食品監管的難點。為此,食品行業一媒體資深記者表示:“散裝食品根本就不應該存在。”他認為散裝食品本來就是不衛生的,無論採取什麼措施,只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衛生問題。因為散裝食品從生產加工,到裝箱運輸,再到商場、超市的倉庫儲存,到擺上貨櫃讓消費者接觸,每一個環節都可能造成汙染。 (四)有專家卻認為,散裝食品應該存在與否暫且不論,但就目前散裝食品在中國的發展情況來看,還是較受消費者歡迎的,尤其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它佔了食品銷售很大比例。因此,目前將散裝食品逐出市場是不太可能的。但我們能做的,是把散裝食品從生產到銷售的每個環節的衛生風險降到零。而事實上,衛生部有關人士認為,儘管《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規定早已從2004年1月1日開始執行,但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是任重而道遠。編輯本段管理前景 由國家衛生部出臺的《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早已於2004年1月1日開始施行。時至今日,許多超市在散裝食品方面的防範設施卻依然處於形同虛設狀態,各方衛生意識仍很淡薄。 在任何一家超市裡我們都會很容易看到,雖然昔日“全裸”上陣卻又不戴“防塵帽”、零亂擺賣的散裝食品大多都有了自己的家(塑膠或玻璃容器),各種食品分類盛放。然而散裝食品的衛生現狀並沒有隨著超市硬體設施的改善而有大的提高。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顧客本身的衛生意識不強;二是銷售人員的衛生意識不到位。雖然現在散裝食品有了自己的“家”,按照《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規定,銷售人員在操作時必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許多超市的散裝食品專區裡, 只有熟食銷售人員戴口罩,但他們幾乎沒有戴手套和帽子,在分揀、包裝食品時,也是直接用手接觸熟食,有很多銷售人員只是將口罩戴在脖子上。銷售無專人負責、產品“身份”難尋,《規範》規定,散裝食品應由專人負責銷售。而執行的超市卻很少,即便是有專人負責,也是一個人負責整個片區。按照《規範》要求,銷售散裝食品應設定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能被消費者直接觸及,並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控的標誌。在消費者需要購買食品時,超市必須提供專人幫助選購和包裝,而一個人負責一個片區,根本忙不過來。因此,在這些超市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負責片區的銷售人員只是幫稱稱重量而已。如此情況下,對顧客的“不衛生”也就監管不到位了,甚至置之不理 。[1] 據悉,為解決散裝食品存在的各種問題,河南省目前出臺了《河南省商場(超市)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並且已於8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該《規範》對流通環節散裝食品從准入、運輸、倉儲、銷售、退市五個環節進行了詳細的規範: 商場、超市選擇散裝食品供應商及引進新類別散裝食品前,須向供應商索取、查不起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有關證明(影印件),建立證件管理系統留檔備查。 運輸散裝食品必須使用專用運輸工具,並在符合食品儲存條件的狀態下運輸。運輸過程中要避免出現混、洩、漏等情況。 散裝食品進入倉庫後,應按照不同種類食品的儲存條件分類進行儲存,防止交叉汙染。散裝食品入庫時應登記保質期,不得存放超過保質期的散裝食品。 銷售區域的散裝食品必須生熟分開,銷售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賣場工作人員製作或者拿取無小包裝的即食散裝食品時必須戴符合衛生標準的一次性手套,或使用專用工具,禁止裸手接觸食品。 商場、超市應建立自我簡易檢驗室,定期對部分食品進行增白劑、農藥殘留等常規專案檢測。每天由專門人員檢查到貨食品的合格證,定時對熟食、中式點心等進行感官檢查,發現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櫃;對於即食散裝食品實行專人銷售和小包裝銷售,不能實行小包裝銷售的要加裝固定透明防護罩,避免消費者直接觸及;供消費者直接品嚐的散裝食品應與銷售食品明顯區分,並標明可品嚐的字樣。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顯著位置,附加散裝食品標示牌,同時也得將超市、商場服務電話、12315投訴電話進行標註。 建立嚴重不合格散裝食品召回制度。各商場、超市發現不符合標準、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的散裝食品,應立即啟動召回機制,在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以公告形式進行公開召回。 可以說,散裝食品衛生事關重大,因為與之相對應的,是成千上萬的普通老百姓的健康問題。我們在為河南省出臺的這個《規範》叫好的同時, 也衷心希望,相關部門能從小處著手,真正為消費者的健康考慮,能將相關規定落到實處,切切實實為老百姓辦點力所能及的實事。
散裝食品,又稱“裸裝”食品,是那些沒有進行包裝即進行零售的食品。散裝食品因節省了繁瑣的包裝,降低了食品的價格,且買多買少、隨意方便,很受消費者歡迎,無論在商場超市,還是在集貿市場,均隨處可見;散裝食品主要包括麵食、肉食、醃製品、糕點等,品種繁多。 原來整包在出售時拆包散開使食品呈現以最小單位進行的包裝,或零星出售不加包裝的食品。 散裝食品的市場份額佔全部食品的半數以上,如糧食、乾果、水產品、肉類、酒類、調味品等。 舉例說明,我們到糧店去買20斤大米,大米散放在成排敞開的箱子裡,再比如我們要買2斤小燒的白酒,那些酒盛放在大缸裡,這些大米和酒,就是散裝食品的一種。 目前,散裝食品管理不規範問題逐漸引起人們的關注。在一些商場、超市,散裝食品裸露在外,消費者可用手直接觸控、隨意挑揀,甚至當場“品評”。但是,消費者在選購時,也無從知道這些沒有外包裝的散裝食品到底是由誰生產的,在什麼地方生產的,由哪些成分組成,它們的配料及其來源是什麼,有無新增劑、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情況。由於商品質量難以辨別,也給少數不法經營者以可乘之機,致使散裝食品市場魚目混珠,魚龍混雜。在個別地方甚至成為了管理的“盲區”,導致隱患不斷,問題頻頻。如何對散裝食品實行規範化管理,在“食品安全”日益為人矚目的今天,的確是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編輯本段存在問題 (一) 國家質監總局、衛生部等部門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散裝速凍食品等十類食品必須加貼“質量安全(英文簡稱qs)”標誌才能上市銷售。但事實上,記者在部分大賣場發現,散裝速凍食品不僅未加貼“qs”標誌,甚至還在敞口“裸賣”。《散裝食品衛生規範》這條規定似乎對部分超市不起作用,大部分散裝速凍食品都依然盛在敞口冰櫃裡,毫無遮攔地任顧客挑挑揀揀。 (二)不久前,國內一家著名速凍食品品牌的負責人對媒體披露了速凍食品的三個黑洞,發人深省:其一,一些企業經常在餡裡做文章,用一些豬脖子肉代替其他部位的豬肉,矇騙消費者,而這種做法根本無法保證水餃的口感;其二,個別水餃廠商為了使速凍水餃新鮮可口,就往餡裡新增大量味精,有的水餃里加的味精是一般產品的5至7倍;其三,散裝水餃在很多超市裡沒有標註生產日期,到底擺了多久也沒人知道,即使有的已標明生產日期,但是否正確也值得懷疑。甚至個別黑心廠家把袋裝過期的速凍水餃倒出來當散裝水餃賣,消費者根本就不知情。 (三) 由於散裝食品大多沒有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一直被認為是食品監管的難點。為此,食品行業一媒體資深記者表示:“散裝食品根本就不應該存在。”他認為散裝食品本來就是不衛生的,無論採取什麼措施,只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衛生問題。因為散裝食品從生產加工,到裝箱運輸,再到商場、超市的倉庫儲存,到擺上貨櫃讓消費者接觸,每一個環節都可能造成汙染。 (四)有專家卻認為,散裝食品應該存在與否暫且不論,但就目前散裝食品在中國的發展情況來看,還是較受消費者歡迎的,尤其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它佔了食品銷售很大比例。因此,目前將散裝食品逐出市場是不太可能的。但我們能做的,是把散裝食品從生產到銷售的每個環節的衛生風險降到零。而事實上,衛生部有關人士認為,儘管《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規定早已從2004年1月1日開始執行,但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是任重而道遠。編輯本段管理前景 由國家衛生部出臺的《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早已於2004年1月1日開始施行。時至今日,許多超市在散裝食品方面的防範設施卻依然處於形同虛設狀態,各方衛生意識仍很淡薄。 在任何一家超市裡我們都會很容易看到,雖然昔日“全裸”上陣卻又不戴“防塵帽”、零亂擺賣的散裝食品大多都有了自己的家(塑膠或玻璃容器),各種食品分類盛放。然而散裝食品的衛生現狀並沒有隨著超市硬體設施的改善而有大的提高。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顧客本身的衛生意識不強;二是銷售人員的衛生意識不到位。雖然現在散裝食品有了自己的“家”,按照《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規定,銷售人員在操作時必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許多超市的散裝食品專區裡, 只有熟食銷售人員戴口罩,但他們幾乎沒有戴手套和帽子,在分揀、包裝食品時,也是直接用手接觸熟食,有很多銷售人員只是將口罩戴在脖子上。銷售無專人負責、產品“身份”難尋,《規範》規定,散裝食品應由專人負責銷售。而執行的超市卻很少,即便是有專人負責,也是一個人負責整個片區。按照《規範》要求,銷售散裝食品應設定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能被消費者直接觸及,並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控的標誌。在消費者需要購買食品時,超市必須提供專人幫助選購和包裝,而一個人負責一個片區,根本忙不過來。因此,在這些超市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負責片區的銷售人員只是幫稱稱重量而已。如此情況下,對顧客的“不衛生”也就監管不到位了,甚至置之不理 。[1] 據悉,為解決散裝食品存在的各種問題,河南省目前出臺了《河南省商場(超市)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並且已於8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該《規範》對流通環節散裝食品從准入、運輸、倉儲、銷售、退市五個環節進行了詳細的規範: 商場、超市選擇散裝食品供應商及引進新類別散裝食品前,須向供應商索取、查不起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有關證明(影印件),建立證件管理系統留檔備查。 運輸散裝食品必須使用專用運輸工具,並在符合食品儲存條件的狀態下運輸。運輸過程中要避免出現混、洩、漏等情況。 散裝食品進入倉庫後,應按照不同種類食品的儲存條件分類進行儲存,防止交叉汙染。散裝食品入庫時應登記保質期,不得存放超過保質期的散裝食品。 銷售區域的散裝食品必須生熟分開,銷售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賣場工作人員製作或者拿取無小包裝的即食散裝食品時必須戴符合衛生標準的一次性手套,或使用專用工具,禁止裸手接觸食品。 商場、超市應建立自我簡易檢驗室,定期對部分食品進行增白劑、農藥殘留等常規專案檢測。每天由專門人員檢查到貨食品的合格證,定時對熟食、中式點心等進行感官檢查,發現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櫃;對於即食散裝食品實行專人銷售和小包裝銷售,不能實行小包裝銷售的要加裝固定透明防護罩,避免消費者直接觸及;供消費者直接品嚐的散裝食品應與銷售食品明顯區分,並標明可品嚐的字樣。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顯著位置,附加散裝食品標示牌,同時也得將超市、商場服務電話、12315投訴電話進行標註。 建立嚴重不合格散裝食品召回制度。各商場、超市發現不符合標準、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的散裝食品,應立即啟動召回機制,在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以公告形式進行公開召回。 可以說,散裝食品衛生事關重大,因為與之相對應的,是成千上萬的普通老百姓的健康問題。我們在為河南省出臺的這個《規範》叫好的同時, 也衷心希望,相關部門能從小處著手,真正為消費者的健康考慮,能將相關規定落到實處,切切實實為老百姓辦點力所能及的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