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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村頭小旭

    從法律上來說是一人一半

    但是還是要看離婚夫妻雙方的協調的

    因為畢竟夫妻一場

    還是好聚好散為好

  • 2 # 笨老虎2

    公平合理,還要看二人的心態,有的人是巴不得你過的比他差,遇到這種人,離了就是正確的選擇,財產就不必爭多爭少了,如果你有經濟實力,不妨大度一點,如果差一點,可以協商,但不必非要爭個你死我活。最好不離。

  • 3 # 海晨一束光

    夫妻離婚時財產具體如何劃分,這是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依據法律法規等才能做出判決。我在這裡大概列舉幾點財產分割原則,供你參考:

    1.如果是協議離婚,比較簡單。財產的分割方式主要依據夫妻雙方的意願,可以一方多,也可以一方少,甚至淨身出戶,只要雙方願意都可以,但前提是不能違反法律。

    2.如果走法律程式,就相對複雜多了。但一般還是遵從這些原則:(1)婚前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仍然物歸原主;(2)夫妻共同財產對半分割。對於不便分割的財產,所有者一方給予另一方一半的物資補償;(3)財產分割要照顧病弱殘或者收入明顯較低一方,可以適當多分;(4)財產分割適當偏向扶養老人、孩子的一方;(5)財產分割適當偏向非過錯方;(6)夫妻一方經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如果明確指出歸一方所有,便保護其所有權,不進行分割;(7)對本來視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內雙方進行使用、消耗或損壞的部分,另一方不再進行賠償;(9)對於夫妻一方所獲得的傷殘賠償、補助等,視為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10)夫妻一方的專用物品,屬於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等等。

    其他相關事宜,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經過法律的嚴格審定和商酌才能判定。

  • 4 # Maris

    想過千萬次,想想欠那麼多外債,算了,不離了,認真賺錢還帳吧。離婚不合算。

    個人以為,女人因為自然原因,承擔著繁衍後代的責任,男人應該考慮多照顧女人點,當然並非意味著將男人自身弄成窮山惡水的解放前。反正一句話,相對公平點,女人財產多點是應該的。

    男女都是獨立的個體來到世上走一回,所以不可貪心於他人之物,努力活出自己應該有的狀態,才不負當年偶然間來到世上的自己。

  • 5 # 老蔣閒言

    姐姐和前任商定的離婚條款,所訂立的任何協議,哪怕有失公允,也是在自願的基礎上訂立的,只要雙方認可簽字,就是合法的法律檔案,領取了離婚證,在法律上立馬產生效力,協議受到法律保護。

    依據婚姻法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兩個孩子的監護責任和撫養義務都歸了前任,就如樓主所介紹的,哪怕是夫妻財產平分也不可能給你姐姐幾萬塊錢這事,依法可以把少拿的財產看成是你姐姐交付給孩子的撫養費用,一次性履行了對兩個孩子的撫養責任,就算現任的房屋拆遷,再有補償和利益。你姐姐也得不到了。

    除非你姐姐在離婚以後,發現前任有藏匿和轉移婚內共同財產的鐵證,可以將前任告上法院,追訴財產的分割權。法院認定事實確鑿,依法就會重新分割男女雙方共同擁有的被藏匿和轉移的財產。

  • 6 # 騎牛看熊

    在現如今的社會生活中,只要談婚論嫁,無論是女方開口還是女方家人開口,都會問到3件事:“有房嗎?有車嗎?在哪工作?”而最重要的是問是否有房,這是華人的固有思維,也是幾千年文化傳承下來的一個觀念。那麼男方全額買房或者首付買房,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成為了“天經地義”,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男尊女卑的社會現象已經不復存在,一旦出現婚姻破裂分道揚鑣的情況,男方出首付、夫妻共同還貸之後房產的財產怎麼分呢?

    (1)婚前男方首付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首付買房,往往是家庭條件較好的時候,由父母資助或者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為了之後結婚用,也能更好的避免房價上漲,所導致的將來收入無法再度購買房子,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即使只有一方還貸也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還貸。這時還有2種情況:

    1.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一旦出現離婚問題,那麼房子依然歸屬婚前結婚證上男方的名字,但是婚後的貸款雙方協議解決,可以按照比例或者是一人一半來處理,這錢將由男方支付。

    2.房產證上雙方名字。不少夫妻出現了,婚前男方買房寫一方名字,婚後把女方名字加到了房產證上,一旦出現離婚問題,即使你婚前全額購買的房子,但是婚後有了雙方的名字,這就相當於是“夫妻贈與行為”,那麼妻子是有共同財產權的,除非你們簽了合同,離婚後房子歸男方。

  • 7 # 速保通

    離婚財產分割要想到申請財產保全!

    在當今這個高速發展的社會中,每個人都在為掙錢奔忙著。也正是因為金錢的原因,大家也出現各種各樣的矛盾。無論是朋友之間還是家人之間,都有可能因為錢的原因導致關係破裂。朋友之間的借貸關係容易出現老賴,結果徹底絕交。夫妻之間感情破裂財產出現分歧,結果鬧上法庭。和老賴問題相似,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同樣會遇到財產保全的問題。

    那麼離婚申請財產保全都需要什麼條件?又有哪些注意點呢?

    一、 申請離婚財產保全的要求

    雖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有太多的夫妻因為財產分割鬧得不可開交。很多當事人怕自己在分割財產過程中吃虧,所以由彼此都提防著對方。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就會有當事人想要申請財產保全來防止對方把錢都轉移了。不過,關於離婚的財產保全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如果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能會導致夫妻中的一方的財產權益遭受損失(即可能離婚後拿不到或者拿到很少財產)時,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在離婚訴訟前申請,也可以在訴中申請。

    2、申請財產保全,必須按照規定提交申請、並且提供擔保。如果是訴前申請,必須在申請後15天內提起離婚訴訟,否則財產保全無效。

    3、如果夫妻中一方想要提起訴訟,需要提供相應的“給付內容”,也就是可以供法院執行的錢款或者相關財產。(需要提供相應財產的資訊資料)

    4、在申請時,申請人還需要提供擔保來供法院執行,可以選擇錢款和實物擔保,也可以選擇保險公司保函擔保。

    二、離婚財產保全注意事項

    其實對於夫妻雙方之間的財產,一旦要被保全,肯定會涉及到雙方共同的利益。所以在申請的時候還需要有一些特別的要求。

    1、在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保全時,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對方有轉移公共財產的行為。然後根據這些證據,法院才可透過申請。

    2、一旦證明對方有轉移財產的可能,在提起申請時,申請人需要去財產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申請。這樣也比較方便法院對保全的財產進行監督和執行。

    3、對於需要被保全的財產一定要是雙方共同的財產,不能是夫妻中某個人的私有財產,也不能第三方的財產。

    總之,離婚中的財產官司涉及的東西比較複雜,畢竟當事人之間存在情感糾葛,還要為財產爭執不休。而且,對於離婚財產案件,法院還是希望透過調解的方式進行處理。對於夫妻雙方來說,申請財產保全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你對“離婚財產糾紛”有什麼看法?

  • 8 # 李訓剛

    離婚後夫妻雙方財富,如何分,如果有兒女,都給兒女們,任何一方有錢,還要維持兒女們教育,成長,自己怎麼過,無所謂,沒有情,但是,相互還是有親情,還留戀舊情,時間長會沖淡仇,怨

  • 9 # 範甘別847

    這是一個關乎法律的問題,應該怎麼說好點呢,結婚前最好是能做上一份婚前財產報告,這樣一旦離婚後,這份報告就能足夠利用起來,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是要進行協商分割的,不能夠達成協議的只有透過司法手段進行,這不是夫妻單方面能說了算的,雙方都可諮詢法律人士展開協商,財產還包括子女撫養等等,都是需要坐下來好好談的。

  • 10 # 安寧朋友妹妹255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但是涉及更多法律問題,夫妻雙方應當理智清醒的諮詢法律人士,以便雙方都不會失去該失去,本身離婚就是一種失去,只要不是目的性的離婚,都是可以共同商量的,畢竟夫妻一場,還有什麼不好商量的,不要搞得夫妻做不成,朋友也做不成,有子女的還要顧及子女的未來,不是麼,給自己一個交代,給子女跟雙方父母都是一個交代。­

  • 11 # 迷糊人生515

    如果離婚財產怎麼分?

    這得看你們的婚姻期間的財產情況而定:

    1、如果有證據證明財產是婚前男方的財產,那麼離婚後該財產和女方無關;

    2、如果財產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該財產二一添作五,各得1/2;

    3、如果男方有婚前債務並有證據證明,那麼該債務和女方無關;

    4、如果有婚後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那麼,離婚後各自承擔1/2的債務。

    以上中的(1、)、(3、)情況反之亦反之。另婚前另有約定或協議的話另論。當然,夫妻雙方可以對財產協商解決。

    但是,我覺的無論結婚還是離婚都是相對來說屬人生大事,不能草率行事。要抱著對自己、對對方、對雙方家人負責的態度,禁忌意氣用事,用謹慎處理此事。祝好☕️!

  • 12 # 靠山4

    夫妻離婚在一般情況下夫妻財產是平均分配的佔多數,但有些帶孩子撫養者,雙方協商多分一點,還有些犯錯者少分,甚至淨身出戶等情況都有。這要看離婚的情況論端,分割財產上並不是一概而論的,這僅是在日常中,之我見而已罷了,不當請指教。

  • 13 # 玉米178304546

    男女離婚,婚前財產不必考慮,婚後財產不分你我,但離婚是誰造成的,誰就要負責,那麼財產的分配就造成的一方虧損,被離婚者盈利。

  • 14 # 情感三農扭坤

    男女離婚後應該怎麼分財產?!

    首先我要問你戶口在那裡?是在男方還是女方?

    如果戶口還在男方,男方拆遷,戶口上的待遇應該是有的,分房產我不懂法律不好說。

  • 15 # 木子love2018

    那不是都在說衝動是魔鬼嗎?現在婚姻法規定的其實比較嚴謹,然後如果說你姐姐這種已經跟老公離婚,然後堅定了合法的離婚協議都已經辦了,離婚雙就基本上受法律保護的,可以查到你姐夫在婚前的一些別的不合理的行為。

    如果說你姐姐跟你姐夫算是和平分手吧,你可以讓你姐去和他再談一下,但是最好不要撕破臉,就談一下看有沒有在能獲取一些的機會?如果男的大氣肯定是最好的,如果不能,我覺得也沒有必要鬧,畢竟孩子還在那,你不可能說一輩子不見孩子,或者是不怎麼樣,我覺得大度點,就想的是這是給孩子的撫養費,其實我覺得還ok,而且也可以更進一步的證明離開他或者選擇跟他離婚是一件及時止損的事情,至少不會虧了你的下半輩子,這樣想,我覺得你應該可以想通了

    反正是不要吵的臉紅脖子粗的,畢竟以後還是會因為小孩要見面,如果鬧得很僵,對你以後見小孩,其實都不會有太多好處

  • 16 # 愛看愛思考

    按照新《婚姻法》裡的規定,夫妻關係存在期間取得的財產都是夫妻間的共同財產。但是房子在結婚前購買的?貸款買房的由於是需要夫妻共同償還貸款所以可以算作夫妻間共同財產。但是對於閃電結婚又閃電離婚的人效果不大。婚姻需要的是穩定,所以新婚姻法特地強調了這些事情。所以說,要想取得婚姻裡的財產?必須要保持著婚姻的穩定。少年夫妻老來伴,想要拿到高額財產?就得花時間去積累。任何財產都不會憑空變出來的,要靠著創造出來的。除非你願意選擇比你大上幾十歲的老頭子,這樣有可能會少走一些路。畢竟自然規律誰都無法抗衡的,但是女孩子們心甘情願嗎?所以財富要靠自己的雙手去創造的。對於靠結婚嫁人就想一夜暴富?可以歇歇啦!普通老百姓家裡又有多少財產可以分割?公平公正的分割掉,就是最好的結果。畢竟兩個人的感情已經不在了,好合好散彼此才是最大的收穫。其他的?都是小事!沒有必要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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