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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範老師家教智慧

    從個人角度來說能理解老師行為的動機,但不贊成這位老師的做法。

    試想如果你是一位老師,你罰全班的同學抄英語單詞,你是為了什麼?

    是不是為了讓孩子更加遵守紀律?是不是想強化孩子對單詞的記憶?是不是……

    因此老師這樣做一定有他的目的,是罰抄單詞這種方法是否能達到目的不得而知。

    之所以不贊成這種做法,一方面是因為透過反覆抄來記單詞這種方法是非常低效的。二是容易引發學生的反感。

    在這裡,我要特別強調的是,作為家長或學生有時我們很難左右老師的行為。但是我們可以選擇應對不喜歡行為的心態。從孩子成長角度來看,這一點比學得知識更重要。

    一是判斷一個行為的對錯,要從兩個方面著手,首先要看行為的積極動機,接下來再分析行為的結果。

    二是我們不能改變一個行為時,我們可以選擇積極心態來面對這種行為。可以引導孩子思考這樣的問題:怎麼做可以讓抄單詞的效果更好、心態更積極。

  • 2 # 戴月歸來

    站在家長的角度,老師罰學生抄英語單詞抄課文,是在進一步的加強記憶,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可學生並不這麼想,但凡說到罰字,大家都是牴觸的,所以我認為如果老師罰全班同學抄英語單詞,對於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來說是不科學的。以下面三個方面來分析解決。

    第一 獎懲不分明,只會把問題越弄越糟。罰,本身就是處罰,帶有批評性。對於未完成任務的,該處罰的同學,他們看到做得很好的同學和他們是同一結果,會在心裡樂呵呵,不但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不去認真的對待自己罰抄的任務,反而會造成一種惰性心理,達不到罰的目的。

    對於已經完成的,做得很好的同學來說,心裡面就會不平衡,憑什麼嘛?我又沒做錯,老師不公平,你不但不獎勵我,反而還要罰抄,既然是同一結果,我為什麼要做好,下次我也亂做或者不做。

    作為老師,如果深入的去了解學生的內心,造成學生這樣的認識,想想都害怕!

    第二 罰,不是教育的最佳手段。在教育界,往往會有這樣一個誤區,作業完不成,罰;背不下書,罰,體育不達標,罰……只要一出現問題,罰,就成了萬能公式。《說文解字》裡,所謂的“教”,是“上所行,下所效也”,即是老師的言傳身教,是學生學習模仿的榜樣。如果老師對教學中出的每一個問題都用罰來處理,他培養出的學生勢必也是把“罰”來作為處理問題的準則,很多時候問題不但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反而會加深問題的嚴重性。

    第三 以獎代罰。如果學生學習出了問題,作為老師,首先要去了解出問題的原因,針對不同的情況分層處理。做得好的表揚,能力有限的引導,對於完不成的,做得差的同學,私下談話,以獎勵的方式來鼓勵他們去完成效果還會更好。陶行知與四顆糖的故事家喻戶曉:他讓用泥塊砸同學的男同學到辦公室,不是訓話,而是掏出四顆糖獎勵犯事的同學,第1個糖獎勵他守時到來,第二顆糖獎勵他尊重老師的制止,第三顆糖獎勵他正直善良的勇氣,第四顆糖獎勵他正確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男同學感動極了,後悔的說“我錯了”。所以再混賬的學生,給他尊重,給他愛與寬容,再給他信任與激勵,他們都會由頑石變成珍寶。

    所以,罰抄不是辦法,罰全班抄更激起民憤,只有分層對待,從內心去引導他們,才能讓學生走出學習的誤區,達到真正的教育的目的。

  • 3 # 喜行碼英語

    我想反問一句,老師罰全班抄英語單詞有什麼不好呢?肯定是全班同學犯了錯誤,老師才這麼做的。老師對待犯了錯學生採取的教育方式,不是說教和批評,也沒有透過其他一些和學習無關的方式來進行懲戒和教育,而是透過背單詞這種和學習直接相關的方式,我覺得老師做的非常好啊!

    全班同學透過這次懲罰式的抄寫單詞,所寫的單詞應該這輩子都不會忘的。你不但背了單詞學了知識,還長了記性了,以後不會再犯引起這些懲罰的錯誤。這是效率很高,一舉數得的事情。我真為你有這樣一位聰明、靈活、圓通機變的好老師而高興。

    在這裡我想起了一個我見過的教育例項:一個三年級的男孩進出教室,開門關門總是喜歡用腳踢,聲音很大。為了這件事,班主任老師說過他好幾次,讓他進出的時候用門把手輕輕地開關門,但是他總記不住。最後一次把老師氣急了,因為班主任老師是語文老師,就罰他寫作文,作文的題目是“為什麼我進出教室喜歡用腳踢門”,字數不少於300。男孩在作文裡寫到,他只是習慣了用腳開關門,對老師的話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以後進出教室的時候一定用門把手,不再用腳了,還向老師真誠的道歉。他寫的作文老師給了一個優。從那以後男孩不但改了這個愛踢門的壞毛病,而且語文成績也越來越好。

    所以我覺得你們老師把罰你們全班抄寫英語單詞,就是為了讓你們愛上學習,愛上英語,改掉壞毛病,長記性。

  • 4 # 孫老師談孩子教育

    非常不好!

    不僅非常不好,而且非常不對!

    這是一種變相的體罰學生,是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所明令禁止的,因此也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題主沒有提供孩子們到底犯什麼錯誤了,老師如此大規模地懲罰全班同學!但老師這樣如此不分青紅皂白、不分主次地一杆子打到底,顯得非常地簡單粗暴!

    如果抄寫的英語單詞少一些,老師傷害的主要是孩子們的心靈;如果抄寫的英語單詞非常多,用的時間非常長,那麼就會傷害到孩子們的身體健康!

    多次長時間地讓學生們抄寫單詞,身體保持一個姿勢,得不到戶外活動,學生的身體正處於最稚嫩的發育階段,這會把學生的身體弄畸形的!

    記得我念初一的時候,有一次上體育課,自由活動的時候,有幾個調皮的男生打鬧了一番,結果激怒了體育老師。老師馬上集合隊伍,把學生帶到河灣裡,於是立正、稍息、向左轉、向後轉、跑步走、齊步走,多半堂課,老師無所不用其極,他自己站在原地不動;學生卻不斷地運動。

    學生們明知道老師謀心不善,在懲罰他們,但誰都是敢怒不敢言。結果,第二天,全班學生個個腿疼,腳腕紅腫,走路不穩,行動艱難,人人心裡都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這種“仇恨的種子”直到好多年學生出到社會上了,大家聚會說到此事,還對這個老師頗有微詞!

    所以建議這位老師:

    第一——

    立即改正這種“變相體罰”學生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從“愛”的根基出發,善意地批評教育學生;不要把滿腔怒火發到孩子們身上!

    記住:從今後一定下不為例,不要老是想方設法地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那是一群不懂事的孩子,不是你的“仇人”,不應該刻骨仇恨!

    第二——

    要說抄寫,那麼在同等條件下,應該抄寫我們的國文、中國的好字;因為學好漢語和漢字,才是根本的,遠遠勝過英語單詞重要,老師不要本末倒置!

    但抄寫漢語、漢字,同樣應該數量少,時間短——這是合理的懲戒;不能數量大,用時長——這又變成變相體罰學生了,是國家所不允許的!

    第三——

    “冤有頭,債有主”,哪位學生犯錯誤,就“懲戒”哪位學生,不要搞株連,讓全班同學蒙冤、受委屈!

    老師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不要大面積地傷害無辜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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