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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郭廣吉律師

    這事發生在河北省邯鄲市某小區,一男孩用打火機點燃電梯內廣告牌離開,幾分鐘後,電梯內煙霧滾滾,有火光閃爍。

    一男子衝進電梯試圖用腳滅火失敗,又端來一盆水才將火澆滅。

    最終,這把火造成電梯部分零件損壞,無法正常使用。

    該男孩被找到後表示認識到錯誤了。

    “玩兒火”被人們稱之為做危險的事情,或者說做一件肯定失敗的事情。

    這個詞的含義被人提煉的如此精純,不用想也能知道玩火本身有多麼的可怕。

    終於有人身體力行玩火了,玩火的是一個男孩兒。

    這是不是又一個欠打的孩子?

    確實欠打!

    一般家長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就會教育他遠離火、遠離水、遠離壞人,因為水火無情,因為壞人會讓他失去父母甚或生命。

    顯然,這個男孩的家長對孩子的教育遠遠不到位。

    由這個男孩的家長承擔著火造成的一切損失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他是孩子的監護人,孩子點著火造成公共設施的損失,是其監護不到位引起的,家長要承擔過錯責任。

    但,這個責任更多的是警醒:這次孩子點火後逃走了,如果不吸取教訓,下次再著火還有沒有這麼幸運?

    前幾天,有小男孩兒公交車上挑釁成年男子,被暴打。對成年男子的行為,人們有的支援,有的反對。但異口同聲的是,家長對小男孩兒的教育存在問題。

    教育的責任,再一次凸顯。

  • 2 # 佩弦教育

    觀點:

    每次一看到熊孩子出問題的報道,就有一群人大呼:“他們還只是個孩子,又沒有什麼大問題,孩子只是調皮。”我想問你們這樣說是想害死這些孩子嗎?他現在只是小錯,但是照你們這樣袒護非把他送到監獄才甘心?真是不是自己家孩子不心疼,不信咱們分析下。

    分析:

    1嚴是愛,松是害

    很多時候,大家老想著有沒有給別人造成太大的危害,說說就好,殊不知不嚴格教育害得將是熊孩子自己。大家可以看看其他熊孩子坐電梯的功績:

    ☞2018年2月23日,重慶某小區內,一名男孩獨自乘坐電梯,趁沒有其他人,突然脫下褲子對著電梯按鍵撒尿。 電梯因此線路短路,打不開門,按鍵燈狂閃,電梯燈也熄滅,男孩被困。好在最終,男孩被安全救出。 ☞ 2017年8月3日,浙江義烏某8層服裝市場內的電梯裡,一個6歲的孩子同樣是對著正在上行的電梯裡的控制主機板位置撒尿。 電梯發生故障後,孩子又蹦跳了幾次,隨後就在7樓和8樓之間懸停。電梯門處於半開狀態,孩子來回爬入和爬出電梯。 2分鐘後,孩子再次爬入電梯內門和外門之間的縫隙,隨後墜落電梯井。被送進醫院時,孩子顱腦損傷,肺大面積裂傷,大骨骼多處骨折,失血性休克,氣道損傷,險些喪命。

    是一次嚴實的收拾好,還是等到孩子因為自己的熊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嚴重危害時後悔不已好? 選擇權在家長手中。

    2孩子乖不乖,不是在人前而是在人後

    每次家長聽到別人說自己孩子犯錯,總是說“我家孩子可乖了可聽話了......”,看到監控他又說“我家孩子那樣小,能弄多嚴重....”看到造成的危害,又會說“他還是個孩子,你就原諒他......”

    我想說,孩子乖不乖,家長教育的怎麼樣,不是你家長怎麼說的天花亂墜,不是孩子在人前怎麼樣。而是孩子在無人處怎麼樣?

    有沒有人想過,為什麼熊孩子喜歡在電梯裡面犯事?這是因為電梯是完全封閉的場所,而且沒有人監管(熊孩子對攝像頭沒有概念)。所以心裡的一些東西就會釋放出來,而真正能夠做到始終如一才能顯示出孩子的家教......

    3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應該僅僅是一句對不起

    這次事件最後找到了闖禍逃跑的孩子,他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過一句“對不起”就可以嗎?

    這讓我想起一位網友教育自己孩子的方式。她說自己的孩子在公交車上多次大吵大鬧,自己說也不聽。隨後媽媽提前兩站下車。孩子問媽媽:“咱們怎麼回家?”媽媽說:“因為你的錯誤,咱們走著回去。”在這之後孩子沒有再犯類似錯誤。

    這個闖禍的孩子,我覺得也不用打也不用罵,罰他把一樓地面掃個一個星期,有人用不了電梯就給人道歉,說明原因就好了。 這樣我想他會印象深刻!

  • 3 # 公司法江湖

    觀點:正所謂子不教,父之過。熊孩子惹出的紕漏不少見了,該案中男孩的愚蠢行為無異於玩火自焚,希望這名男孩的家人能夠好好管教熊孩子,另外對於案涉電梯的損失應當由男孩的家人予以賠付才是!

    一、熊孩子電梯裡玩火,怎麼想的?閒得慌!

    河北省邯鄲市某小區,一男孩用打火機點燃電梯內廣告牌離開,幾分鐘後,電梯內煙霧滾滾,有火光閃爍。一男子衝進電梯試圖用腳滅火失敗,又端來一盆水才將火澆滅。最終,這把火造成電梯部分零件損壞,無法正常使用。該男孩被找到後表示認識到錯誤了。

    首先我不清楚這個熊孩子所謂的認識到錯誤,究竟是怎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要知道電梯內的零部件一旦被燒到,很可能發生電梯失靈的情況發生,無論有無其他人存在,此種行為都可以說是極度危險而且愚蠢的行為!

    其次不知道在熊孩子表示認識到錯誤後的後續問題處理方式方法上家長會不會有什麼長進,但是很顯然這個熊孩子的行為,我想擺在我們小時候,那真是得迎接父母的“男女混合雙打”才是。

    二、案涉電梯的損失應當由熊孩子父母承擔。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未成年人侵害行為發生的他人財物或者人身損害的,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財產的情況下,應當由該部分財產進行賠付;如果其不具備賠償能力的情況下,其父母作為監護人,應當承擔監護不利的責任即應當由案涉熊孩子的父母對本案中電梯著火而發生的財產損失進行賠償!

    此舉意義在於:如果你不能管好自己的熊孩子,那麼熊孩子闖的禍應當由做父母承擔賠償責任,一方面是促使監護人盡到自己的教育和監護的責任;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加大熊孩子初生牛犢不怕虎的行為增加成本,使得孩子不能總是以“他還是個孩子”而逃避責任。

    聯想到前一陣子公交車上男子背摔熊海子的新聞來看,我認為本案中的熊孩子倘若這次父母不能加緊管教,今後的人生中終將會由其他人來替這對父母承擔起教育的責任!

  • 4 # 進化的人生

    現在的生活環境已經大變樣了,明火在家庭裡幾乎已經看不到了,尤其是在城鎮,想想我們小的時候,像他這麼大也許在山上,水裡,田裡,嬉笑玩耍呢,而且我們那時,每天都能見到明火,就這樣我們偶爾也會犯錯去玩火,這是小孩子的天性,現在的孩子已經離開大自然太遠了,也許他們連一個出遊野炊都沒有吧!無法評論他的行為,幸好沒有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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