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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發傷急救的護理

    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多發外傷也增多。根據Dorland醫學字典的定義[1],凡多於一個機體系統的損傷稱之為多發外傷。張嶸等人解釋多發外傷是指在同一機械外力作用下,人體相繼或同時遭遇兩處以上解剖部位的嚴重損傷,傷情重,失血量大,多危及病人的生命[2]。多發傷中以交通事故及意外墜落最常見,其發生率佔全部創傷的1%-8%[3]。多發傷傷勢嚴重,傷情複雜,死亡率高達20%-70%[4],可以給國家經濟、個人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危害,因此越來越受到國內許多專家的重視[5]。多發傷急救以維持生命、最大限度減輕創傷和防止發生併發症為目的。我院自2006年9月到2010年8月收治723例多發傷患者,搶救成功586例,搶救成功率81.1%。其中嚴重多發傷371例,搶救成功299例,成功率80.6%。本文結合實際臨床經驗以及查詢相關文獻,對多發傷急救護理的方法進行了總結

    1 傷請檢查診斷與評估

    多發傷傷員到醫院後,醫護人員應立即進行檢查診斷與評估傷員生命體徵情況。特別是呼吸狀況及主要臟器損壞情況,要特別注意有無意識淡漠的傷員,能呼吸者不一定傷情輕。迴圈系統的檢查評估主要是透過監測血壓、能觸控到橈動脈、股動脈、頸內動脈搏動則收縮壓至少為80/60mmHg.當傷員的收縮壓下降,呼吸增快或心動過速時,應考慮休克和低氧血癥。在無頭部外傷的情況下,意識狀態是腦血流灌注的可靠指症,如有明顯意識狀態改變,可考慮有嚴重灌注不足或低氧血癥[6]。評估標準是以簡明損傷定級(AIS)規定的9個部位為標準。嚴重程度按損傷嚴重度評分(ISS)法評定[7].多發外傷常表現為外傷與隱匿外傷混在,易發生漏診[8],為防止漏診,Freeland用“CRASHPLAN”概括了檢查的各個方面,其意義是:C:cardiac(心臟),R:respiration(呼吸),S:spine(脊柱),H:head(頭部),P:pelvis(骨盆),L:limb(四肢)。A:arteries(動脈),N:nerves(神經)。這樣在短時間內對各系統進行檢查,然後再按各部位傷情輕重緩急安排先後搶救順序。[9]

    2 重要臟器的功能監測

    對多發性外傷,因病情的嚴重性,急救護理措施必須做到迅速、果斷、準確、有效。張永恆等認為一給氧、二通道、三配血、四導管、五皮試的急救護理程式更為適宜[9].我們經臨床實踐也證明這種方法更符合救治程式。在救治中要注意重要臟器功能的監測。

    2.1 迴圈系統的監測:傳統的迴圈動力學監測指標,如觀察意識、面板、觸控周圍的動脈搏動,測量血壓及中心靜脈壓等是評估心功能及迴圈狀態的主要方法,但有它的侷限性。現代危重病醫學發展要求對公務員進行系統的迴圈動力學監測,它是透過Swan-Ganz漂浮導管所測得的心功能動態引數分析、持續的心電圖示波和血壓測定儀三者完成的。可對心臟功能、周圍血管總阻力等進行精確的數字描述,是近年來判斷心血管功能狀況的突破性技術[10]。

    2.2 呼吸系統的監測:包括觀察呼吸頻率、節律、幅度、口唇、末梢有無紫紺、連續監測血氧飽和度、定時做動脈血氣分析。在糾正休克、迴圈穩定後,即使增加給氧濃度,呼吸困難仍持續加重,應懷疑併發呼吸窘迫綜合徵(ARDS).骨盆或長骨骨折後24-48h,傷員出現呼吸困難、紫紺、伴有氧分壓下降和二氧化碳分壓升高,意識模糊、嗜睡、發熱、脈快,則要警惕創傷骨科威脅傷員生命最嚴重的併發症---脂肪栓塞併發症(FFS)[11].

    2.3 神經系統的監測:合併顱腦傷時、傷員意識由安靜轉為躁動,或由躁動轉入沉睡,結合瞳孔變化,多考慮有繼發顱內血腫、腦疝的可能。Andrus主張連續監測顱內壓(ICP)變化,測量方法有液壓傳導測量和顱內直接放置感測探頭測量兩種。ICP的動態監測有利於瞭解病情的發展,尤其是發現有無繼發性顱內血腫,以便有效地指導治療和判斷預後[12]。

    2.4 腎功能監測:創傷後急性腎功能衰竭是繼發於休克之後發生的腎缺血、腎小管壞死的臨床綜合徵。可透過嚴密觀察尿量及檢測尿比重來監測。24h尿量小於400ml或每小時尿量少於17ml,尿比重低且固定在1.010-1.020,經過補液試驗,則可進一步證實。具體方法是由靜脈輸入5%葡萄糖或5%右旋糖酐溶液500ml,然後測量每小時尿量。尿量增加,比重降低,則提示腎功能尚無器質性病變,反之尿量不增,尿比重仍在1.010,在加上其他實驗室診斷(高鉀、高鎂、低鈉、低鈣、高磷血癥),則提示腎功能衰竭。[13]。 3.心理護理

    外傷、出血、疼痛、胸悶、呼吸困難等症狀,以及各種監護儀的使用,使傷員受到不良的心理刺激,軀體上的痛苦與心理的恐懼交織在一起,則會導致傷員急躁不安。臨床觀察發現如需進行搶救監護,將傷員安置在復甦室或重症監護室時,傷員與親友、家屬、醫護人員交流機會減少,會有一種被隔離的感覺,產生壓抑感。截癱、截肢傷員致殘的打擊,嚴重時可產生絕望與輕生的念頭。多發傷對傷員是一負性事件,必定引起心理應激,應引導傷員積極的應付這一刺激。因此,對意識清醒的傷員,心理治療與護理應貫穿在整個急救護理中。 4.討論

    4.1 多發傷的救治與護理,體現“時間就是生命”:嚴重多發傷早期死亡原因50%-70%為嚴重顱腦損傷,20%為失血性休克[14],傷後得到救治時間的長短,有無院前急救以及救治的方式與預後有密切關係[15]。創傷外科醫生、護士要在短時間內對傷員進行全身狀況評估、失血量評估、傷情種類和程度判斷等,制定出適宜的治療方案。同時護理措施除採取維持氣道、呼吸、迴圈等急救技術,還需要轉運、監護、搬動傷員、動態觀察監護傷情,提供心理支援。

    4.2 現代創傷救治與護理發展要求護士全面掌握創傷專科理論和技能:急診護士要做到六會:即心肺復甦術、氣管插管術、心電監護、心電圖閱讀、電除顫、人工呼吸機的使用。對各年齡段護士採取業務強弱搭配,實行一對一傳幫帶,不定期進行急救演習訓練。對新入科室護士,首先強化訓練、入科後首先做到快速準確找到治療室、搶救室、監護室、處置室等各種搶救物品及急救藥品,方能開始工作。在考核後,使其在短期內迅速適應急診工作。及時與護士進行交流,特別是在急救事件過後,讓護士將緊張、恐怖、憂鬱的情緒表達出來,使心中煩惱得以宣洩,保持最佳的心身健康狀態,及時總結每次救治過程的缺憾與有價值的經驗。

    4.3 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識:急診科易發生差錯事故及糾紛,護士的儀表、言行、舉止、態度等不僅體現醫院的精神風貌,也影響病人及家屬的思想情緒。護理人員必須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做到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嚴格規範護理行為,杜絕醫療糾紛的發生。規範重症病人的護理紀錄,既要使病人得以及時救治,又要準確無誤地記錄。重大搶救時應派專人記錄,操作者必須親自簽名,護士長要監督檢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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