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的時間越長,傷害越重。 2 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裝置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裝置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裝置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3 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因為有觸電的危險。 4 如觸電者處於高處,觸脫電源後會自高處墜落,因此,要採取預防措施。 5 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 開關或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乾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 不導電的東西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 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乾燥 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絕緣 自己進行救護。 為使觸電者與導電體解脫,最好用一隻手進行。 如果電流透過觸電者入地,並且觸電者緊握電線,可設法用幹木板塞到身下,與地隔離,也可用幹木把斧子或有絕緣柄的鉗子等將電線剪斷。剪斷電線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斷,並儘可能站在絕緣物體或幹木板上。 6 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並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7 如果觸電發生在架空線杆塔上,如系低壓帶電線路,若可能立即切斷線路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或者由救護人員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帶後,用帶絕緣膠柄的鋼絲鉗、乾燥的不導電物體或絕緣物體將觸電者拉離電源; 如系高壓帶電線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斷電源開關的,可採用拋掛足夠截面的適當長度的金屬短路線方法,使電源開關跳閘。拋掛前,將短路線一端固定在鐵塔或接地引下線上,另一端系重物,但拋擲短路線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斷線危及人員安全。不論是何級電壓線路上觸電,救護人員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要注意防止發生高處墜落的可能和再次觸及其它有電線路的可能。 8 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救護人員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絕緣靴或臨時雙腳並緊跳躍地接近觸電者)前,不能接近斷線點至 8~10m 範圍內,防止跨步電壓傷人。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後亦應迅速帶至 8~10m 以外後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立即就地進行急救。 9 救護觸電傷員切除電源時,有時會同時使照明失電,因此應考慮事故照明、應急燈等臨時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場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誤切除電源和進行急救。
傷員脫離電源後的處理:
1 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2 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並用 5s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3 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正確搶救,並設法聯絡醫療部門接替救治。 4 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4.1 觸電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 10s 內,用看、聽、試的方法, 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情況。 4.1.1 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4.1.2 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氣聲音; 4.1.3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 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4.2 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復甦法:
1 觸電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支援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正確進行就地搶救。 a.通暢氣道; b.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壓(人工迴圈)。 2 通暢氣道: 2.1 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2.2 通暢氣道可採用仰頭抬頦法。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即可通暢。嚴禁用枕頭或其它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更加重氣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流減少,甚至消失。 3 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3.1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吸氣後,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 1~1.5s。如兩次吹氣後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3.2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3.3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4 胸外按壓: 4.1 正確的按壓位置是保證胸外按壓效果的重要前提。確定正確按壓位置的步驟: a.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傷員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 合處的中點; b.兩手指並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c.另一隻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於胸骨上,即為正確按壓位置。 4.2 正確的按壓姿勢是達到胸外按壓效果的基本保證。正確的按壓姿勢: a.使觸電傷員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立或跪在傷員一側肩旁,救 護人員的兩肩位於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b.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 3~5cm(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c.壓至要求程度後,立即全部放鬆,但放鬆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 按壓必須有效,有效的標誌是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頸動脈搏動。 4.3 操作頻率: a.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 80 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鬆的時 間相等; b.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搶救時,每 按壓 15 次後吹氣 2 次(15∶2),反覆進行;雙人搶救時,每按壓 5 次後由另一 人吹氣 1 次(5∶1),反覆進行。
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1 按壓吹氣 1min 後(相當於單人搶救時做了 4 個 15∶2 壓吹迴圈),應用看、聽、試方法在 5~7s 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2 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 2 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 5s 吹氣一次(即每分鐘 12 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甦法搶救。 3 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時間均不得超過5~7s。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搶救前,現場搶救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
1 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的時間越長,傷害越重。 2 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裝置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裝置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裝置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3 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因為有觸電的危險。 4 如觸電者處於高處,觸脫電源後會自高處墜落,因此,要採取預防措施。 5 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 開關或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乾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 不導電的東西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 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乾燥 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絕緣 自己進行救護。 為使觸電者與導電體解脫,最好用一隻手進行。 如果電流透過觸電者入地,並且觸電者緊握電線,可設法用幹木板塞到身下,與地隔離,也可用幹木把斧子或有絕緣柄的鉗子等將電線剪斷。剪斷電線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斷,並儘可能站在絕緣物體或幹木板上。 6 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並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7 如果觸電發生在架空線杆塔上,如系低壓帶電線路,若可能立即切斷線路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或者由救護人員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帶後,用帶絕緣膠柄的鋼絲鉗、乾燥的不導電物體或絕緣物體將觸電者拉離電源; 如系高壓帶電線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斷電源開關的,可採用拋掛足夠截面的適當長度的金屬短路線方法,使電源開關跳閘。拋掛前,將短路線一端固定在鐵塔或接地引下線上,另一端系重物,但拋擲短路線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斷線危及人員安全。不論是何級電壓線路上觸電,救護人員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要注意防止發生高處墜落的可能和再次觸及其它有電線路的可能。 8 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救護人員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絕緣靴或臨時雙腳並緊跳躍地接近觸電者)前,不能接近斷線點至 8~10m 範圍內,防止跨步電壓傷人。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後亦應迅速帶至 8~10m 以外後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立即就地進行急救。 9 救護觸電傷員切除電源時,有時會同時使照明失電,因此應考慮事故照明、應急燈等臨時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場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誤切除電源和進行急救。
傷員脫離電源後的處理:
1 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2 觸電傷員如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並用 5s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3 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正確搶救,並設法聯絡醫療部門接替救治。 4 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4.1 觸電傷員如意識喪失,應在 10s 內,用看、聽、試的方法, 判定傷員呼吸心跳情況。 4.1.1 看—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4.1.2 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氣聲音; 4.1.3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 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搏動。 4.2 若看、聽、試結果,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搏動,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三心肺復甦法:
1 觸電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支援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正確進行就地搶救。 a.通暢氣道; b.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壓(人工迴圈)。 2 通暢氣道: 2.1 觸電傷員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用兩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2.2 通暢氣道可採用仰頭抬頦法。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即可通暢。嚴禁用枕頭或其它物品墊在傷員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更加重氣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流減少,甚至消失。 3 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3.1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吸氣後,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 1~1.5s。如兩次吹氣後試測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3.2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3.3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唇緊閉,防止漏氣。 4 胸外按壓: 4.1 正確的按壓位置是保證胸外按壓效果的重要前提。確定正確按壓位置的步驟: a.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觸電傷員的右側肋弓下緣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 合處的中點; b.兩手指並齊,中指放在切跡中點(劍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c.另一隻手的掌根緊挨食指上緣,置於胸骨上,即為正確按壓位置。 4.2 正確的按壓姿勢是達到胸外按壓效果的基本保證。正確的按壓姿勢: a.使觸電傷員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立或跪在傷員一側肩旁,救 護人員的兩肩位於傷員胸骨正上方,兩臂伸直,肘關節固定不屈,兩手掌根相疊,手指翹起,不接觸傷員胸壁; b.以髖關節為支點,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將正常成人胸骨壓陷 3~5cm(兒童和瘦弱者酌減); c.壓至要求程度後,立即全部放鬆,但放鬆時救護人員的掌根不得離開胸壁。 按壓必須有效,有效的標誌是按壓過程中可以觸及頸動脈搏動。 4.3 操作頻率: a.胸外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 80 次左右,每次按壓和放鬆的時 間相等; b.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搶救時,每 按壓 15 次後吹氣 2 次(15∶2),反覆進行;雙人搶救時,每按壓 5 次後由另一 人吹氣 1 次(5∶1),反覆進行。
搶救過程中的再判定:
1 按壓吹氣 1min 後(相當於單人搶救時做了 4 個 15∶2 壓吹迴圈),應用看、聽、試方法在 5~7s 時間內完成對傷員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復的再判定。 2 若判定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按壓,而再進行 2 次口對口人工呼吸,接著每 5s 吹氣一次(即每分鐘 12 次)。如脈搏和呼吸均未恢復,則繼續堅持心肺復甦法搶救。 3 在搶救過程中,要每隔數分鐘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時間均不得超過5~7s。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搶救前,現場搶救人員不得放棄現場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