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避雷針(帶)與引下線之間的連線應採用焊接或熱劑焊(放熱焊接);
2 避雷針(帶)的引下線及接地裝置使用的緊韌體均應使用鍍鋅製品。當採用沒有鍍鋅的地腳螺栓時應採取防腐措施;
3 建築物上的防雷設施採用多根引下線時。應在各引下線距地面1.5~1.8m處設定斷接卡,斷接卡應加保護措施;
4 裝有避雷針的金屬簡體,當其厚度不小於4mm時,可作避雷針的引下線。簡體底部應至少有2處與接地體對稱連線:
5 獨立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建築物的出入口等的距離應大於3m。當小於3m時。應採取均壓措施或鋪設卵石或瀝青地面;
6 獨立避雷針(線)應設定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當有困難時,該接地裝置可與接地網連線,但避雷針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線點至35kV及以下裝置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線點。沿接地體的長度不得小於15m;
7 獨立避雷針的接地裝置與接地網的地中距離不應小於3m;
8 發電廠、變電站配電裝置的架構或屋頂上的避雷針(含懸掛避雷線的構架)應在其附近裝設集中接地裝置。並與主接地網連線。
建築物上的避雷針或防雷金屬網應和建築物頂部的其他金屬物體連線成一個整體。
裝有避雷針和避雷線的構架上的照明燈電源線。必須採用直埋於土壤中的帶金屬護層的電纜或穿入金屬管的導線。電纜的金屬護層或金屬管必須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長度應在1Om以上。方可與配電裝置的接地網相連或與電源線、低壓配電裝置相連線。
發電廠和變電所的避雷線線檔內不應有接頭。
避雷針(網、帶)及其接地裝置,應採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式。首先安裝集中接地裝置,後安裝引下線,最後安裝接閃器。
1 避雷針(帶)與引下線之間的連線應採用焊接或熱劑焊(放熱焊接);
2 避雷針(帶)的引下線及接地裝置使用的緊韌體均應使用鍍鋅製品。當採用沒有鍍鋅的地腳螺栓時應採取防腐措施;
3 建築物上的防雷設施採用多根引下線時。應在各引下線距地面1.5~1.8m處設定斷接卡,斷接卡應加保護措施;
4 裝有避雷針的金屬簡體,當其厚度不小於4mm時,可作避雷針的引下線。簡體底部應至少有2處與接地體對稱連線:
5 獨立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建築物的出入口等的距離應大於3m。當小於3m時。應採取均壓措施或鋪設卵石或瀝青地面;
6 獨立避雷針(線)應設定獨立的集中接地裝置。當有困難時,該接地裝置可與接地網連線,但避雷針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線點至35kV及以下裝置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線點。沿接地體的長度不得小於15m;
7 獨立避雷針的接地裝置與接地網的地中距離不應小於3m;
8 發電廠、變電站配電裝置的架構或屋頂上的避雷針(含懸掛避雷線的構架)應在其附近裝設集中接地裝置。並與主接地網連線。
建築物上的避雷針或防雷金屬網應和建築物頂部的其他金屬物體連線成一個整體。
裝有避雷針和避雷線的構架上的照明燈電源線。必須採用直埋於土壤中的帶金屬護層的電纜或穿入金屬管的導線。電纜的金屬護層或金屬管必須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長度應在1Om以上。方可與配電裝置的接地網相連或與電源線、低壓配電裝置相連線。
發電廠和變電所的避雷線線檔內不應有接頭。
避雷針(網、帶)及其接地裝置,應採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式。首先安裝集中接地裝置,後安裝引下線,最後安裝接閃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