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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個地道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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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月得天能久照
不把事情講明白沒法回答你,我想知道兩件事:第一 ,拋棄你的原因;第二,你父親的人品如何。如果你父親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捨棄了你而且人品尚好,我個人看法,你就盡人子的責任也可。如果只顧自己毫無人情的將你拋棄,而且毫無人品可言,那你絕對沒有義務對你這個所謂的父親盡一點孝心,你完全可以漠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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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易經開祥大師
凡事<有因方有果>,尤其是這種相對特殊的事情,至少要相對地弄清楚當初<事情的真相>和你現在<事情的結果>是善與惡!
這位生物學上的父親30年拋棄自己的<親生子>,堅持了長長的30年<父子(女)>漠然<不當對方的存在>……
而30年後卻又<父子(女>能相認~這個<命運緣份>的奇蹟,還能向你索取<瞻養費>,這不能不說這位生物學父親要不是有<絕決的跌宕起伏>的命運~就是擁有<處世絕學>,做得到這樣的漏世30年的<人生遮蔽>而又復出<棄子>索要贍養費的絕世人才,畢竟不多!
你可以先弄個DNA做親子鑑定,然後弄清楚<前因後果>~如果有非常不錯的<人生沉浮>故事,可以的話,我們可以以此為<原形>做點文藝作品:
比如舉行如何<棄子30年依然索要贍養費>的全國巡迴講座,或文藝作品,小電影,或開個<網路直播>……實在不行,也可以推進到寺廟裡,享受那些遭<遺棄>的<差爹供養>的人們的供奉
總之,這是命運對你的<奇葩贈予>,你如果積極應對,而且有智慧,不但你自已要好好贍養,而你可以讓天下:
缺爹養的人一起來贍養~畢竟,包括我在內的人,都非常好奇,30年棄子不養,30年後卻認子索養的<絕世怪才>~到底長個什麼樣子;再聽聽他親口講講這切身故事……可能比某些<情感節目>更引入聖!
現在新冠疫情不方便,可以先把直播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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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長江裡的雞公石
這個不好說,具體的只能看你現實的情況和你父親現在的狀態,人啊,畢竟是情感動物,如果你有能力加上心情能夠平靜下來,能接受的情況下,建議能給他適當的幫助為好,如果情感上無法接受,那隻能做罷,不過人的一生非常短暫,遇到了都是緣分,不理會是你的自由,給一點是你的灑脫,造成今天的局面是他的咎由自取,於你沒關係,沒必要有思想負擔,有些事情只在看透不透之間,不糾結,不後悔,認為過得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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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鄒建52
首先打聽一下您多大年齡,如果你五十歲了,我認為這錢你該給,如果你今年三十出頭,我認為就不應該給。不過因為他是你的父親給些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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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開心良品
撫養小孩,贍養老人既是責任,也是義務,兩者也是對等的,如果生物學上的父親沒有盡撫養的責任和義務,作為孩子也沒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不過,從道義上,如果條件允許,作為報恩,你回饋一下是好事情,必竟他給了你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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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口好
這個沒有給的必要,從法律上來說你也沒有贍養他的義務。如果你心軟給了一次,那你就會被纏上了。因為當初能拋棄自己親生骨肉的人,為了一己之利會不顧人倫道德的,所以最好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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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89939211234
如果是生物學上的母親,可以給點,起碼她懷了你十個月,有生育之恩。如果是生物學上的父親,就算了吧,說不定是強姦、一夜情、偶然有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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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平安是福76277847
看你生活條件好不好,要是你自己過的都難就不要管了,道德綁架是不對的,同甘共苦你不陪,榮華富貴你是誰,再難也不能拋棄孩子,不需要理由,過好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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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楚風快哉
還是問問當時為什麼拋棄你?原因很重要。作為成年人,應該理智判認一下,到底是哪種情形讓生父拋棄你,再區別對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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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沙姐Kaidy
當然不給!但是,你所說的拋棄是個什麼概念呢?把你扔了或送給別人家收養?與你媽離婚,你隨母親生活?如果是前者,你與養父母形成收養關係,你依法應對撫養你長大成人的養父母盡贍養義務,對你生父沒有該法定義務;若是後者,那就要分析具體情況,依法律規定對待。建議你就近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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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地處北京西路
乍一看以為你是學生物的,你如父親般的啟蒙老師不帶你玩兒了。呵呵,這個問題是家務事,不能一面之詞做簡單判斷。不過啥事兒都別做絕了。做人留一線也是給子孫積德。不過有其父必有其子也是情理之中。想不想改變門風在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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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幸福de陪伴
你好,很榮幸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你的問題讓我聯想到了一個知名人士的相類似的故事。
射擊運動員魏丹成為世界冠軍,全世界為她歡呼,然而,這也給她帶來了煩惱!
魏丹的原生家庭,在她小的時候因為貧窮把她送給別人撫養,領養她的這家人也不富裕,靠撿廢品把魏丹撫養成人。
期間,魏丹參加了射擊訓練,並經過多年的努力一步步成為世界冠軍。
在艱難的歲月裡,養父母視她為己出,她與養父母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可就在她獲得了榮譽成為名人時,她的親生父母卻要認回她,主要原因是,她的親生父親得了嚴重的肺病,需要極大一筆治療費。
她的親生母親明確表示,家裡已經沒有錢給她父親治病,希望她能承擔起給父親看病的責任。
魏丹表示,可以幫助父親看病,但絕不相認,相認,代表著對養父母的傷害,她不能對不起養父母!
輿論界也各有說辭!當然,不乏道德綁架之類!
這個故事跟你的情況似有雷同。
你可以先核實一下,當年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是什麼原因拋棄了你,是否情有可原。
如果是迫不得已,那就是可以理解和原諒的!
如果僅僅是不想負責任而拋棄你,那就另當別論了!
總之,要多方考慮實際情況,酌情而定,不做愧對良心的事,但也不要被道德綁架,虧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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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薔薇花ZXY
三十年前你多大,如果你是個孩子,是他拋棄你在先,看你現在經濟狀況咋樣,如果好,你就給他一筆錢,讓他自己愧疚去吧,如果你經濟一般,你也沒辦法,法律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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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牧笛7557
首先沒辦法,告訴您一個殘酷的現實,如果你不是合法的被領養,那麼你對這個男人是有贍養義務的。你可以讓他起訴,經法院判決贍養費,然後讓他每個月申請強制執行。你接到強制執行申請後按時將贍養費送到法院(別做老賴)。然後他就得去法院取。他老了,往返奔波法院對他來講也是折磨。算是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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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悟道途中行者
贍養費,是小時候有養你,才有資格要的,華人有一句話,一般人經常錯誤引用,“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天下當然有不是的父母,拋家棄子就是,孔子提倡的孝道,是針對有養育之恩父母的孝道,只能說你生物學上的父親對於這方面的認知有錯誤,跟他好好開導一下,當然,如果看他可憐,就算是陌生人幫忙一下也是無可厚非,但也是要把以上原則解釋清楚,給的錢不叫贍養費,也不是義務,是慈善捐款。
回覆列表
遺棄和贍養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因為被遺棄就不履行贍養義務了。這是法律規定。
如果實際情況難接受,那就每月出點錢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