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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ean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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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矽釋出
法律行業普遍被認為是保守和傳統的。50年來,大多數律師事務所的客戶體驗幾乎沒有改變、。原因是律師事務所面臨削弱成本的激勵措施比其他行業弱,並帶有風險規避的意味(較小的技術錯誤可能會對客戶產生較大影響)。
然而,律師的業務招聘及其日益複雜的發展以及電子郵件的發展導致客戶將成本和時間壓力增加到律師身上。此外,越來越多的律師成為技術主管,美國律師協會於2012年8月投票修改了“職業行為示範規則”,要求律師及時瞭解“與相關技術相關的利益和風險“,律師市場逐步飽導致許多律師尋求前沿的競爭方式。
檔案數量(主要是電子郵件)的指數級增長必須在訴訟案件中進行審查,這極大地加速了資料探勘、機器語言和人工智慧等元素,並且法律公司採用了基於雲的服務。
法律技術投資主要集中在美國,2014年投資於美國的投資額超過2.54億美元,但全球範圍內的投資顯著增長。
斯坦福大學法學院開設了法律資訊學中心CodeX,這是一個跨學科研究中心,該中心還培育由法學學生和計算機科學家創辦的公司。一些來自該計劃的公司包括Lex Machina和Legal.io。
法律技術的傳統領域包括:
實踐管理
檔案儲存
開票
會計
電子發現
法律研究
文件自動化/彙編
法律技術領域最近的增長領域集中在:
提供工具或市場將客戶與律師聯絡起來
為消費者和企業提供自己完成法律事務的工具,避免了律師的需要
資料和合同分析
法律寫作自動化或法律實踐的其他實質性方面
繼任計劃平臺,即透過線上應用程式撰寫
提供工具幫助準備移民檔案以代替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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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頭王律師
就個人而言,法律科技從三方面觀看主要講的是:
1.利用網際網路可以進行法律諮詢,委託,代理等。
2.法院利用網際網路可以進行電子送達,案例庫建設,法律法規索引,費用計算等自動化,開庭筆錄語音識別
3.利用人工智慧實現撰寫法律文書,類似案例查詢,出庭答辯指導,應訴技巧培訓。我想這就是題目大概想要問的意思,人工智慧將來會取代律師和法院的部分工作和職能。特別公司法務,重複性的合同稽核是人工智慧進入最快的行業,取代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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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敏er好學
關於科技推動創新型法律服務和法治建設,最新上層的提法叫“數字法治”,關於“數字法治”我把它拆分為三部分:法律科技、法律科技+和法律+。
首先是“法律科技”,目前主要指與法律相關的資訊科技,法律的本質是什麼?從技術的角度來講,我認為法律即服務,法律即知識,法律即程式碼,這樣就把與法律相關的技術轉換成了與服務、知識和程式碼相關的技術,與服務相關的技術比如LBS技術、搜尋引擎技術、線上通訊技術、線上支付技術,透過應用這些資訊科技去重構法律服務的生產、供給、流通、交易、消費方式(流程和形式),於是我們看到了“法律電商”這個新物種,除了“法律電商”之外還有“法律新媒體”、“法律Ai”等新物種誕生。
然後是“法律科技+”,即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法律媒體、法學教育等法律細分行業運用以上的法律科技去解決本行業存在的現實問題,法律科技與應用場景結合,實現了技術的落地。在這個部分,我們知道的產品有智慧備案審查系統,法官、檢察官、律師輔助辦案系統等。
最後是“法律+”,即被技術改造過的法律與各行各業進行融合,從法律出發,去尋找法律的落地場景,透過法律為各行各業賦能。這個部分,我們知道的產品有電子合同、線上存證、付費音訊、智慧法律問答機器人等。
總結一下,如果畫一個二維的座標軸的話,橫軸是需求,縱軸是技術,你會發現變化的是技術,不變的是需求,技術是為了更好地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在網際網路行業叫“使用者體驗”,當然法律也可以被看做一門技術。儘管未來充滿不確定性和不連續性,但我覺得我們可以以“不變”應“萬變”,持續不斷地做一件有價值的事,然後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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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思滿科技STG
法律是一個高度垂直的市場——知識壁壘高、從業人員少,對科技創新而言,這是一個難啃又小眾的方向。
近期,融資4億多的Atrium宣佈倒臺這一訊息一經放出,在法律業激起千層浪。但意外的是,大多數法律人卻不是唱衰法律科技這個行業,反而更加肯定了這是一條法律改革的必經之路,只是如何改、怎麼創新的模式還處於摸索階段,越來越多的團隊和律所開始嘗試前沿的法律科技產品,擁有了“不進步就會退步”的危機感。
對於大多數希望緊跟數字化轉型趨勢的律所來說,上一套系統成為了“標配”。
但法律科技現在還處於摸索階段,市面上的律所軟體層出不窮,對比選擇成為了難題。
在這裡,我們首先要區分另一個概念,辦公OA系統與實踐管理系統。
辦公自動化(Office Automation,簡稱OA),是將計算機、通訊等現代化技術運用到傳統辦公方式,進而形成的一種新型辦公方式。我們必須承認,在如今這個時代,不僅僅是法律,辦公OA是各行各業都必須的一個輔助工具,它可以利用現代化裝置和資訊化技術,代替辦公人員傳統的部分手動或重複性業務活動。但在阿里和騰訊強起的時代,放著功能強大且免費的釘釘與企業微信不選擇,額外花費高昂的費用使用一個套著實踐管理系統外衣的辦公OA是非常得不償失的,尤其目前處於經濟下滑,成本控制是重中之重,將錢花在刀刃上是生存的根本。
那麼,什麼才是好的實踐管理系統呢?
“好”即是“適合”。
法律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律所的運營模式與一般企業也大相徑庭,真正好的系統,就是最適合律所的系統。所以對於實踐管理系統來說,要了解律師的工作模式,抓住律所運營的核心,完成從前期合規、中期運作到後期維護的全方位服務體驗。對於涉及其他行業的需求及目前市場上已被大規模接受的軟體,不要想著替代,而是要順應客戶的使用習慣,以user experience為首要目標,透過RESTful API打通整合,打造專屬法律業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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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艾特律寶
近10年來,全球法律科技快速發展,科學技術在法律行業應用逐步普及,到了2019年全球法律科技市場更是迎來了“風口”,朝著更加多元化、法治化、全球化方向發展,其中法律服務工具不斷深化,向融合統一平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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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技沒有形成個完整概念,2017“法律+科技”領軍者國際峰會在杭州舉行,法律+科技界教父級人物,《明日世界的律師》作者理查德•薩斯金(Richard Susskind),早在1986年就預言計算機和人工智慧將徹底改變法律服務模式。
科技,特別網際網路資訊時代的到來,將對法律工作的的各個方面進行拆解,人工智慧將大量重複的基礎工作與檔案中解放出來,也對千篇一律的合同成文、法條檢索的效率大大提高,也會對普通人進行良好的法律服務,或者說是互動。
法律內容透過科技的平臺進行資訊共享,有利於普法工作開展,尤其是響應“依法治國”的國家政策與理念;有利於提高執法者工作效率;也有利於普通民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