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創業行動家

    股東之間,若無法坦誠相見,而是彼此打著對方的注意,總想從對方身上撈點好處,這樣的合夥人在身邊早晚是一個定時炸彈。

    我本人第一次創業,同樣由於經驗不足,也碰到類似問題。

    當年,初創第一家公司沒多少啟動資金,而另一位股東的投資款,是幾個股東一起湊的。創業艱苦可想而知,剛開始大家發的工資也僅僅夠生活開支,畢竟錢都是我們自己給湊的,工資發再多都是自己的錢。

    這位股東主要負責技術研發,跟我們一起堅持了一年,第二年直接不辭而別。後來,我們才知道他被客戶給高薪挖走了。

    一個獨立創業的人,早期承受不住創業的艱辛,寧願拿高薪酬,這說明我們對該合夥人在創業的渴望以及個人價值觀的判斷上有問題。

    合夥人合的是什麼?

    一家公司的合夥人,如果不是興趣相投,有著高度的事業共振感,往往是走不長遠的。合夥首先是彼此的能力互補,且具備創業者吃苦難勞,永不言棄的基本素質。

    對於初創公司的合夥人,若能力不足,還佔著一個股東的名額,無論是對後面引進人才,還是現有的股東而言,都是不公平的事。

    合夥人能力不及,該怎麼辦?

    如果僅僅要的是合夥人的錢,在能力上又不能給予團隊必要的貢獻,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只出錢不出力,做一個風險投資人。

    若公司資金寬裕,個人認為這樣的人都不應該留在公司。給公司帶來不了任何的作用,反而可能在未來做出傷害公司股東利益的事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離別勵志的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