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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王強的價值經營

    《道德經》學習札記之四:被斷章取義的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恐怕是道德經中最受大家喜愛,名氣最響的一句話吧!眾多企業、個人視其為座右銘,我辦公桌正上方就掛一幅行雲流水的名家草書,以示為一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隨手Baidu一下,約12,300,000條之多,釋義大致相同,略舉一二:

    1、上善若水:指的是最高境界的善行,就像水的品性一樣,澤被萬物而不爭名利。

    2、上善:至善,最完美;水:避高趨下是一種謙遜,……(此處省略200字),故天下最大的善性莫如水。

    3、善,會意字,“善”具有深刻的倫理學、哲學和佛學內涵,是宗教、哲學、倫理學等範疇中的一個基本概念……(此段共省略300字)。

    4、上善的人,就應該像水一樣。水造福萬物,滋養萬物,卻不與萬物爭高下,這才是最為謙虛的美德。

    5、“故幾於道”譯為它的品質無比的接近於高尚境界。這裡的道是指一種境界,崇高的。

    全都把善比作水的美德。大公無私,做好事不留名,整個一雷鋒精神。水真有造福萬物卻不爭的謙虛美德和善的品行嗎?那洪水猛獸、水火無情又何解釋。這裡的善真是善行之意嗎?還有,原本是《道經》,卻不提“道”,而去論“善”,雖然善是一種美德,那也應該放在《德經》去議,這不是跑題了嗎?!

    如果說前面文言斷句還可商榷,這般解釋上善若水就不可理喻了,典型的望文生義,用現代漢語生搬硬套古文。《道德經》是一部完整的哲學著作,不是各章獨立的雜文集,且古文詞義寬泛多義、隱喻、簡略,我們只有結合上下文連貫地理解,才不至於片面誤讀。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是《道德經》第八章,實則仍在論證道德經開篇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即《易經》:“形而上者謂之道”的觀點,而不是講什麼“善”。

    善:在這裡與善行、至善沒有毛線的關係,而是擅長、易於,上善指最擅長、特性;若:比喻,好似;利:也不是有利於、造福,而是利用,依照。

    老子在這裡用水的特性作比喻,通俗形象地解釋什麼是形而上的道,為什麼“道可道非常道”。道好似水一樣,水在不同容器中,會自然呈現不同的形狀。所以說水有形狀,可無法說是什麼形狀。同樣,我們都能感覺到道的存在,可卻不能言說。道與水的這個特性極為相似,但還不是,真正的道還更玄乎,是沒法解釋的。

    所以,上善若水讚美的並不是所謂水的善行,而是水的可塑性、靈活的適應能力。“上善若水”教導我們無論做人還是做企業,都要像水一般順應社會環境。

  • 2 # 陳廣逵

    好像回答過類似問題。

    我面我談三個《道德經》研究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

    一、玄學化或宗教化《道德經》

    《道德經》第一章就有“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這樣一句話,其中的“玄”字似乎揭示了道的深奧,難懂的特點,也因此使《道德經》被稱為“玄學”。莊子以後,老子逐漸成為道家的鼻祖,成了道教創始人,這是老子始料不及的。其實偽道家後學多曲解老子,利用老子宣傳他的消極思想,在研究中我感覺到,後來的道教與老子原始的思想相去甚遠。 應該明確的是,老子寫的五千言是要給人看的,他最希望看到這五千言的人,應該是天子、諸候及其有決策影響計程車大夫。

    老子之時,中國還沒有宗教,所謂的道教,是後世出現的。“道教的鼻祖”是後世加給老子的。信徒們用莊子的思想解讀老子的學說,並不斷從理論上神化老子,道教才逐步完成了自己的體系。至於“太上老君”的一類的神號封敕,出現得還要更晚一些。 宗教的“道”與《道德經》的“道”最大區別不在“神化”上,而在“為而爭”與“為而不爭”上,突出的表現是,最初的道教強烈地排斥“聖人”,排斥“儒學”,主動向所謂異端進攻,違背了老子順其自然“為而不爭”的初衷。 河上公版本在解讀《道德經》上,已經帶有了一些宗教的色彩,特別是後世整理者用極端的思想改編它,讓《道德經》排斥聖賢、排斥學問,排斥仁義、排斥禮儀。

    玄學化、宗教化解讀《道德經》的最大弊端,就是把“甚易知,甚易行”的自然化的老子思想變成了“不易知,不易行”的玄學,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把“致虛極,守靜篤”變成了避世,變成了不食人間煙火的修煉。

    對《道德經》不能用宗教來解釋它,不能把它搞成“玄”學。

    其實通篇《道德經》並非高深難測,而是“甚易知,甚易行”,因為“言有宗,事有君”(第七十章)。

    《道德經》問世以來不知有多少人參與了對它的解讀,惡意的篡改,錯誤的理解和解釋點評,把一些本來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才使它難懂。如果研究者首先自己弄明白了才去著書立說,準確通俗地解讀和闡釋它,就會讓它清晰地出現在讀者面前;如果連自己都沒搞清楚,自然會用一些貌似有哲理,實際是雲山霧罩的語言蒙讀者,甚至用違背老子思想的觀點誤導讀者,這是《道德經》研究乃至先秦諸子研究中存在的一個大問題。

    《道德經》距今兩千五百多年了,要理解其文字意義需要訓詁考辨,這是一定的;老子有思想、有學識,《道德經》含義深邃,這也是肯定的。應該清醒的認識,老子是人而不是神,《道德經》是闡發老子思想的文字而不是讓人看不懂的“天書”。《道德經》是“玄學”,但仍可通俗解讀,如果名之為“解讀”,卻越解越深奧,越說越“玄”,這樣的解讀就不是“解讀”了。如果解讀《道德經》,讓人看了不知道老子究竟說的是什麼,這個解讀還有什麼意義!

    二、熱衷於曲解式繁瑣考證,忽視邏輯的理性思考,讓前人錯誤的觀點牽著鼻子走

    歷來一直存在有研究者把簡單問題複雜化,這也是其他古代文獻研究中經常出現的問題。比如把“生生之厚”(第五十章)與“求生之厚”(第七十五章)混為一談並進行繁瑣考證,比如把“敝則新”(第二十二章)與“能蔽不新成”(第十五章)搞到一起,非讓它們表達一個意思。特別有研究者將“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第十七章)斷句為“信不足,焉有不信”,又將“焉”釋為“於是”,多角度違背古漢語語法。在帛書本《道德經》問世後,本來可以對王弼等本的第十八章撥亂反正,但直到郭店楚竹書問世,研究者們也對“案(安)”字視而不見,將本來荒謬的“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奉為辯證思想。其實研究古籍,在訓詁過程中,更要注意邏輯思維,避免出現後人人為的讓古人胡說。

    在解讀《道德經》後,我開始參考其他人的解讀。在這個過程中,發現有不少人因循前人錯誤的觀點,這個情況在許多章節存在,最典型的就是對第十八章的解讀。如果不跳出前人各種說法的窠臼,對老子的個別解讀就可能永遠停留在錯誤上,或者在錯誤中徘徊。

    三、實用主義歪解《道德經》

    有的人出於商業目的,以編造的故事來解讀《道德經》,試圖讓《道德經》與“日用”生活貫通,而實際上是曲解《道德經》,甚至與老子的思想背道而馳。有學者多從距離本義很遠的角度生髮出許多感慨議論,訓詁不足,主觀臆斷的成分居多。 我們知道,寫議論文的舉例論證,要用事實說話,就是所舉的例子必須真實,經得起推敲,文學作品中的事不能作為事實論據,因為它是杜撰的,杜撰的事例是沒有說服力的。用杜撰故事套解《道德經》不足信,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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