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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二慶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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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叫我蓋倫吧
韓方建議法院判處朴槿惠30年徒刑,處罰1130億韓元,朴槿惠今年67歲,幾乎很難活到97歲,韓方如果再繼續加重處罰,對於朴槿惠坐牢來說已經無所謂了,那麼多錢坐在監獄根本還不清。處罰朴槿惠越多越重,只能說韓方冷酷無情。每個社會有獎必有罰,朴槿惠有錯,但他的一家人是有功勞的,為什麼不全面考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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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麗麻雀屋
我認為這是在轉移視線。
在新的嫌疑沒披露出來以前,輿論的焦點是集中在30年刑期的21條上。所以新的嫌疑披露出來,引導輿論脫離21條的爭論,認可30年的刑期。
根據是什麼呢?
第一,這個披露不符合法律的規則。比如說,證人沒有披露,嫌疑的內容也沒有。從法律的角度講是不應該這樣隨意的。
笫二,披露的方式,令人質疑。全案己經進行到現在,將嫌疑的問題直接列入第22項豈不是更簡單快捷?
所以,此披露是為了鞏固21項30年在輿論中的確定性,對是否加重量刑沒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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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4648793395
無論韓檢方新增任何罪名或許判決多少年?對朴槿惠來講她早以無所畏懼。朴槿惠自始自終對她的所有指控都是“政治迫害”。如今朴槿惠拒絕所有出庭庭審己經證明了.從被彈彈劾下臺到羈押審判結局。無論韓檢方或者是南韓法院對朴槿惠如何判決,事實就是南韓總統文在演不可能槍斃朴槿惠!既然如此南韓法院判決多少年?朴槿惠還會有什麼心念嗎?其實朴槿惠早以心恢憶冷一切都是白雪茫茫,什麼證據對她的加害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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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丹青飛狐
朴槿惠作為一個國家女首領,其能力和功績已經得到了世界政壇的認可。
作為南韓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朴槿惠的結局的確令人唏噓。但是如果朴槿惠的政治敗局能改變南韓政權體制上的弊端,給朴槿惠加的罪狀越多可能越助於南韓政治體系的變革。
至於南韓檢方再給朴槿惠加重量刑,最多也就是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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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劉愛源
南韓政府地方檢方前幾天,給南韓政府地方法院法官提出量刑,判朴槿惠前總統30年徒刑。引起南韓政府民眾與南韓政府有些政黨反對。民眾聚會。舉美國政府國旗與南韓政府國旗。而且火毀了南韓政府民眾百萬燭光聚會,讓南韓總統朴槿惠下臺紀念碑。而且南韓政府總統文在寅下臺,彈劾罷免朴槿惠前總統,南韓政府地方法院法官透過"彈劾案"裁定書,收回從這一點上,南韓政府前總統,朴槿惠與南韓政府民眾,及政黨,執政黨,政府,地方法官,檢方,特檢組,法盲。包括朴槿惠前總統自己選擇委託代理律師團隊,還是國選擇法律援助律師團隊,不知道《南韓憲法》法律,規定,條款。李在鎔不是上訴南韓政府最高法院。二審法院終審。李在鎔是三星裁團。申訴南韓政府最高法院法官,南韓政府最高法院法官開始調查,南韓政府地方法院,特檢組,地方檢察院。所有參加審理,逮捕,涉案公職人員。還有對南韓政府三星裁團李在鎔指控起訴,當然包括朴槿惠前總統是否"受賄""崔順實"調一審案宗,二審案宗,特殊組對南韓政府三星裁團李在鎔審訊過程中,是否存在,誘供,逼供,假證,偽證展開全面調查"取證"合適證明,證據,證言。"申訴"案件。不是上訴案件。為什麼?在法律程式有抗訴,申訴,案件。指當事人,一審審理判決書下簽字即日起,當事人在法律規定七天內提出上訴中院。如果在七日內沒有提出"上訴"申請文書。如果沒有在法律規定七天內提出書面材料。"判決書"生效了。只能走司法程式,另一條法律條款程式。"抗訴"與"申訴"沒有時間限制。有很多人堅持一輩子申訴,最後終於申訴成功,國家賠償,對當時參加審理所有涉案人員法律執裁。朴槿惠前總統案件,南韓政府地方法院法官一審理為什麼?不聽南韓政府地方檢察院檢察官提議,判朴槿惠前總統30徒刑。也不聽朴槿惠前總統國選法律援助律師團隊。法院法官也不能直接告訴,檢察院檢察官與南韓政府國選前總統朴槿惠法律援助律師團隊。而是南韓政府民眾支持者朴槿惠,口號"彈劾"罷免朴槿惠"裁定書"不成立。說明一點應該從朴槿惠前總統"彈劾案"開始"抗訴"或著"申訴"彈劾案"如果南韓政府中院,中檢,高院或高檢介如調查。百萬民眾燭光聚會,組織者與參與者,調查清楚現在南韓政府特檢組與南韓地方檢察院檢察官調查,百萬民眾燭光聚會,朴槿惠前總統下令,南韓政府軍方鎮壓百萬民眾燭光聚會。朴槿惠前總統一審案件追加指控,但是一個白痴與南韓政府前總統朴槿惠比,連南韓政府民眾支援朴槿惠前總統支持者不如。從這點上南韓政府司法界公職人員大腦思考邏輯有問題。如果南韓政府前總統朴槿惠,當時下令軍方鎮壓百萬民眾燭光聚會。而軍方沒有參與。是因南韓政府總統朴槿惠"彈劾"下臺。軍方是南韓政府國防部隊不是鎮壓南韓政府民眾燭光聚會。但是南韓政府民眾燭光聚會。顛覆南韓政府,不管什麼黨執政,都是代表南韓政府。是南韓政府警察管轄事情。不是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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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老書
謝邀!韓檢又發現朴槿惠有新的嫌疑,那是有可能的事實。嫌疑人幹了近四年的總統,位高權重,幹好了皆大歡喜,幹壞了,可不是拔出蘿蔔帶出泥那麼簡單了。樸的案是系列案,案件案情範圍廣,關係複雜。牽涉黨政軍,經濟文化和外交等各個領域。這在世界各國政要犯案史上是罕見的。在南韓,樸與她之前出事的歷屆總統比,她可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因此韓檢方據於她的地位作用影響力和案件案件性質及對國家憲政的危害程度,在上月27日的公判聽證會結審前,將朴槿惠的案件定性名叫國政壟斷案,並求刑3O年。這案的罪名我們頭次聽說的原因,是沒有哪個國家的元首犯過那麼多且涉及面那麼廣的罪行。一般犯罪的國家政要犯事雖然有的也很嚴重,但也就單項或幾項罪名居多。你想要也沒這個格!因此我認為朴槿惠案的罪名不輕,僅次於叛國罪!韓檢給她求刑30年不重。如果檢方新發現案件案情重大,又有事實依據證明,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經檢方傳訊,就看朴槿惠本人的態度了。如果樸拒不接受傳訊或不到庭審現場,也一概否認自己有罪,無反省表現,這樣屆時對她的一審法庭上,估計韓檢方會在法庭上提出公訴書中加重對朴槿惠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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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謹惠又增加了新的嫌疑,我認為韓檢方還會加重對樸量刑的,儘管樸的刑期暫定三十年,也許可使樸死於獄中了。但為什麼檢方還要對一個已經毫無還手之為的孤獨老人加罪呢?(1)自檢方為樸謹惠向法院求刑三十年之後,引起了老東家自由南韓黨的不滿。這就令文在演深感不安了。但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怎樣才能收拾跟自已唱對臺戲的入呢?只有加重對樸瑾惠的刑期。加重的理由呢?幹方百計找線索,從而引導更多的南韓民眾倒向執政的文在演,以達到清除異己或削弱異已的目的。正是在這樣的思想支配下,於是新的罪狀就又有了一一勾結軍方欲鎮壓倒樸群眾。這一招,真的是震驚南韓和國際的毒計。(2)為了能夠徹底地將樸謹惠整得永世不能翻身,檢方就配合討好文在演,為樸求刑三十年了。檢方為了防止三十年的提議不被法院大減和瓦解挺樸派的勢為,於是,自編自導自演的電視劇開始播放了。(3)李在鎔沒有踏入政治,卻被檢方求刑十二年,二審後被放掉,使檢方的臉面無光,引發了民眾的不滿。如果樸謹惠案也向這樣,南韓不就要巨浪濤天?但是,李在鎔為啥會被放掉呢?因為李在鎔的公司是政府的經濟支柱。抓李是為找樸的證據,放李是樸已被擊倒。面對這樣的功臣,文在演能讓他真正地入獄嗎?總之,政治是以爭奪權財為目的的戰場。為達目的也就只能八仙過海各展奇招了。一旦失敗也就鳳凰不如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