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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只愛潘多拉

    《宋史·岳飛傳》在寫關於岳飛之死時,確實無一字涉及宋高宗,全傳敘述和分析岳飛之死,完全是從兩個方面來講的,一是秦檜主謀,二是張俊下手。因為岳飛堅持主戰,秦檜怕岳飛阻撓他搞投降,所以要除掉岳飛,《宋史·岳飛傳》還特別補了一段兀朮和秦檜暗通私信的情節,商量要殺了岳飛才可議和:

    兀朮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嶽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

    這一段可以說完全把秦檜的主謀角色給做實了。岳飛之死完全成了秦檜的陰謀,然後負責執行秦檜的陰謀的“打手”就是張俊,在岳飛傳中張俊忌恨岳飛年紀輕輕就戰功赫赫,一直就不爽岳飛,而岳飛又耿直得很,經常在小事上搞得張俊下不了臺,兩人關係緊張,張俊知道秦檜對付岳飛後,立即一拍即合,充當了秦檜對付岳飛的打手。

    這樣在《宋史·岳飛傳》中,岳飛之死的效果就是,一,內奸秦檜秉承金國的旨意害死南宋的國家柱石,二,南宋內部的武將之爭,張俊忌恨岳飛,做了秦檜的幫兇。這個“寫法”是典型的傳統歷史的寫法,即把所有問題都弄到“忠奸對立”和“人際關係”上去,給人的感覺是奸臣要害忠臣,同時岳飛又不會做人,人際關係差,所以被壞人鑽了空子。

    那麼《宋史·岳飛傳》為什麼要這麼寫呢?原因其實很複雜,首先是《宋史·岳飛傳》雖然是元朝人寫的,但是注意,注意,注意,元朝人編《宋史》是很懶的,基本上是抄宋朝人寫的東西,《宋史·岳飛傳》基本上是照抄南宋的章穎寫的《中興四將傳》中的《岳飛傳》,而章穎寫《岳飛傳》的時候,其底本則是岳飛之孫岳珂所寫的《鄂王行實編年》。

    知道了《宋史·岳飛傳》是怎麼來的這一點,大概就好理解《宋史·岳飛傳》的立場了,因為無論章穎還是岳珂,作為南宋的臣子,都不可能把岳飛之死扯到宋高宗頭上,那樣就是公然"詆譭"君上,下場恐怕會跟岳飛一樣。所以只能由秦檜來背鍋了。而且說實話,岳飛之死,岳珂最恨的人應該也是秦檜而不是宋高宗,就跟一般老公出軌,老婆最恨的不是老公而是小三一樣。同時,由於章穎的《岳飛傳》實際上是《中興四將傳》的一部分,所以他的寫法是把中興四將進行比較,把張俊扯進來,也是為了樹立起武將內部的鬥爭和傾軋造成了岳飛之死。這樣就可以隱藏掉岳飛之死的真正原因:宋代的重文輕武的基本國策。章穎畢竟還是文人,他是不願意承認其實是這個國策害死了岳飛的。

    所以《宋史·岳飛傳》沒有一字涉及宋高宗,但整部《宋史》其實是不需要為宋高宗隱瞞真相的,在其它的地方,《宋史》的立場其實很清楚,岳飛之死的真正決策者就是宋高宗,《宋史·高宗本紀》在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日是這樣寫的:

    賜岳飛死於大理寺猶獄,斬其子云及張憲於市,家屬徙廣南。

    《高宗本紀》就是高宗的傳記,是明確地指出是高宗要賜死岳飛的。

  • 2 # 克拉瑪依10

    說秦檜不好是後來的一個大臣,把秦檜貶得不要不要的。但是統治者還是一家人,不可能讓人說他爹有錯誤,所以秦檜成了接盤俠。有人說元朝軍隊裡有岳家人效力,不知真假,秦檜兒子還是孫子不降元戰死了,也不知真假。滿江紅宋史也沒記載,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歷史都是聽別人說的,我也不會寫歷史小說。

  • 3 # 為國釣魚

    謝諸位邀

    關於趙構與岳飛這對君臣之間的關係已經談過很多

    “岳家軍”私軍說,不成立

    干預立儲說,不成立

    收兵權說,不成立

    功高震主說,不成立

    不援淮西說,不成立

    謀反說,不成立

    迎二聖說,更是可笑

    趙構沒有必然要殺岳飛的理由,相對韓世忠、劉錡,岳飛本來處在很安全的位置

    韓世忠被彈劾的理由和岳飛案一模一樣,都是親信部下陰謀叛亂,欲迎前主帥重新掌軍;紹興十二年導致張俊罷職的罪名更嚴重~上應讖語,下握兵權,還有兩個乾兒子任方面軍統帥,極可能謀反

    趙構又不傻,心裡很清楚這是秦檜為了收三大將兵權找的藉口罷了,所以一邊模糊罪名,一邊出面保下了韓世忠和張俊,秦檜請旨令岳飛入大理寺配合調查張憲謀反案時,趙構說:“刑所以止亂,勿妄追證,動搖人心”~《張憲傳》

    很明顯,趙構並不希望岳飛死,趙構的意思是“適可而止,找個不痛不癢的理由震懾一下,然後給個散官養起來以備不時之需”

    任何朝代謀逆都是重罪,何況在宋代這種把防範武將造反當作頭等大事來抓的王朝,比如~《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

    張瓊是趙匡胤的救命恩人,更是趙匡胤所倚重的親軍大將。乾德元年(963年)八月,因史珪和石漢卿兩位小校誣告不軌,趙匡胤聞訊立馬翻臉,當天,張瓊便含冤而死(長編記載張瓊自盡,宋史.張瓊傳記載賜死)

    事實證明此事純屬誣陷,致張瓊於死地的兩位小校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長編.卷八》

    韓重贇是趙匡胤的結義兄第,北宋開國重臣,任殿前都指揮使,趙匡胤對其信任有加

    然而當有人說韓重贇跟親兵套近乎、拉關係,“私取親兵為腹心”時,趙匡胤審都不審便欲斬老兄弟

    即便證明此事也是一樁冤案,韓重贇仍然被罷職外放,做個有名無實的節度使,連救了他的趙普也象躲瘟神一樣躲著他

    ~《宋史.岳飛傳》

    岳飛從入獄到被害時間長達兩個多月,如果趙構相信岳飛參與謀反,不符合宋朝處理謀逆案“從重、從快”的慣例

    岳飛入獄時的身份是文散官,如果趙構要殺岳飛,根本不需要大費周章

    岳飛案一拖就是兩個多月的原因只有一個~秦檜沒有找到物證,也沒有拿到口供,無法讓趙構相信強加在岳飛頭上的罪名,從而名正言順地取旨殺岳飛

    以既成事實倒逼皇帝追認補旨的事在宋朝不是個例~《宋史.卷二百.刑法志二.詔獄》

    劉摯、梁燾因黨爭莫名其妙地死於流放地,蔡京等人於第二年五月才請得宋哲宗追認二人有罪的聖旨

    聖旨中說,因為二人已死,所以罪證“不及考驗”,但是依然要“明正典刑”。哲宗本意是“其釋勿治”,現在卻依然要附和究罪,其無奈的心態表露無遺

    ~《宋史.刑法志二.詔獄》

    不要以為史官都是傻子,何況元朝史官沒有編一整套宋史來維護趙老九的必要

    何備給趙構分的鍋是~《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四十三》

    沒有直接提到趙構的責任,但明眼人自然明白這個“此為不能保全功臣者也”是在說誰

    這段話也間接表明,在“鷙鳥猶未盡而狡兔猶未滅”的情形下,趙構應該不會主動殺岳飛

    岳飛死於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而趙構於紹興十二年正月十四是才聽取岳飛案詳情,“戊申,御使中丞万俟卨、大理卿週三畏同班入對,以鞫岳飛獄畢故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四十四》

    這個跡象表明,趙構之前對岳飛案並不十分清楚,也就是說趙構並沒有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岳飛案中

    因為趙構“……其終制於奸檜,恬墮猥懦,坐失事機……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宋史.高宗九》,所以在岳飛之死這件事上“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岳飛”~《宋史.岳飛傳》

    偏安江南,不能保全功臣,坐視其事並予以追認。這就是趙構應該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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