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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753638237952

    看看年現,我村有一個當了一輩子兵,也不是幹部,在抗美援朝炸爛汽車光開車頭跑,忠誠,老實部隊一輩子。這是什麼兵。

  • 2 # 兵天兵地

    這個問題目前來說超期服役只能是義務兵。

    如果轉志願兵,那麼檔案裡必須有正式的晉升材料,必須授銜,必須符合轉志願兵的程式。由於超期服役的戰士,檔案裡沒材料,沒有授銜,也可能是當時那個年代不授銜的原因,因此超期服役,不是志願兵。

    如果是志願兵,就應該轉業,按規定享受幹部待遇,但是超期服役,是以前部隊比較普遍的現象。

    目前國家還沒有這方面的政策,只能按義務兵算。以後國家會不會出臺超期服役戰士相關規定呢?那就看退役軍人事務部成立後,能否解決這個問題。

  • 3 # 不能不說ABC

    現在沒有超期服役這一說法了。義務服兵役是兩年,如果繼續服役要看部隊是否需要以及本人是否符合要求,如果都符合就簽定一期士官合同,然後二期三期……。志願兵叫法是1978年到1999年的叫法,義務服兵役陸軍三年空軍海軍四年,如果繼續服役就雙方符合條件要求轉志願兵,九三年志願兵又分一級專業軍士一級軍士長(院校培訓)二級三級……成了職業軍人,頂替七十六種幹部職務,家中自留地被收回,轉業後成為預備役軍官直到五十五歲退休!

  • 4 # 跪射俑

    現在沒有超期服役。

    義務兵是兩年制,在第二年年底如果沒有轉為士官,就退伍了,沒有義務兵超期服役。

  • 5 # 元芳有看法

    現在已經沒有超期服役這一說了,所有的兵種義務兵服役年限一律為兩年,如果要繼續服役則為士官簽約制,士官制度開始時是逐級晉升方式,比如初級士官(一期二期),中級士官(三期四期),高階士官(五期六期),而現在則是按照士官軍銜,比如各種士,各種軍士長。

    從1955年義務兵制度開始之後,一直都有超期服役現象存在,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1998年新的兵役法制度改革,由之前的三年、四年兵役制度全部改為兩年。1978年,我軍正式開始實行志願兵制度,軍隊士兵的組成是由義務兵和志願兵組成,服滿現役三年未復員,但又尚未達到轉志願兵條件的老兵,全部都屬於超期服役,超期服役沒有工資,依然和義務兵一樣拿的是津貼。

    如何界定超期服役,很簡單,就是服役現役規定年限留隊,尚未轉為志願兵的,不管幾年都屬於超期服役。

    實際上,在1998年兵役制度改革之前,超期服役也沒有固定的年限,通常來講是服滿現役5年以上就有機會轉為志願兵,但在現實當中並不這麼絕對,很多超期服役6年7年的仍然沒有轉為志願兵,最終遺憾退伍回鄉。

  • 6 # 軍警校報考志願

    在新的兵役法出臺之前,以前是有超期服役的說法的。但是1998年對兵役法進行了第一次修正,從那之後就逐漸取消了超期服役這個情況,目前在部隊應該說不存在超期服役的說法。

    1.至於超期服役屬於什麼,按照1984年兵役法明確,陸軍義務兵服役年限為3年,海軍、空軍為4年。根據部隊需要和個人意願,可以超期服役,陸軍可以超期服役1-2年,海軍、空軍可以超期服役1年。

    2.這樣超期服役滿5年,已經成為專業技術骨幹的,經過師級以上機關批准,則可以轉為志願兵。所以原則上講,超期服役應該主要指的是義務兵。

    3.但是84年兵役法還規定,從志願兵服役開始,一般服役在8-12年以內,年齡在35歲以內,如果確實部隊特殊需要,同時個人自願,那麼經過軍以上機關批准,可以延長服役時間,這個某種程度上也算是超期服役。

    4.不過這個從1998年之後新的修正案實施以來,兵役制度就進行了較大的調整,目前是2年兵役制度,不再有超期服役這個說法,2年後直接轉為士官,然後正常的進行選晉。

  • 7 # 仕途8064

    在中國從來沒聽說義務兵有八年的嘛在西藏當兵八年都是義務嗎?入伍是個娃姓.退伍就成了老頭孑.回家啥都沒有.老悽都說不到.你們的心灬腸腸吃了嗎?

  • 8 # 熙熙天下

    “超期服役”是2000年以前存在的一種現象,2000年以後已經不存在。其含義是已經服完法定的義務兵役(當時陸軍和武警三年、海空軍和二炮四年),但因部隊需要且個人自願,留隊繼續服義務兵役,主要是一些技術骨幹。

    “超期服役”人員在身份上仍然屬於義務兵。根據當時的政策,超期服役人員表現優秀,且部隊有需要的,可以在超期服役一至二年後,經師以上單位批准轉改為志願兵(當是也叫軍士長),特別優秀的,經軍以上單位批准可以直接提幹。轉為志願兵的服兵役滿15年後轉業,提幹的按照幹部轉業相應政策轉業安置。但並不是所有超期服役人員都被轉改為志願兵或提幹,也有最終按義務兵退伍復員的。

    當時的志願兵一般援予軍士長軍銜,而義務兵的軍銜是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

    因此,界定超期服役後是否轉改志願兵或提幹,主要依據是檔案材料,也就是說當時是否經過相應程式辦理轉改志願兵或提幹手續,是否授予軍士長軍銜,本人檔案裡面是否有轉改志願兵或者提幹的相應審批表,授軍士長軍銜的命令。如果沒有相應審批手續和材料,那麼儘管超期服役,在身份上依然是義務兵,按退伍復員安置,不做志願兵或幹部轉業安置。

  • 9 # 電燈匠1

    五十年代沒有志願兵一說,我服完四年役,本想早日回家幫父親持家(服役時弟弟一個十二歲,一個六歲,妹妹四歲,母親,奶奶六口人父親每月三十幾元),第一年領導說工作需要不讓走,第二年是一個付團長(六三年,福建雷達二二三團)找我談話,還是工作需要,又幹了一年(軍貼每月三十六元),六四年退役回家,找不到工作,還好幸虧父親找人幫忙到青州水泥廠幹了七年臨時工,後轉了正,三十年後退了休,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也不知咱中國怎麼啦經長有退役軍人的事,退役五十五年了就等著天大的喜訊了。

  • 10 # 書畫真品

    對於“超期服役,義務兵,自願兵”的討論,非常熱烈,但觀點各異,在此不防談點看法,首先應知道義務兵,也就當時國家制定的兵役法規定,中國的兵役是義務性質,凡是年滿十八週歲的中國公民,都應有履行兵役的義務職責。義務期在53年以來,中國陸軍為一般為三年。超期服役,就是你在部隊義務兵役期(三年)後,繼續被部隊留隊服役,這就是超期服役,也就是你在部隊總服役年限,減去義務兵年限(三年),剩下的就是超期服役年限。《僅限於七八年以前的部隊士兵》,再以後就有自願兵,也就是在78年前後形成,部隊在有一定技術含量連隊需保留少部份技術肯幹繼續留隊服務,也就在合適的人選中轉為自願兵,個人與部隊雙方簽訂合同為依據,跟隨著待遇的提高,在與部隊合同時間結點為終結時,由部隊直接聯絡工作單位,批准退伍轉業。當今士官,及士官級別,及士官待遇你們比我更清楚了吧!在此不必再敘。各位戰友們,大家過年好!在此恭祝各位戰友及家人春節快樂!健康幸福!來年行好運!萬事都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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