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成本時指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包括生產各種產品(產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裝置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
企業應設定“生產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發生的各項生產成本,包括生產各種產品(產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裝置等。
(2)本科目可按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進行明細核算。基本生產成本應當分別按照基本生產車間和成本核算物件(產品的品種、類別、定單、批別、生產階段等)設定明細賬(或成本計算單),並按照規定的成本專案設定專欄。
(3)企業應將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按其耗用情況直接或分配計入各有關成本類賬戶。對基本生產車間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等費用,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對於基本生產車間發生的間接費用透過“製造費用”科目核算。對輔助生產車間發生的費用,透過“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核算。
各輔助生產車間在計算出各自的勞務成本後,按提供勞務量的情況分配計入各有關成本賬戶。如果輔助生產車間也單獨核算本身發生的製造費用,月末還應先將這些製造費用分配計入輔助生產成本。
(4)生產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發生的各項直接生產成本,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原材料”、“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②各生產車間應負擔的製造費用,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製造費用”科目。
③輔助生產車間為基本生產車間、企業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的勞務和產品,期(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標準分配給各受益物件,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輔助生產成本)。
④期末,按照一定的方法,將按產品歸集的累計費用在已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計算出完工產品和期末在產品的實際成本,然後,將完工產品負擔的生產費用從“生產成本”賬戶轉入“庫存商品”賬戶,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
(5)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在產品成本。
(1)生產成本時指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包括生產各種產品(產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裝置和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
企業應設定“生產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發生的各項生產成本,包括生產各種產品(產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裝置等。
(2)本科目可按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進行明細核算。基本生產成本應當分別按照基本生產車間和成本核算物件(產品的品種、類別、定單、批別、生產階段等)設定明細賬(或成本計算單),並按照規定的成本專案設定專欄。
(3)企業應將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按其耗用情況直接或分配計入各有關成本類賬戶。對基本生產車間發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等費用,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對於基本生產車間發生的間接費用透過“製造費用”科目核算。對輔助生產車間發生的費用,透過“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核算。
各輔助生產車間在計算出各自的勞務成本後,按提供勞務量的情況分配計入各有關成本賬戶。如果輔助生產車間也單獨核算本身發生的製造費用,月末還應先將這些製造費用分配計入輔助生產成本。
(4)生產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發生的各項直接生產成本,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原材料”、“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②各生產車間應負擔的製造費用,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貸記“製造費用”科目。
③輔助生產車間為基本生產車間、企業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提供的勞務和產品,期(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標準分配給各受益物件,借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其他業務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輔助生產成本)。
④期末,按照一定的方法,將按產品歸集的累計費用在已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計算出完工產品和期末在產品的實際成本,然後,將完工產品負擔的生產費用從“生產成本”賬戶轉入“庫存商品”賬戶,借記“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基本生產成本)。
(5)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在產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