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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霍大勝

    人是會變的,事情也是會變的,因此主義也會變。

    孔子的理論好不好?好!但為什麼沒有哪個國君願意實行?因為有“缺陷,”就是“聖人治國。”

    就比如當時的魯國,實際掌權人是季孫氏,魯國國君只是傀儡。這種人費盡心機得到權力,為的就是可以實現自己的私慾,你要他拋開私慾做聖人,那就是與虎謀皮,他肯定不樂意。

    春秋無義戰,說明當時的局勢混亂,價值觀也已經改變。魯國是這樣,別的國家也好不到哪裡去,所以孔子到處碰壁,“累累若喪家之犬。”

    荀子就不同了,他拋棄了孔孟的理想主義,開始向實用主義轉變。而李斯和韓非則完全轉向法家。

    對於當時的國君們來說,法家同樣能起到“長治久安”的作用,而且不用要求國君做“聖人,”這是最開心的事情了!

    因此從孔孟最初的談判失敗到荀子的成功轉型、最後到李斯的交易成功,關鍵決定因素還是國君。法家的理念既可以幫助國君們治理國家,又不影響他們花天酒地,魚肉百姓,那麼又何樂而不為呢?

  • 2 # 梧桐樹邊羽

    先秦百家以老子道家為尊,花開百枝,產生了各種不同的流派。在那個思潮澎湃的時代裡,各種學說都在探討國家、王權、人民之間的關係,提出各自的治理國家的辦法。

    這其中,老子對舊制度是完全失望的,批判甚至放棄努力;儒家則希望自上而下進行改革,維護不合時宜的舊制度;墨家與儒家針鋒相對,反對宗族禮法的“血統政治”;法家則主張制度管理,忽略對人性和人情的關懷,嚴酷無情。

    而法家代表人物就是李斯和韓非子。他們都是荀子的得意門生,這說起來好像是有些背出師門的意思。

    實際上這是後世上帝視角的疑問。

    一來當世之時,只是以老師來分學派,並沒有確定的儒家、法家之分,只要是適合自己需要的,能夠激發本人思維活力,得到統治者認同的觀點,大家都可以學習。

    還有一點就是學問上的百家,並不像我們後來臆造的江湖流派,不能背叛。何況春秋戰國時期,人才流動,良禽擇木而棲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並沒有思想侷限。

    荀子這個人的思想比較複雜,雖然自認是孔子傳人,但是他和孟子意見相左。儒家學問在經歷一段時間的實踐後,也發現自身的缺陷,開始為適應社會發展著手改良。孟子是“性本善”的代表,而荀子則是“性惡論”的代表人物。他們都提倡儒家的道德教化規範統治,但是孟子重在教,而荀子重在規。

    所以,荀子的思想底色就充滿了對人性的不信任,相信只有法才能約束人向善。

    雖然目的都是為了禮教和諧社會,但是達到目的所用手段和方式完全不同。

    而李斯,韓非子等人到荀子門下求學,也許就是為了給法家尋找理論基礎。他們可能在投入荀子門下之前早就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觀點,只是在荀子門下作個研究生罷了。

    提出人性本惡的荀子認為只能依法治來強硬管理,這個就基本上拋棄了全民修身,民貴君輕的那一套。完全站到了統治階級那一邊,站到了人民的對立面。

    雖然說荀子算是儒家出身,但是他的性惡論為法家提供了直接的理論基礎。所以說,荀子雖然不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但是也不能算是儒家。他的理論相當於是屬於儒家的修正主義,也就是儒家文化變異的一個重要原因。

    也正因為如此,李斯、韓非子不會去追隨孔孟這些純正的先秦儒家,卻肯對荀子行師禮。

    因為他們的底層思想是相同的。

    人性本惡,嚴法治之。

    不過荀子是為了社會大同,韓非子是為了學問,而李斯是為了王圖霸業和自己的未來。

  • 3 # n是名n

    首先所謂法家,是儒學的異化。

    儒家是上求下化的圓滿教化,法家是儒家基礎上,去除掉有難度的那部分“仁”,而整理出的,快速達到目的的捷徑。

    除了法家之外,中國還有“法教”,是道教中的那種,不求大道,只重術法的宗門。

    先秦各家區分儒、法,一個標準就是,如何看待他人:

    把他人當成人看待的,歸入儒家;

    已經不把他人當人看待的,歸入法家。

    荀子思想的主旨,是“勸”,追求的是“加”。

    “勸”是“規勸”,用規矩這個外力,去勸導人向善好學,從而達到自身的提高,即所謂的“加”,整個學說仍舊是秉持人道,所以歸於儒家。

    “勸加”之說,相較於思孟學派的“教化”之說,少了一個自發的東西,“勸加”都從“力”,是需要不斷督導的;“教化”是用“啟蒙”手段,從根本上改變人的內在,使人明白四達,而自主自發的不斷提高,所以:

    荀子擅長的勸加,比孟子擅長的教化,門檻要低,修養成就也低,但是,修養的成就與博取的功名,向來不成正比。

    所以,一代宗師荀況,就勸出了兩個有辱門庭的敗類:韓非、李斯。

    到了韓非、李斯手中,他倆心性本身有問題,讀《韓非子》可見此人聰明有加卻泯滅人性,他名字的那個“非”字都不知道誰起的。李斯又靠害死師兄韓非而上位的,對生命並無感情。

    所以以韓非,包括商鞅為首的法家,就是徹底否定了人性,把人當作畜生去驅策的一門學問,經常被有智無德者追捧。

    短命不一定缺德,缺德卻大都會短命,“仁”我們有可能做不到,這不要緊,但“不仁”卻要千萬謹慎,所以後世大都引以為戒,除了我們近年來的一系列顛倒黑白。

  • 4 # 待曉兒

    諸子百家不是各種學說的對立,而是一場思想的交融。儒法兩家就在這股潮流中的逐漸融合,形成了兩種極為有價值的治世學問。

    儒家和法家解決問題的辦法其實是一個

    儒、法都認為,結束亂世,使社會更為穩定發展的關鍵在於秩序。

    儒家提出了“禮義”,法家提出了“刑律”,雖然名字不同,但實際上都是在給這個社會訂立一個明確的規矩。

    不同的是,儒家的方法見效較慢,適合在天下穩固的時候慢慢去滲透;法家的方法狠厲直接,適合在群雄爭鋒的亂世高效地執行。

    所以,秦朝用法家迅速強大,最終掃滅六國,但也在天下一統後迅速崩潰;漢代主要重用了儒家的辦法,形成了對中華文明程序有極大貢獻和影響力的大一統時代。

    這是儒門出現了法家人物的前提,二者有著共同的思想基礎。

    儒、法不同的地方其實是在實現最終目的的手段上

    法家認為,百姓愚昧才好治理,制定規則只需要維護好統治階級就可以了。所以施行的是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貧民的策略,如果這五種手段都不見效,“五皆不靈,殺之”。

    所以,這種方法在有外患的時候,內部的矛盾會被忽略,一致對外。但當外部問題解決之後,如果不緩和策略,內部矛盾就會迅速激化、爆發。這也是秦為何會短命而亡的原因所在。

    儒家認為,與其上層社會去監測規則的實施,倒不如讓百姓從心裡認可這種規則。形成了道德約束力,會讓整個社會凝聚成一個整體,這也思想統一的民眾才更好治理。所以就要求普及教育,開啟民智。不僅告訴他們規則是什麼,還要教授他們為什麼會如此制定規則。

    儒家找到了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基礎,維護好這個利益基礎,國家、社會自然長治久安。

    所以,李斯、韓非等作為儒門弟子,終於成為了法家人物,首先是因為兩家學說解決問題的觀點是一致的,其次是雙方在不同時代背景下,達成目的的手段出現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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