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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08106644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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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119190006092
不可以的,2016年鐵路和公路客運安檢規定,除了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以及槍支、彈藥、管制刀 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以外,不在管制刀具範圍內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等也被禁止隨身攜帶。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
此外,對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機等可以限量攜帶的物品,對其限制攜帶數量進行了調整。例如,旅客可攜帶的摩絲、髮膠 、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由600ml壓縮為120ml,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仍為20ml。安全火柴限帶兩小盒;普通打火機只能帶兩個。鐵路執行安全新規禁帶剪刀、錘子,打火機限帶兩個。
木製雙節棍是不可以透過火車站安檢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物品都是禁止進站乘車的。根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品公告》第三條 請勿攜帶以下器具: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對旅客及其隨身攜帶、託運的行李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從事安全檢查的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安全檢查標誌,依法履行安全檢查職責,並有權拒絕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旅客進站乘車和托執行李物品。第六十六條 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違法攜帶、夾帶管制器具,不得違法攜帶、託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的物品種類及其數量由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規定,並在車站、列車等場所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