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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ivi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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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義拽男
雖然甲狀腺不是要命的,但導火索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吧,17年底綜合考慮不行就抱養個吧,他說生的親,抱養的不親,我說行吧,結果過了幾個月她又不吭氣了,本來說好的四月試試,結果到了排卵期她又出去帶著拉拉出去逛了,此時我也算看明白了,他是能拖就拖,能不要就不要,在我看不到希望的情況下退而求其次抱養個吧,給他說了,他說抱來也不養,你們說他負責人?然後他就跟他倆出櫃了,他家裡也希望離婚,因為我父母身體也不好我也不想刺激父母,我感覺一個抽菸喝酒,謊話連篇的人還有點誠信和做人的基本原則?有事了跟我談親情,沒事了說事形婚,下面就給大家發發聊天記錄看看到底誰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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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燥】
形婚是真的很麻煩 以前有聽過一個朋友講她形婚的事情 在一定的年紀 與gay朋友形婚 結婚前幾乎都是那個女孩子一手操辦 結婚時各種服裝訂酒等都屬五五分 婚後還要見雙方父母假裝很親密很好 去到對方家還要洗衣做飯假裝是個好媳婦好老婆 還要在同一個房間等等
相比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現在的LGBTQ+群體,尤其是gay和les群體的社會認可度和自我認同度都有了較為明顯的提升。TA們不再為了社會和周圍人的目光而活著,而被迫選擇和異性結婚。
在紀錄片《日常對話》(small talk)中黃惠偵母親的遭遇可以對映到上世紀中大多數les的生活狀態,而很多gay由於隱瞞自己的同志身份而和異性戀女性結婚,所產生的“同妻 ”問題,也是值得深思的社會問題。
形婚可以說是既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但同時也不可忽略的成為形婚雙方產生分歧的一個開端。首先它解決了形婚男女在社會和親友面前的“正常”家庭形象問題,避免了出櫃的風險以及出櫃後一系列不可預測的風險。但是,形婚後是很累的,必須偽裝成所有異性戀家庭該有的樣子,包括對雙方的父母以及後續是否生孩子,孩子的來源問題等等,這些都會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思想和雙方利益的摩擦。
所以,不得已形婚的話,必須對各方面細節有一個很周全長遠的打算,最好讓形婚雙方不要有任何合作之外的牽扯,比如很多形婚雙方都不會領結婚證,孩子也是各要各的,經濟方面也不牽扯不清,還有形婚雙方各自的同性伴侶的關係也要進行合理的維護。
總之,我個人覺得在無法出櫃的情況下,形婚是對父母的一個交代與安撫,但是一定要找靠譜的人,以及雙方要對未來有一個一致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