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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漢字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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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風堂堂主
鄉人拜讀《道德經》——(第七十四章)
——鄉人淺學,孤陋寡聞,不敢罔言,惟有拜讀!
民 不 畏 死 , 奈 何 以 死 懼 之 。若 使 民 常 畏 死 , 而 為 奇 者 ,吾 得 執 而 殺 之 , 孰 敢 。常 有 司 殺 者 殺 。夫 代 司 殺 者 殺 , 是 謂 代 大 匠 斲 ,夫 代 大 匠 斲 者 , 希 有 不 傷 其 手 矣 。
德經開篇就闡述了老子對於當時社會淪喪的描述。道消亡了,就出現了德;德消亡了,就出現了仁;仁不起效果了,就出現了義;義也不起作用了,就出現了禮。禮為“亂之首”。
政治層面已經混亂不堪。到了靠刑罰來維持統治的時代。所以這裡就直接開始了對於刑罰治國的控訴。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老百姓是不怕死的,你還用殺頭來威脅他們。遠的不說,就近代,白色恐怖殺人無數,所謂“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不是照樣沒法維持政權?記得某個電視劇裡有句臺詞,好像是李鴻章說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老百姓現在這般的艱難,連活著都不怕,還會怕死”?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如果老百姓真的怕死,有人犯了過錯,抓過來就殺了頭,看誰還敢?
之所以刑罰沒用,就是因為老百姓的生活已經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所以刑罰已經失去了效用。現在生活中承受不住壓力,自殺的人,是害怕或者,而不是害怕死。
“天將救之,以慈衛之”。需要的是慈,而不是死。
作為一個企業而言,到了一定程度,很多的老闆會不由自主的制定出很多很多的懲罰措施,比如考勤啊,比如績效啊……都是盲目的引用了西方的所謂管理學概念,把人作為機器或者整個生產流程的某一個零件來使用,所謂的“人性化管理”也都是提出來騙人的幌子。
公司,只是提供一個平臺,用最好最舒適的氛圍來幫助成員成長。所以在我的企業,我沒有員工,只有同事。
“常有司殺者殺”。道,雖然對於萬事萬物不生不滅,但是當一個事物該要消亡的時候,它也不會違背。秋天到了,該要死亡的動植物就會自己滅亡,這是天道。
所有老天會有自己的道來決定。這裡的“常”是那個掌管生殺的自然力量,它有一個專門的“司殺者”。神話故事中閻王爺派出去索命的那兩位大哥就叫“黑白無常”。
插一個小話題。古時候,人們還遵從這些道理,對於殺人是很謹慎的事情,判一個人死刑,是必須要皇帝親自批准的。有時候看電視“斬立決”,這個處罰,在古時候是犯了非常嚴重的罪才會如此處理。一般的都不會立即執行,而是要等到“秋後問斬”,還得是“午時三刻”。農業社會,而且北方是政治中心。到了秋天,花花草草都枯萎了,“秋殺萬物”,這是一個自然界殺生的時節,所以會選擇在這個老天爺殺生的時候殺人,而且秋天人都閒了下來,容易無事生非,所以殺人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殺人是至陰的事情,所以要選擇在“午時三刻”一天中至陽的時候才能動手。要不然會出來冤魂野鬼。現在好像早就沒了這個說法了。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你卻要取代這個“司殺者”,而享有生殺大權,你不是在“替天行道”,而是在“借天名而殺人”。很少有人不會傷到自己,也就是說遲早要遭到報應的。殺有殺的道,這個道不是你該掌管的。
因果報應,在道德經的後面幾章反覆提出。這是道家對於人生智慧的一個現實指導。多做好事,做個好人,會得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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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無思
謝國學網友邀,試回覆,原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人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將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稀有不傷其手矣"。憨山大師對這段話的評語是:"此承上章天道無言,而賞罰不遺,以明治天下者當敬天保民,不可有心尚殺以傷慈也。治天下者,不知天道,動尚刑威,是以死懼民也。老子因而欺之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耶。……夫天之生民,必有以養之。而人不知天,不安命,橫肆貪慾以養生,甚至不顧利害,而無忌憚以作惡,是乃不畏天威。天道昭昭,必將有以殺之矣。是居常自有司殺者殺,無庸有心以殺之也。所謂天生天殺,道之理也。今夫人主,操生殺之權,乃代天之威以保民者。若民惡貫盈,天必殺之。人主代天以行殺,故云代司殺者殺……"。個人理解,這裡的"吾"應當指執法者,在古代指皇帝以及其統治集團。"司殺者"應是天道人心,即天生天殺之意,故執政者常以"替天行道"者自居,實際是"代司殺者"。個人淺見,不對望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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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學新知堂
老子第七十四章的全文如下: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我們作如下理解:如果老百姓都不怕死,那麼還能用死來嚇唬他們嗎?要想讓老百姓都怕死,只要有違法亂紀的,我們就抓來殺掉,看看誰還敢違法亂紀!照理來說,應該由職業的劊子手來執行殺人這一任務,不能由其他人代殺.代替劊子手殺人,就如同代替大匠砍伐樹木.那些代替大匠伐木的,很少有不自傷其手的.
老子的學說主要是論社會論政治的,這一章的目的在於說明統治者試圖以死相協的辦法讓百姓右順從,往往會自取其辱的結果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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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命理師陳一宏
民 不 畏 死 奈 何 以 死 懼 之 若 使 民 常 畏 死 而 為 奇 者 吾 得 執 而 殺 之 孰 敢 常 有 司 殺 者 殺 夫 代 司 殺 者 殺 是 謂 代 大 匠 斲 夫 代 大 匠 斲 者 希 有 不 傷 其 手 矣
如何簡單理解這段話呢?要直白點翻譯。
如:當人不怕死的時候,用死來嚇唬他是沒作用的。若人會有怕死的心態而敢去做犯死罪的事情,那就真是太奇怪了,應該先把我抓起來殺了。(孰敢?)誰敢怕死而去做犯死罪的事呢?經常有需要管死刑的人要去判人死刑去殺人,你定這個職位而殺人,就像不是坎木的人去砍削木頭,很難說不會傷到自己的手。
孔子的意思很明白,治理國家,要制定嚴酷刑罰來管制人民,這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就像不是專業砍削樹木的人做坎削樹木的事,肯定會傷到自己。那也代表自己的根基不會穩固。
所以,吾,自然是說的老子自己。司殺者,當然就是跟老子對話的人了。
至於是誰跟老子對話,暫時沒研究過,到底是他的學生呢?還是某位政要人物呢?
回覆列表
“吾得執而殺之”,意思是說我把他抓過來利用手中的權利殺了他。
“吾”是指手中握有權利的人。
“司殺者”是指規律而言的。意思是說,手中有能力或者有權利的人常常會越俎代庖,替代規律來做人為的干預。
老子在第23章提到: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意思是說你給宇宙間釋放過什麼樣的資訊和訊號,這種善惡之念,終究會回到你這裡來。不需要人為的強加干涉,道的規律本來就是這個樣子,人為的強加干預,分寸尺度都不會像大道那樣拿捏的準確,不小心就會傷到干預者。那麼我們常聽說的替天行道,是不是也有所偏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