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高山流水兮

    職業打假弊大於利。因為全國銷售批發市場,貨物和價格那個不分三六九等?既然價格有等級,貨物肯定有瑕疵,所以沒有必要打假。日本德國它們的製造產品也分等級嗎

  • 2 # 無所謂那些年

    有假才會有打假 假跟次品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如果是食品 假會要人命 既然國家打假騰不出手 多一些民間的打假鬥士也是好事

  • 3 # SantaIndustryWorld

    不是利大於弊,而是沒有弊!

    另外說一下,其實律師這個職業就是類似的工作,職業幫人進行法律維護。

  • 4 # 看一眼就知道我是誰

    我不懂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

    這個問題有什麼深度嗎?

    打假打假,打得是以假亂真,市面上有人魚目混珠。以同樣的價格售賣假貨賺取鉅額差價,破壞市場經濟,危害購物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乃至人身健康。

    倘若假貨盛行,人與人之間還有信任可言嗎?一分錢一分貨,以前的買賣都靠信任得來。現在的賣假貨的人,在社會監督,法律監控之下依舊我行我素,辛巴燕窩第一個發聲的女子,被網路攻擊,患上抑鬱症,始作俑者毫不同情,揚言要告到底,女子做錯了什麼?全都源於買到的是假貨,這不是次貨,是掛羊頭賣狗肉。

  • 5 # 健力寶111111

    如果是有職業操守,為了保證消費者買到安全可靠的商品,同時多做一些好的指導宣傳。促進規範經營目的是支援的,有利的。如果只是利用打假理由,配合有關部門勒索中小企業。這個是有弊的。說難聽一點,這個是做著生小孩沒有屁眼的事。

  • 6 # 小浪花85836687

    從題主的問題來看:

    首先,職業是打假,說明這是他的工作,年月日都幹這麼個工作。因為是靠這個行業掙錢,靠這個工作吃飯,養家活口。那麼就必須有一個合法的身份,職業打假人。必須要持證上崗,必須要完備一定的合法合規的證件手續程式登記註冊,方能進入市場工作。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那麼他就沒有資格無權力幹這個職業,他本人就是假李逵。

    打假,他必須有相當的專業知識,人分三六九,貨有低中高,高等的貨好,低等的貨差一些,但它屬於正宗貨。不能為打假而打假,把低差貨稱為假貨,廠商在價格上是有區別的。他沒很強的專業知識,沒有識別差貨與假貨的能力,亂用濫用套用,反而擾亂市場,干擾正常商品的流動,影響正常廠家生產,助長一些所謂的美其名曰的舉報,實際上是一股歪風的打假。

    利弊關係。由於是職業打假,他要掙錢,以此謀生,可能專挑一些差貨瑕次貨,動歪腦筋。(據說有些人在大型超市把臨界時間的商品如牛奶泡麵拿一兩包偷偷地趁理貨員不注意放入貨架底部地面上或隱蔽處,待過期後取出買回,持小票及商品向超市以損害身體健康為由要高價賠償)。應該是動機不純吧,弊大於利或者就是弊,沒利。

    綜上所述,個人理解,職業打假,弊一利>70一80%。

  • 7 # 中年鋼鐵俠

    職業打假我認為是各有利弊,短期看是利大於弊;長期看則是弊大於利。

    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什麼商品都有,也都分三門九等;什麼職業都有,其中就包括職業打假人。

    不可否認,一些職業打假人用了一些坑人的手段去維權打假,在平臺上給差評,投訴,甚至發起法律訴訟,讓一些商家深惡痛絕。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要不是你有問題在先,人家也不會盯上你;正是他們的存在,在電商平臺上才越來越規範,也讓平臺重視商品的質量,關心買家的購物體驗,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打假起到的正面作用。由於我們現在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大部分才剛剛奔向小康生活,市面上,電商平臺上還是存在很多假冒偽劣的商品,它們的存在,擾亂了市場秩序,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破壞作用,也讓中國的國際信譽受到了傷害。所以說,從短期來看,利大於弊。

    隨著社會的進步,越來越規範,給造假售假的空間也越來越小,從長遠上看,職業打假的重要性就沒那麼重要了,而且還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其實我們很少能在歐美髮達國家看到這些販假售假製假的行為,是因為他們國民的法律意識上去了,政府處罰力度非常大,自然也沒人做這種買賣了,打假的人也會因為沒有市場而轉行的,一切經濟行為背後都有一雙看不見的手在運作,這就是市場的力量。

    最後,職業打假也要遵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任何行為都要依法依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8 # 兩條狗和一個人

    我總結了幾點:

    a、上個世紀末,消費者權益不斷的收到侵害,於是就有了315,為消費者權益保駕護航,而光有315是不夠的,還需要已經活生生的精神領袖?那麼會選誰呢?對的,王海!

    b、師出有名:市場上確實存在假貨,正因如此,所以很多假貨受害者一直未職業打假人鼓掌叫好。

    c、媒體的大肆渲染,造就了一個個打假英雄,讓他們站在聚光燈下,月明星稀燈下黑,也讓他們最終的牟利目的被隱藏;

    d、誰會對他們的存在表示預設?我不說了!

    以上四個原因,直接讓職業打假人這個組織在普通民眾的不斷喝彩聲中產生,在普通民眾對假貨深惡痛絕的怨道聲中快速發展壯大!直至今日發展成了另外一種傳銷,或者,就是下一個“安利”或者什麼偉大的“工程”!

  • 9 # 手機使用者53953021074

    如果是真打假,公佈出來,對老百姓來說肯定是好事。如果是舉著打假的旗子謀求個人的利益,達到目的後與售假者一起欺騙或者一同隱瞞消費者(老百姓),就應當承擔與售假者一樣的罪責。

  • 10 # 魚香肉絲不放鹽

    支援職業打假 作為消費者 我用真錢買到了假貨 你說可恨不可恨 如果假貨是假貨的價格那麼這個我不支援也不反對 可恨的是拿假貨賣真貨的價格 我接受不了 總的來說 支援職業打假 有利於市場發展

  • 11 # 禪猴影視

    你說的,弊大於利,這個是對的

    可能有很多消費者會不這樣認為,那是因為這部分人並不知道什麼是“職業打假人”,有可能理解的只是“打假人”,打假人,也就是看到假的東西會打,這個假,是正常概念上的假,而“職業打假人”,是在雞蛋裡面挑骨頭的一夥人或者叫團伙,他們會去刻意發現產品裡的某一個錯誤,比如,錯字、或者違反某一規定的標註,而這些小問題,可能商家、廠家、甚至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都不瞭解的法規裡面規定的,不要認為這不可能,中國法律相關規定特別特別多,沒有誰敢肯定的說完全掌握,所以,這些職業人去研究某一個規定,然後按這個規定來指出產品上標錯等問題,返回來與商家要三倍或者數倍現金賠償,以此謀利來生存的人,才是真正的“職業打假人”。可以用兩個特徵來總結他們,1挑毛病2非法財物侵佔。

    那你會說了,既然他們這麼做,為什麼沒有人管,有管的,但是被管的和被放縱的,那比例用一比萬來形容應該不過份,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去做這個行當。再說,為啥不管,因為他們是鑽的法律空子,也就是說,他們說的有道理,確實符合某一個規定,但不至於造成什麼影響,他們利用的是人們對執法機關的敬而遠之的心理,所以才會長期並大面積存在。反過來,如果按刑法,他們是敲詐勒索,由於沒有人想去惹他們,所以也就是一下這麼肆無忌憚,希望法律有一天可以打擊這些現象

    而且你可以在網上搜索,一個正常商貿公司被“職業打假人”給打關門了的不計其數,如此說來,利弊自明瞭吧。首先這是社會駐蟲,不勞而獲,不學無術,其次,影響社會正常秩序,讓守法的人也難免掉進他們的坑,再次,嚴重佔用公共行政資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很大一部分精力是在處理他們的投訴,而真正去解決百姓案件,真正去抓該做的市場監督就會少了,市場監督完全成了被動的一個部門,就是處理投訴,而被曝光的大案,反倒沒有記者做的多,如果說市場監督部門在幫助職業打假,可能說的過於偏頗,但是他們確實在利用市場監督部門才得以如此猖狂

    我看了之前很多朋友的回覆,但是我想,你們說的單純的打假,並非“職業打假”

  • 12 # 戰清風1533

    假冒偽劣、製假售假,肯定不佔理,首先就當受輿論譴責,觸犯法律的,還該依法受懲。按理說,職業打假是利用法律資源在進行合理維權,但個別打假人並不是那麼高尚的存在,個別打假人只是“因利而動”,並非真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為目的,其打假的本質是在進行敲詐,索取更高的個人利益。但是就像“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樣,職業打假人的存在,本質上是對商家無良行為的警示。

    只要弄清楚兩個基本問題,就可以判斷他們的存在還有沒有必要:

    一是,假貨銷聲匿跡了嗎?製假賣假已經成為一種商家自認的羞恥了嗎?

    二是,消費者維權變得很容易了嗎?買到假貨就可以自動啟動索賠程式獲得賠償了嗎?

    顯然,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都不是太樂觀,商家們還沒有養成製假賣假可恥的商業道德,假貨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甚至連奶粉和疫苗這樣的商品、藥品都可能出問題;而消費者維權似乎也存在著門檻和難度,很多時候人們因為程式的麻煩和鑑定費用的影響,在買到假貨時只是選擇了自認倒黴。從這個角度看,職業打假人多一點並不是什麼壞事,由他們盯著,至少比沒人找假貨的茬更好一些。這是一個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道理。

  • 13 # 宋宵因

    打擊真正的假冒偽劣產品時,利大於弊。因為這些職業打假人比普通消費者擁有更好的鑑別能力和更專業的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瞭解,如果他們真的是去打擊那些假貨,那這時對真正的市場是一種利好。如果只盯著一些銷量大,標籤有瑕疵宣傳語,有誇張的正規商品廠家的真貨去打假,則是弊大於利。

  • 14 # 心上的山水950

    在社會發展不同階段各有利弊,但是就好像在問反腐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一樣的道理。其實道理是一樣,但是你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來說你敢說這是錯的麼!

  • 15 # 只說實話真話

    這不是廢話嗎?!當然是有百利而無一弊!造假者就應該被敲詐!被勒索!讓他們記住教訓永世不敢造假!特別是食品造假簡直就是謀財害命的行為!

  • 16 # 阿司匹林321

    首先,這個爭議的焦點實際上是這算不算犯法。那麼法律是固定的字面表述,沒什麼感情可講。形成事實依法判定就是合法的。跟目的沒關係,法律沒有假設性條款。形成事實那麼就去依法判決。至於動機,那是建立在對方主觀犯法的前提上。這和落井下石不是一個概念。在國外這根本不是什麼爭議問題,不知道為什麼在中國就成了爭議問題。難道覺得有爭議的那群人是不是曾經或者正在幹著類似行為?在為自己開脫嗎?那麼可見市場環境多麼惡劣。

  • 17 # 音樂人老傅

    實際上總的來說,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的群體和這樣的人。但前提是這樣的人或是機構,首先要得到上面的認可,才可去執行這些。否則你要求索賠的時候,可能會變成敲詐。

    就像最近很火的辛巴事件,王海實際上對行叭之所以下死守,這裡邊也充分的表明了王海是有意為之。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王海處處放過了二驢兩口子,這就充分的說明,實際上在整個的打假過程中,王海是收了好處的

    。我們現在處在一個很尷尬的是,在知假售假販假屢屢皆是,不管是實體店也好還是網路也好,基本上已經成為一種主流風氣。

    我們現在要做的不是經常性的去修改,如何去管理和治理這些指甲販假售假的人,而是應該定下一條規矩長期去執行。

    實際上你很少能在歐美或是日本看到這些販假售假製假的行為,是因為他們的處罰力度非常嚴重,甚至可以讓你傾家蕩產做幾輩子牢,而我們沒有什麼事,RMB解決不了的。

    話不多說,風險太大。

  • 18 # 瘦不胖姬

    弊大於利,存在即合理。有求才有供,很多東西消費者需求的就是a貨,可能用a貨去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其實消費者對自己要買的東西是有一定的判斷力的,也很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一個款式還是一個logo,或者必須得是真皮等等等。所以a貨在市場上的流通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涉及到跟健康有關係的東西就三個字:必須打

  • 19 # 風吹昊月在宛城

    打假,是當前,所有商業行為裡,都要面對的!不管是官方的打假,還是私人的職業打假,都對仿製品,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一種反擊!打假可以很好的震懾製假,販假,售假。職業打假也會很好的對售假商戶是個警示!提醒自己不要售價!沒有了賣方市場,也就可以掐斷源頭製假!

  • 20 # 秦川140866347

    打假,正常人都會支援,買到假貨的人都很生氣,職業打假的人對假貨有一定的鑑別能力和有關法律知識,多些打假人,各項質量才有保正,讓那些造假的假貨遠離市場,今天所提職業打假利大於弊,根本不存在弊,是百利無一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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