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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東歷史

    養廉銀是從雍正年間開始的。雍正進行改革,實行攤丁入畝,火耗歸公政策。將所有的稅收全部收歸國有,由國家統一收取。這些改革自然讓國家的收入大增。這也早就了乾隆爺躺在了金山銀山上。

    凡事皆有兩面,沒有改革之前,官員可以靠這些有大量的灰色收入。政策施行之後,官員的收入大為降低。一個巡撫年薪僅僅155兩。靠這點錢,怎麼生活,怎麼享受。那為什麼還要當官?想要發財,無非兩條路,要麼貪汙,要麼經商。不管選擇那一種,這都是危險的。

    於是,雍正用養廉銀的方式給官員發福利。希望用這種方式阻止官員貪汙,還能讓官員繼續為自己打工。這筆福利可不是少數,比起那一點點工資來說,養廉銀可謂大額財富。

    一般來說,養廉銀是薪酬的10-100倍。總督為13000-20,000兩,巡撫為10000-15000兩,布政使為5000-9000兩,按察使為3000-8444兩。

    但這些錢並沒有阻止腐敗,因為官員還是覺得不夠花。尤其是京官。京官除了養廉銀之外還有冰敬和炭敬這種灰色收入,實際上就是變相收受賄賂。冰敬和炭敬就是疏通關係的,無底限也無上限。

  • 2 # 四川達州人

    雍正年間,實行耗羨歸公。

    火耗就是百姓繳納散銀稅金時必須承擔的鑄造成標準銀10兩和50兩的費用。

    散銀在流透過程中,要沾染雜物,質量實質增多。散銀鑄造過程中會產生柴炭、人工費用及質量損失,這個費用就需要百姓來承擔。一般情況下,經濟發達地方,火耗大約收10%,邊遠山區甚至有貪官汙吏收到30%以上。這是涉稅地方官員的重要收入,因為實際火耗費用不超過0.5%。

    雍正年間新政推行火耗歸公,但遭到地方官員堅決抵制(因為這是雍正在搶這些官員的收入),而雍正時中央財政收入約3000萬兩,也就是說約500萬兩白銀以上的火耗被各地官員分贓,所以雍正就規定,以養廉銀來換取火耗歸公。

    支發各官的養廉銀當然有一定的標準,首先是考慮到了各官地位的高低以及任所的事務繁簡。此外還考慮,照顧到官員以往收受陋規的情況,官員在養廉銀外是否還有其他經費來源,還有官員所在地區的富庶或貧瘠。所以乾隆12年專門進行了清理,大體規矩是:總督1.3萬至2萬,巡撫1萬至1.5萬,知府1000-3000,知縣400-2000。

  • 3 # 布夫舟

    養廉銀這個制度是雍正搞出來的,目的就是改變清朝各級官員的經濟狀況,減少官員貪汙。康熙晚年的時候,朝政廢弛,貪官汙吏遍佈天下,弊端非常嚴重。比如戶部當時存銀只有八百萬兩,而戶部每年的虧空則高達數百萬兩。康熙四十九年,戶部堂官希福納為首的集體貪汙大案,涉及官員百餘人,貪汙金額達到了四十四萬兩。據說康熙知道這個案子的時候,一晚上都沒睡著,“終夜無寐”。

    不過康熙雖然很擔心,但是還是沒有找到很好的辦法。後來康熙死後,雍正便上臺了。因為朝廷官員貪汙的問題,無非是從三個方面來解決,一是制度上的,讓官員不可能貪;二是殺一儆百,讓官員不敢貪;三是不用貪,主要靠增加官員的收入來滿足。特別是第三點,因為清朝沿襲了明代的低俸祿制度,官員的收入根本無法滿足自身生存及正常辦公的需要。官員低俸祿這個制度最早是朱元璋搞出來的,因為明朝的時候朱元璋是希望減輕政府負擔。

  • 4 # 小玖說事

    給你通俗簡單回答一下吧!明朝時期洪武皇帝朱元璋從一個赤貧階層的人變成了九五至尊皇帝,由於洪武皇帝是過了極苦日子的人加上窮人天生對官員沒有什麼好感所以他對官員的俸祿也就是合法工資收入給的特別的低故而官員們在為了生活下去鋌而走險貪汙。就和今天一般的工薪階層發的工資吃飯穿衣什麼的不成問題但是實際生活中的應酬等一系列開銷下來往往每個月每個工薪階層家庭嚴重超支甚至。官員肯定比起一般的老百姓應酬更多,畢竟中國社會是人情味的社會。

    後來清朝替代明朝,官員的俸祿工資還是和明朝差不多一直到了雍正朝,雍正皇帝實行大量改革一個是攤丁入畝另外一個是一體當差納糧。這兩個政策的實行對清朝的財政收入有了顯著的提高。其次雍正想解決官員貪汙腐化的問題,藉由高薪,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此取名為“養廉”。養廉銀的來源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因此視各地富庶與否,養廉銀數額均有不同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臺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155兩,養廉銀則達一萬兩。而臺灣總兵年俸67兩,軍事加給144兩,而養廉銀則為1500兩。攤丁入畝、火耗歸公後,清政府將所有稅收(包括酒醋稅等地方稅)改歸朝廷所有,致使地方財政困難,看似高薪養廉,實際上將地方行政費用歸於地方首長所有,導致清朝地方貪腐情況為史上之最。

  • 5 # 歷史叨叨團

    清朝官員的工資很低,基本到了難以維持生計的地步了。一品官員的俸祿一年180兩,一個月10多兩銀子根本就難以維持偌大的府邸開銷。而小一點的,類似於知縣類的官員,更慘,一個月就幾兩銀子,生活的更加艱辛。有的同學可能會說,那老百姓收入更低。沒錯,老百姓收入很低,可是也少了一些官場上的應酬,也不用穿金戴銀。哪個當官的老婆穿帶補丁的衣服,出門會讓人笑話吧。那麼當官的沒有錢怎麼辦?肯定就剝削啊,過往商旅卡一道,來往的行商小販卡一道,農民苛捐雜稅,種地多收一點口糧,這樣錢不就充裕了麼?但是苦的是老百姓啊!最早對老百姓徵收糧食收歸國有的時候,是收糧的,後來運輸不方便,就改成收銀子了。而收東西自然會折算的厲害一些,比如正常收你一百斤大米,價值2銀,官員會多收一些錢用來消耗,而這個多收出來的一點,積累起來也是相當龐大的,這部分錢叫做“耗羨”。早期的耗羨是用來充當官員的小金庫的,雍正時期給收回歸國有,統一發放,就成了“養廉銀”。

    養廉銀的檔次由10倍到100倍不等,越高階的官員倍數越高,而基數就是自己的俸祿。比如臺灣的巡撫劉銘傳年薪為155兩白銀,但養廉銀卻達10000多兩。而臺灣總兵年俸祿為67兩,兼職軍事給144兩,而養廉銀則為1,500兩。

    每個地方的養廉銀標準也不同,同時同樣的人不同時期也會有變化。

  • 6 # 陽光下的影子262

    養廉銀,其實作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一種發明來說,一直是存在的。養廉銀是屬於在,官員工資以外而給予的,額外補助,而這個額外補助,每個朝代給予的數量是,不同的,這是在自己的工資和俸祿以外,額外給的目的就是讓這些官員不要貪汙,邇做到青年自守。所以叫養廉銀。

    清朝也實行養廉銀製度,不過清朝的養廉銀,也一樣,並不能阻止,官員的貪汙和腐敗,養廉銀的存在,其實除了額外的一些支出之外,並不能杜絕官員們的貪婪心理,其實像養廉銀這樣,的情況是一直存在的,但是貪汙腐敗一直屬於,清朝政府毫無辦法,甚至深惡痛絕的行為,但是,養廉銀顯然沒有辦法杜絕貪汙,我們就以合身為吏,和珅做到那麼大的官兒,他的腳連贏70,也不少,但是,他還是擋不住自己的貪汙。

    畢竟養廉銀再多,也沒有貪汙來的爽快。清朝是人情社會。所以想要辦事就要求人,而求人必然要帶禮物,所以給禮物還不如給錢,這樣怎麼可能會,造成,貪汙的消失,只能是慢慢滋養貪汙的,出現,所以養廉銀根本杜絕不了貪汙。至於清朝的養廉銀多少,這裡就不說了,其實一查就知道,反正是,一個不大的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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