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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好飯換壞飯好煩

    在日本的威逼之下,琉球一邊遣使說理,一邊派人到中國乞援。1877年4月,琉球國王密遣紫巾官向德宏來華陳情,告以日本阻止琉球朝貢中國之事。經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上奏後,清廷頒下諭旨,稱“琉球世守藩服,歲修職貢,日本何以無故梗阻?是否藉端生事,抑或另有別情?著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傳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後,相機妥籌辦理。” 1877年底,首任駐日公使何如璋到達東京,隨即就日本阻止琉球朝貢之事展開了交涉。而琉球官吏也分別拜會了駐東京的英、美、荷蘭等國公使,以爭取這些國家的同情與支援。日本政府得知此事後,隨即對琉球藩吏下驅逐令,禁止他們繼續在東京停留。受此侮辱,琉球官吏“全都面露憤然之色”,並赴日本官員私邸發洩他們的不滿。 對於中方的抗議,日本外務卿寺島宗則卻藉口何如璋的照會“言辭激烈”而屢屢糾纏不休,不予正面回覆。從文字上看來,何如璋的照會不過是一說理帖子,試節錄如下:“查琉球國為中國洋麵一小島,地勢狹小,物產澆薄,貪之無可貪,並之無可並。孤懸海中,從古至今,自成一國。自明朝洪武五年,臣服中國,封王進貢,列為藩屬;惟國中政令許其自治,至今不改。我大清憐其弱小,優待有加;琉球事我,尤為恭順。定例二年一貢,從無間斷。所有一切典禮,載在《大清會典》、《禮部則例》及歷屆冊封琉球使所著《中山傳信錄》等書,即球人所作《中山史略》、《球陽志》,並貴華人近刻《琉球志》,皆明載之。又琉球國於我咸豐年間,曾與美利堅合眾國、法蘭西、荷蘭國立約,約中皆用我年號歷朔文字,是琉球為服屬我朝之國,歐美各國無不知之。”這段是梳理琉球的歷史。 接著,何如璋又稱:“今忽聞貴國禁止琉球進貢中國,我政府聞之,以為日本堂堂大國,諒不肯背鄰交,欺弱國,為此不信不義無情無理之事。本大臣駐此數月,查問情事,竊念我兩國自立《修好條規》以來,倍敦和誼,條規中第一條即言‘兩國所屬邦土,亦各以禮相待,不可互有侵越’,自應遵守不渝,此貴國之所知也。今若欺陵琉球,擅改舊章,將何以對中國? 且何以對與琉球有約之國?琉球雖小,其服事我朝之心,上下如一,亦斷斷難以屈從。” 日本外務卿寺島宗則抓住“日本堂堂大國,諒不肯背鄰交,欺弱國,為此不信不義無情無理之事”數句斥責之語大做文章,非要何如璋做出解釋,實則是在迴避“琉球歸屬”的真問題。 李鴻章對於何如璋的強硬頗有點不以為然。之前,何如璋曾給李寄過一函,其中稱:“如璋熟知中國此時決非用兵之時,即慮日人,亦我天恩寬大,必不因彈丸之地,張撻伐之威。口舌相從,恐無了局。然無論作何結局,較之今日之隱忍不言,猶為彼善於此。即終無了期,而日人有所顧忌,球人藉以苟延,所獲亦多。失此不言,日人既滅琉球,練之為兵,驅之為寇,轉恐邊患無已時,斯又度時審勢,反覆躊躇,而以為不得不言者也。” 李鴻章接信後,在覆函中痛斥日本“阻貢不已,旋改年號;改年不已,復欲鎖港。無理已極!”但他私下又認為,“琉球以黑子彈丸之地,孤懸海外,遠於中國,而邇於日本”;“琉球朝貢,本無大利,若受其貢而不能保其國,固為諸國所輕;若專恃筆舌,與之理論,而近今日本舉動,誠如來書所謂無賴之橫,瘛狗之狂,恐未必就我範圍。若以威力相角,爭小國區區之貢,務虛名而勤遠略,非惟不暇,亦且無謂”。 在交涉沒有結果的情況下,何如璋致函總理衙門,提出“上中下”三策:一是遣兵船責問琉球,徵其入貢,示日本以必爭;二是據理言明,約琉球令其夾攻,示日本以必救;三是外交辯論,或援萬國公法以相糾責,或約各國使臣與之評理。總理衙門在徵求李鴻章意見時,李鴻章從功利的角度出發,認為暫時可用第三策應付。 清廷的妥協主要還是因為海軍剛剛起步,外購軍艦尚在詢價當中,無力承擔起對琉球的保護責任,對於日本的舉動,當時也只能採取外交羈絆的方法。不過,日本在1877年至1878年的國內政局也極為混亂,先是西鄉隆盛在薩摩藩發起叛亂最終失敗戰死(史稱“西南戰爭”);後是被稱為“東方俾斯麥”的大久保利通於次年被暗殺。可惜的是,清廷當時連一艘巡洋艦都沒有,因而也就未能抓住這短暫的機遇。

  • 2 # 張傑談史

    何如璋的態度已經不重要了,雖然何如璋作為駐日公使,與日本諸多政要進行了溝通,反覆宣告琉球的地位和與清朝的關係,但是清政府已然選擇放棄。

    清政府選擇放棄,當然是在西南邊疆危機之下的無可奈何,我們知道當時琉球已經派人到北京求清政府出戰,但是此時的清政府對日本頗為忌憚,所以很猶豫,最終選擇放棄。

    學術界對何如璋有不少評價,有關琉球事評價還是可以的。

  • 3 # 坐古談今

    琉球自洪武五年成為中國藩屬國以後,朱元璋遷徙福建36姓成千上萬人來到琉球助其建設,並給予各種經濟、教育、曆法、政治制度建設、軍事、科技等方面的援助,使其迅速成為當時“三大”重要藩屬國之一——暹羅(泰國)、北韓、琉球。

    然而,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日本薩摩藩出兵3000多人攻佔琉球,逼迫琉球也向日本“朝貢、稱臣”。由此,拉開了“琉球雙宗主國”時代的序幕。因為,當時乃至後世清朝強大,日本在經濟貿易上有求於我們,所以,這種“雙宗主國”性質並不明顯。

    崇禎二年(1629年)冊封琉球的詔書

    (1)對藩屬國漠視,是明清兩代的“共性”

    “雙宗主國”這種情況,在安南、暹羅、日本等許多國家都存在,明朝和清朝往往並不管理,也並不解除。一方面是因為,安南、暹羅等國主動在同一場合出現“雙宗主國”現象,萬一出現,仍然以中國為宗主,很乖巧地避免“自身尷尬”;另一方面,我們由於“天朝上國”的觀念存在,對藩屬國除了北韓外,其實都不重視。只要求滿足“虛榮面子”。

    以琉球為例,1872年,也就是同治十一年,明治釋出詔書廢琉球國王藩王。同時,停止朝貢、中琉外交關係停止交由日本代辦、禁止參加中方皇帝太后的生日慶典等。由此,琉球方面派人請求我方幫助。但實際上,我方並不重視。

    直到為了“面子兒”,人家求到門兒上來了,不得不去管。

    1877年三月,琉球國王尚泰的特使,國王的姐夫向德宏向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哭訴。

    (2)何如璋認為:趁著日本現在還很弱小先把他打殘了,省得“養虎為患”越來越強大!最下的策略是語言上的不斷抗議,沒有實際行動

    1877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任命為首任駐日正使的何如璋到達東京,正式上班工作。面對琉球問題,五個月後他拿出了對策(五個月只是相對到任後時間,而不是他接到給出意見的命令後的時間)。

    1878年四月二十八日,何如璋獻計上中下三策。何如璋認為:日本不敢打的,所以上冊是我們主動出擊、中策是支援琉球、下冊是不斷抗議。

    日本為什麼不敢打?主要是當時的日本國力弱、外債嚴重、內部不穩定、軍事實力不夠。即“廢藩治縣”等改革、減租減稅爭取民意支援、超國力購買武器、內部戰亂問題。去年(1877年)“維新三傑”之一的西鄉隆盛,發動“薩摩之亂”戰敗,被部下砍下了腦袋去投降就是明證。

    何如璋故居

    所以,上策就是:先發制人……趁日本國勢未定、兵力未強(之際),與日爭衡,猶可克也。隱忍容之,養虎坐大,勢將不可複製。

    中策就是批評日本、支援琉球抵抗。如果日本進攻,我方立刻出動與琉球內外夾擊日本。

    下策就是:只在語言上不斷地抗議,請世界各國評理,日人自覺理屈詞窮,也許能僥倖讓琉球存在。

    最終,李鴻章選擇下策,主動放棄了琉球。在沒有中方實際反對下,日本沒有雜念了,果敢的於1879年吞併琉球,改名為沖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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