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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名正言順

      流行音樂是在都市文明中發展起來的。有人認為其源頭可上溯至古代希臘、羅馬帝國城市中的遊吟歌手,但絕大多數的學者還是傾向現代意義上的流行音樂興起於19世紀的歐美工業化城市。  在19世紀上半葉,流行音樂尚未形成獨立的體裁形式。當時的流行音樂主要有兩種形式:通俗化的的古典音樂和精雅化的的民間音樂。前者是將古典音樂中的一些篇幅短小、音樂語言通俗易懂的小品或選段加以改編,使之變得簡單,然後透過各種傳播手段使其為更多的人接受。19世紀中出版的許多根據歌劇和交響樂的片段改編的鋼琴四手聯彈樂譜就是供廣大市民家庭在茶餘飯後消遣用的。後者是將質樸單純的民間音樂用現代音樂手段加以美化包裝,削弱地方色彩,使其能夠在更大的範圍裡流行。如愛爾蘭民歌《倫敦德里小調》(丹尼男孩)和《夏天最後的一朵玫瑰》,19世紀中經過作曲家的改編後,在歐美各國廣為傳唱。即便到了今天,這種通俗化的古典音樂和精雅化的民間音樂依然在流行音樂(尤其是器樂曲)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  進入20世紀後,流行音樂逐漸產生了一些獨有的體裁形式,如爵士樂、搖滾樂、“叮砰巷”風格的流行曲等,開始了獨立發展的新時期。然而此時古典音樂和民間音樂對流行音樂的影響不但沒有減弱,反而在層次和深度上比19世紀更甚。  “鄉村與西部”(Country and Western)音樂原是一種典型的處於原始狀態的美國民間音樂。20年代後,經過廣播電臺、唱片公司等媒介的發掘推廣,很快進入了流行音樂領域,成了美國流行音樂中的一處重要分支。在60年代中美國的“民謠復興運動”、80年代歐美流行樂壇的“世界音樂”(World Music)潮流乃至中國的“西北風”中都可以看到民間音樂對流行音樂的巨大影響。還有些民間音樂則與流行音樂完全融和為一體了。像拉美的一些舞蹈音樂(如:控戈、倫巴和桑巴等)就很難確定其窨應歸屬於民間音樂還是流行音樂的範疇。  本世紀20年代初,以格什溫的《布魯斯狂想曲》為代表的美國“交響爵士”(Symphonic Jazz)運動試圖將爵士音樂語言與交響音樂的形式相結合。50年代的“第三潮流”(Third Stream)音樂和60年代末的“藝術搖滾”(Art Rock)則是從音樂思維的層面上將這兩種音樂相融合,比“交響 爵士”更進了一步。70年代末興起的“新時代”(New Age)音樂更是綜合了自中世紀的天主教聖詠、原始部落的宗教樂舞、直至當代鋒派的實驗音樂。  流行音樂泛指一種通俗易懂、輕鬆活潑、易於流傳、擁有廣大聽眾的音樂。(見《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 舞蹈卷》)。  “流行音樂”是根據英語Popular Music(Pop Music)翻譯過來的,又稱“通俗音樂”。  “流行音樂”與“古典音樂”、“民間音樂”一樣,是一種音樂形式、風格和流派。  “流行音樂” 並不等於“流行的音樂”、“通俗的音樂”。“流行”、“通俗”只是“流行音樂”的重要的特徵。例如:貝多芬的《致艾麗絲》世界流行,但它屬於“古典音樂”,而非“流行音樂”;爵士樂在中國並不很流行,但它卻是“流行音樂”中十分重要的一個支系。  流行音樂與民間音樂、古典音樂三者之間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的,以至於有時候很難將其截然分開,同時在產生的時間上、傳承及社會存在的方式上等方面又有許多不同。  產生時間上的區別  民間音樂最為古老,可以上溯至遠古時期的原始社會。在人類已進入工業文明的今天,所謂的民間音樂通常特指那些產生並流行於農業地帶的音樂或由此類音樂演變發展而來的音樂。  古典音樂萌芽於歐洲中世紀的宗教音樂,又經過文藝復興的洗禮,王公貴族的扶植,中產階級市民的參與,在18、19世紀中達到全盛。  流行音樂的出現則要晚得多,是在19世紀上半葉隨著近代工業文明和工業化城市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流行音樂史中的兩次飛躍 ————爵士樂和搖滾樂分別出現於本世紀初和50年代,恰好於現代工業中的“電力革命”(電力能源的廣泛應用)和“電子革命”(電子計算機的開發應用)相同步。  傳承方式上的區別  民間音樂以口傳心授為主,形態相對比較穩定,發展演變比較緩慢。有時一首民歌歷經幾百年而依然保持原貌。民間音樂的流傳範圍受地域空間的限制較大,相互間的影響滲透亦相對較少。各地的民間音樂都有著鮮明的地方特色。民間音樂的這種某一特定區域性的穩定單調恰恰構成了其整體上的豐富多彩。  古典音樂的傳承是以學院式的嚴格訓練來實現的。學生透過大量的書面文獻和體系化的理論學習來了解把握傳統,又以高度的理性自覺來突破傳統,以求創新。古典音樂既有承襲前人,保持傳統的一面,又有不斷創新,飛速發展的一面。  流行音樂的傳承也是以口頭為主,幾乎沒有什麼有價值的體系化理論和書面文獻。但流行音樂藉助了現代化的傳播手段——唱片(錄音)和廣播電視,故而受地域空間和時代的限制比較少。聽眾的喜新厭舊又使得流行音樂不斷翻新。但由於受制於流行音樂家自身的素養和聽眾的欣賞習慣,流行音樂的形態演變遠不及古典音樂那般迅速。  社會存在方式上的區別  民間音樂是一種集體創作的音樂,一首民歌往往要歷經幾代人的不斷加工完善。民間音樂的主要功能是自娛自樂,創作表演者與接受者之間並沒有嚴格的的角色區分。  古典音樂是一種精英文化,欣賞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化素養和音樂知識。嚴肅的古典音樂家總是力圖在作品中最充分地展示個性,20世紀的先鋒派音樂更是完全不顧大多數接受者是否能充分理解其作品的內涵。  流行音樂是一種用工業化方式生產的音樂商品,音樂家的個性與理想的展示常受制於市場需求。為滿足不同地域、不同階層、不同年齡的人們的消費需求,流行音樂呈現出混雜多變的面貌,使人很難確切把握其整體文化特質。流行音樂只是一種載體,承載著當代社會所存在的任何一種思想意識。  流行音樂大致包括以下分支  (一)爵士樂及搖滾樂,均起源於美國。爵士樂從誕生至今已有百年曆史,搖滾樂也將近半個世紀。它們流播到全世界每個角落,至今長盛不衰。這兩種超越時空的流行樂種是當代流行音樂的主流。在發展過程中它們還有各種變種,如爵士樂分熱爵士、冷爵士、鮑普樂及現代爵士樂等;搖滾樂分民歌搖滾、爵士搖滾、硬搖滾(重金屬搖滾)、軟搖滾、交響搖滾(藝術搖滾)及歌劇搖滾等。  (二)世界各國各民族的社交舞曲和民間舞曲,如歐美上層社會流行的圓舞曲、小步舞曲、加伏特舞曲、波爾卡舞曲和瑪祖卡舞曲,以及拉丁美洲、南美洲的倫巴、探戈、桑巴舞曲等。這些社交舞曲及民間舞曲以其濃郁的生活氣息、優美動人的旋律以及豐富多姿的節奏深受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喜愛。除運用於伴舞外,不少還成為音樂會的保留節目,稱得上是雅俗共賞。  (三)世界範圍內流行的地區性音樂(如美國的布魯斯、拉格泰姆和鄉村歌曲),通俗性的創作歌曲(如港臺流行歌曲,中國二三十年代流行曲,八九十年代通俗歌曲以及中國人民非常熟悉的日本、義大利及前蘇聯通俗歌曲等)和按照輕音樂的筆觸、情調加工改編的民間歌曲、樂曲等。  (四)古典音樂中各種輕鬆活潑的樂曲、舞曲、標題小品、歌劇、舞劇選段以及以古典音樂為素材的各種改編曲、通俗鋼琴曲等。前蘇聯作曲家普羅科菲也夫稱這類音樂為“輕的嚴肅音樂或嚴肅的輕音樂”是十分貼切的。這類格調高雅的通俗精品具有永恆的美,膾炙人口炙人口,百聽不厭。  (五)各種實用性的影視音樂、背景音樂、環境音樂、廣告音樂、以及供劇院、歌舞廳、夜總會及家庭等場所使用的娛樂及自娛性音樂(包括卡拉OK曲庫中的大多數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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