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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怪自己太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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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大嘟嘟的情感與民生
這是別人的隱私,我只能用化名的方式將此事寫出來,在二十世紀初人們的兩性觀念就已經非常開放了,讓我瞠目結舌、歎為觀止,顛履了我的三觀。
當時,在一個單位上班。我們有一位同事,也算是一位小領導,父親是一位處級領導,叔叔更是位高權重。按照一般的情況說,他應該穩重有度、行事做事謹慎才對。可是,他卻反其道而行之。他最大的愛好是尋找女人,開口閉口就是女人。在網路根本不興盛的當年,他卻總有女人能聯絡到。
光我知道的就有三四個,而且透過他人的介紹還找所謂的外地“模特”,帶著同事一起去,感覺這個人有點濫情。我的同事不知和誰在一起時,惹上了毛病,治了半年才治好。現在聽說他還是不老實,唉,我真的服。
有一次,我們一起吃飯時,他帶來了一個個子不高、文靜秀氣的女孩子。他老婆我們都認識,與這位女孩子相比是一高一矮,但都是不太吱聲。後來,我們又接觸了幾次,才發現人的表象與內在是完全不一樣的。這位女孩子當時僅為23歲,沒有結婚,卻和30多歲的已婚同事打得火熱;他們不管是在飯店、歌廳還是在同事的家裡,都瘋狂地在一起。同事的老婆上班了,他們找個機會就到同事家,不管什麼都用同事老婆的。同事的老婆不知是沒有發現,還是發現了假裝未發現,對他們在自己家洗澡、用護膚品、毛巾,地上掉落的頭髮等都視而不見。
據同事賣弄地講,別看這位劉姓女孩子文靜得很,在床上整個變了個人,同事都快讓她榨乾了。他們之間相處得也很公平,每個月同事都給她錢花,持續了有一年之久。這麼多年過去了,這個劉姓女孩子可能早就結婚了,老公如果瞭解她的過去,會怎麼樣呢。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首先,問題裡的不可理喻是具體指什麼呢?
第一種,是超過了提問者的心理預期,但是並沒有什麼不妥的行為
第二種,是違背道德法律的行為
我們來從第一種開始,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我覺得根本沒有什麼問題,你看到她覺得她文靜,這只是你單方面的認為而已,而她並沒有告訴過你,或者說她並沒有給你傳達出她是一個文靜的女孩。這樣一來她只不過是沒有變成你心裡的樣子,其他的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她在你面前看起來很文靜的外表,但是卻做了許多違背道德法律的事情,這種情況會有許多的可能。我認為最有可能的一點就是,在她的心裡和你或者是和你們根本沒有共同話題,所以平時就回不怎麼和你們交流,在外人看來她就比較文靜了。
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歡給別人貼上標籤,誰脾氣好,誰脾氣不好等等。只要他們變成了不再是屬於他們標籤的樣子,那麼給他們貼上標籤的這些人就回很不舒服。就會覺得所謂的三觀被顛覆了,其實大可不必這樣。
每個人都會成長,每個人都會在各種各樣的生活壓力之下改變。
一個年輕貌美的仙女,在生活面前,會慢慢變成一個在菜市場因為幾塊錢而吵架的大媽。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壓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苦衷,不要輕易的給別人下定論,這其實也是一種無形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