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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玩在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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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心盟動199
是個人都想當網紅,是個好現象,說明了人們是有理想追求的,並不是如今爾虞我詐社會現象的初心,只是社會缺乏引導,有如此這樣的現象,證明了社會在進步。
不想當將軍的兵就不是好兵。只要人人爭當網紅,自媒體就有希望,只要平臺有公平的環境,是個人都有網紅的希望,只要你努力,就離網紅不會太遠,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
努力吧朋友!奮鬥才有希望
網紅是“網路紅人”的簡稱,因某些事件、行為或者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在網路上發酵引發網民關注而走紅的人。網際網路有著龐大的使用者群體,資訊傳遞是非常快的,某種特質行為等在網路作用下被無限放大,與看客的某種心理或價值觀符合,在網路世界被追捧(也有造星一說,網紅經濟)。
有句話叫做“目光聚集之處,財富必將跟隨而來”,在受到眾多網民追捧的情況下,累積了大量的粉絲、支持者。
有了相應的粉絲基數,那麼變現(割韭菜)開始了。一般很多人躥紅之後,都是會有經紀公司找上門合作,量身定製整套營銷方案。承接各類商業活動,廣告等進行商業變現,從而走向人生巔峰,成為高富帥,迎娶白富美。
眾所周知,成為網紅之後確實可以帶來很可觀的收入(網紅=有錢=有好多錢)。網際網路進入門檻低,很多人自認為網紅門檻也低(在我看來門檻比我還高好嗎)。於是乎,在這個人心浮躁追名逐利的當下,一夜暴富的夢想在心裡生根發芽,很多人放棄了腳踏實地,幻想著有一天躥紅網路,實現名利雙收。都在為成為一名網紅各種作死。正如網路上的那句“何以解憂,唯有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