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
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中國古代人民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認識到木、火、土、金、水是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物質,並由此引申為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這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生成的,這五種物質之間,存在著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的關係,在不斷的相生相剋運動中維持著動態的平衡,這就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根據五行學說,“木曰曲直”,凡是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火曰炎上”,凡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火;“土爰稼穡”,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土;“金曰從革”,凡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則歸屬於金;“水曰潤下”,凡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動的事物則歸屬於水。
五行學說以五行的特性對事物進行歸類,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的性質及作用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後,將其分別歸屬於五行之中。
五行學說認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乘、侮的關係。五行的相生相剋關係可以解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絡,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則可以用來表示事物之間平衡被打破後的相互影響。中醫學應用五行學說以解釋人體的生理功能,說明機體病理變化,用於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五行學說認為,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絡。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1、五行相生相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進、助長的意思;相剋,有相互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兩方面的關係,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係。在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勝)和“克我”(所不勝)兩方面的關係,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係。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相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所以五行生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過度的相剋,超過了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來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氾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2、五行歸類
祖國醫學中以五行為中心,將自然界和體有關的事物和現象按其屬性、形態相類同的,分別歸納成五大類,其關係簡列如下表:
五行:木 火 土 金 水
五臟:肝 心(心包) 脾 肺 腎
六腑:膽 小腸(三焦) 胃 大腸 膀胱
五體:筋 脈 肉 皮 骨
五志:怒 喜 思 憂 恐
五神:魂 神 意 魄 志
五竅:目 舌 口 鼻 耳
五音:角 徵 宮 商 羽
五主:色 嗅 味 聲 液
五色:青 赤 黃 白 黑
五嗅:臊(羶) 焦 香 腥 腐
五味:酸 苦 甘 辛 鹹
五液:淚 汗 涎 涕 唾
五聲:呼 笑 歌 哭 呻
五榮:爪 面色 唇 毛 發
五方:東 南 中 西 北
五穀:麻 麥 稷 稻 豆
五菜:韭 薤 葵 蔥 藿
五果:李 杏 棗 桃 慄
五畜:雞 羊 牛 犬 豬
五時:
(年)春 夏 長夏 秋 冬
(日)平旦 日中 日西 日入 夜半
五常(天):風 熱 溼 燥 寒
五化:生 長 化 收 藏
五行學說
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中國古代人民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認識到木、火、土、金、水是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物質,並由此引申為世間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這五種基本物質之間的運動變化生成的,這五種物質之間,存在著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的關係,在不斷的相生相剋運動中維持著動態的平衡,這就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根據五行學說,“木曰曲直”,凡是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木;“火曰炎上”,凡具有溫熱、升騰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火;“土爰稼穡”,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土;“金曰從革”,凡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則歸屬於金;“水曰潤下”,凡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動的事物則歸屬於水。
五行學說以五行的特性對事物進行歸類,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的性質及作用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後,將其分別歸屬於五行之中。
五行學說認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乘、侮的關係。五行的相生相剋關係可以解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絡,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則可以用來表示事物之間平衡被打破後的相互影響。中醫學應用五行學說以解釋人體的生理功能,說明機體病理變化,用於疾病的診斷和治療。
五行學說認為,五行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物質元素,宇宙間各種物質都可以按照這五種基本物質的屬性來歸類,五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絡。祖國醫學借用五行學說來說明人體內部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用以補充陰陽學說。
1、五行相生相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進、助長的意思;相剋,有相互制約、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規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剋的規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兩方面的關係,把它比喻為“母”與“子”的關係。在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勝)和“克我”(所不勝)兩方面的關係,稱之為“所勝”與“所不勝”的關係。
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相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不可缺少的條件。所以五行生剋制化是正常現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過或不及,出現異常現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變化。乘是乘虛侵襲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過度的相剋,超過了正常制約的程度,其規律同相剋,但被克者更加虛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來是自己所能克勝的,卻反而被它克勝,其規律與相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時土克水,若土氣虛弱,或水邪氾濫,水就反過來侮土。
2、五行歸類
祖國醫學中以五行為中心,將自然界和體有關的事物和現象按其屬性、形態相類同的,分別歸納成五大類,其關係簡列如下表:
五行:木 火 土 金 水
五臟:肝 心(心包) 脾 肺 腎
六腑:膽 小腸(三焦) 胃 大腸 膀胱
五體:筋 脈 肉 皮 骨
五志:怒 喜 思 憂 恐
五神:魂 神 意 魄 志
五竅:目 舌 口 鼻 耳
五音:角 徵 宮 商 羽
五主:色 嗅 味 聲 液
五色:青 赤 黃 白 黑
五嗅:臊(羶) 焦 香 腥 腐
五味:酸 苦 甘 辛 鹹
五液:淚 汗 涎 涕 唾
五聲:呼 笑 歌 哭 呻
五榮:爪 面色 唇 毛 發
五方:東 南 中 西 北
五穀:麻 麥 稷 稻 豆
五菜:韭 薤 葵 蔥 藿
五果:李 杏 棗 桃 慄
五畜:雞 羊 牛 犬 豬
五時:
(年)春 夏 長夏 秋 冬
(日)平旦 日中 日西 日入 夜半
五常(天):風 熱 溼 燥 寒
五化:生 長 化 收 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