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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參考文獻數量偏少

    正文中大談某年某某做了什麼研究,有什麼論點等,而未引參考文獻;對應該引文獻的地方沒有引用,使讀者查不到原文。

    2 、 轉引他人文後參考文獻

    作者並沒有親自閱讀所引文獻,以至錯誤很多。例如,引用論點不夠準確,斷章取義甚至歪曲原意;經檢索,有的文獻原文中根本沒有相關內容。

    3 、 文獻陳舊,資訊不新

    引用的文獻大部分為5年前的研究,有的綜述大多數文獻也在3年以上,這樣,就不可能把最新的研究動態和學科發展趨勢綜述出來。在科技資訊高度發展的今天,文獻老化快,如作者缺乏引用最新文獻的能力,該科研成果的價值將會受到影響。

    4 、 文內引用處未標角碼或標註有誤

    有的作者不掌握參考文獻標引的基本規範,僅在文後列出參考文獻表,而文內相應處未標角碼;有的文內角碼處與參考文獻表所引內容不一致,如文內“Heck等[1]指出”,但在參考文獻[1]中卻是Mekay的論點,不知究竟是參考的誰的文獻。

    5 、規格不當

    著錄規則未按GB/T 7714——2005及稿約要求的格式書寫或格式錯誤:(1)專案次序顛倒;(2)缺項;(3)作者僅列1位後加等;(4)標點符號錯誤等。

    6 、 文獻羅列過多

    非主要的參考文獻都列在文獻表內,未經作者親自閱讀的轉引文獻或轉引他人文後所附的文獻、保密的內部資料、未發表的資料、個人通訊等也列入參考文獻表中。

    7 、外文文獻書寫錯誤

    (1)字母錯誤,大小寫錯誤,有的單詞拼寫錯誤;(2)西文詞連排,錯誤分開,移行不按音節;(3)外文期刊名縮寫錯誤,刊名與書名、論文集混淆等。

    8 、外國作者姓名書寫不當

    國標規定“個人著者採用姓在前、名在後的著錄形式,”西文也應姓在前,名縮寫在後,如John(第一名也就是本名)R.(第二名也就是親屬名首字母)Thomas(姓)應寫成Thomas J R,有的誤將名作姓,寫成John R T,有的按原雜誌上的署名全部搬到文獻表上,轉引他人外文文獻問題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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