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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的錢用於經營需要,原始股份稀釋時如何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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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魔投譚

    作為投資人,在這個問題上經常與創業者談到。對於融資過後的各方股東利益,一般來說分2種情況:

    1、創始人及團隊。這個群體是陪著專案成長的,可以說做專案初衷很可能就是為了改善生活,但隨著融資進入,特別是私人與公司沒有區分清楚,造成在權益上有落差。基本上,股份稀釋越多,只要創始人把握控股權,在話語權上沒有分離。獲利,可以在老股轉讓中獲得。或者說,最流行的,有業績獎勵和薪酬激勵。

    2、天使投資人。這個群體承受最大的投資風險,但回報也是驚人,比如當年投滴滴的75萬、比如朱嘯虎拋售OFO的股票等。這類人群的獲利一般都是從持續融資中的股權溢價,或者在長時間的融資過後,企業上市,公開市場買賣。

  • 2 # 西格瑪的化學

    當然是賺受讓股份的個人或者機構的錢。風投進來,新增股份所得資金用於公司經營,如果風投購買天使投資或創始人所持有的股份,天使投資與創始人出讓股份得錢。股權轉讓資金與新增股份資金性質不同。公司新增股份所得資金屬於公司。股份轉讓資金屬於出讓股權方。

  • 3 # 律界老兵

    風投投入公司一般有二中路徑,股權轉讓與增資擴股,有時這二種情況可能同時並存。如果是股權轉讓,那麼天使投資人與創始人就可以直接套現;如果是增資擴股,此時天使投資人與創始人是不能直接套現的,但獲得公司增值情況下的股權價值提升的利益,該利益可在下一輪投資中套現,也可在公司今後上市時獲得資本市場上的極大增值。

  • 4 # 孫洪鶴

    創始公司融資按邏輯關係來看,首先是內部融資確定專案,比如立項,這裡其實是確定合夥人、創始團隊,這時的資金特別緊張,但大都是按角色確定,對這個創始新專案共同努力,有時更多是為了自身價值和情懷。因為一個僅是為了賺錢的創始團隊,那就賣貨賺錢嘛,事實上沒有情懷的創始公司是無法融到資金以及融資背後的融資源。

    當創始人和創始團隊確定後,繼而是天使投資,天使投資給你的資金只是讓你用於專案的快速運營,減少運營的贏利週期,所以,拿到天使資金之後,不是讓你們省錢,而是快速的裂變的過程,一般而言天使投資要20%-40%間股份,天使投資的一般心理承受時間是一年,如果一年內沒有快速贏利裂變,沒有辦法實現風險投資,那麼天使投資就會按投資合同進行保本退資或是優先處理權等附加條款。

    天使投資也被常說成“資本界的二道販子”很多天使投資的錢也是透過自己的專業投資影響力融來的,天使的本性就是:投資利益最大化;天使投資會給你錢,同時給你資本資源,讓你更快的進入風險投資,這就如同一個媽咪,把你這個‘處’打扮的和一個女大學生一樣,然後讓你和那些江湖資本大佬和企業家聚個酒局,有人喜歡就帶走。所以,創始人很多時候也是無奈的:遇到一個好的資本可能會尊重你的戰略選擇,如果是個流氓就可能更壞了;A輪完了,B輪你。退出順序一般是當天使輪開始時,你的合夥團隊股份相應的退一點,當A輪開始時,天使投資退一些,也有繼續保留一些的,這時你的銷售團隊和核心股東可以適當的變現一下,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提高一下生活狀態,必定付出了這麼久了;以此類推。一般而言,當被輪了三次後,那麼目標就是上市了,被股民們輪,這時就是賺大錢的開始了。

  • 5 # 壹號股權

    投資人/投資機構投資企業的時候,有兩種方式獲得公司股權:老股轉讓、增資擴股

    1、老股轉讓

    是原股東(創始股東或者前期投資人)轉讓持有公司股權給新的投資人,原股東獲得資金,新的投資人獲得股權。在實踐中這種方式用的比較少,因為有套現的嫌疑,特別是在早期,老股東擁有大量的股份,透過股權轉讓就獲得了現金收益,會讓投資人認為是原股東對公司失去了信心,所以老股東的股權變現一般都是在上市以後,或者是在融資的後期階段,那個時候公司估值大,少量股份就能獲得較大收益。

    阿里巴巴在2005年被雅虎投資10億美金的時候就是這種方式,當時10億美金有一半是用於受讓老股東的股份(資料我可能記得不太準確,大概是一半的樣子),另一半現金是增資擴股進入公司帳戶的。

    2、增資擴股

    這是最常用的方式,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新增註冊資本由新投資人認繳並實繳,因為投資的估值一般都大於公司註冊資本,所以多餘的資金進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這樣就完成了資金的進入投資。

    投資實踐中,增資擴股用的最多,老股轉讓用的最少,增資擴股為主疊加老股轉讓也不鮮見。

    具體到風投進入,老股就想轉讓股權變現,恐怕很難說服專業投資機構,當然人傻錢多的人也有,就看你能不能碰上,你能否忽悠住對方。專業投資機構在風投階段是比較難接受的。當然如果你的運營資料和財務資料非常漂亮,又處在行業風口,是明星專案,這還是有可能。

    打個比方:漂亮有氣質的女人多談幾個男朋友依然風韻不減,擁有吸引力,但是一般的女人這麼做恐怕就不是加分項了,所以,看你專案本身了,確實足夠優質,你就有了在風投進入的時候就有了變現部分股份的資本,否則恐怕會嚇跑對方的。

    說白了,違反常規需要打破常規的資本,有資本什麼都可以談,實力決定談判籌碼。

  • 6 # 西天蝸牛

    風投的資金進來,原股東的股份自然會被稀釋,一般情況下,創始人是不被允許套現獲利,天使投資人倒是可能透過轉讓一部分股份獲利。

    舉個栗子說明,或許會更清晰一些。

    (1)假設,張三、李四兩人分別出資70萬和30萬,成立神馬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70%和30%。

    (2)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發展形勢良好,現有天使投資人王五,願意按照1000萬的投後估值,向神馬公司投資100萬元,原股東張三和李四的股份同比稀釋。

    此時,神馬公司的股權結構為:張三=70%*(1-10%)=63%、李四=30%*(1-10%)=27%,天使投資人王五持股10%;

    (3)天使投資人王五加入公司之後,為公司帶來大量的資源,公司得到進一步發展。此時,有VC/風投機構S表示願意投資,投後估值按照5000萬,投資500萬,獲得10%的股份。

    假設不考慮原股東轉讓股份套現,此時神馬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張三56.7%,賬面價值=5000*56.7%

    李四24.3%,賬面價值=5000*24.3%

    王五9%,賬面價值=5000*9%=450萬,實際投資100萬,浮盈350萬;

    風投S持股比例10%,賬面價值=5000*10%=500,實際投資500。

    由於原股東沒有實施套現,此時,張三、李四、王五,都處於浮盈狀態,並無實際的盈利。

    假設,風投機構還願意按照同等估值,向天使投資人王五購買5的股份;此時,神馬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張三56.7%,賬面價值=5000*56.7%

    李四24.3%,賬面價值=5000*24.3%

    王五4%,賬面價值=5000*4%=200萬,實際投資100萬,轉讓所得=5000*5%=250萬,盈利150萬,另外賬面浮盈200萬;

    風投S持股比例15%,賬面價值=5000*15%=750萬,實際投資750萬。

    實務中,投資人一般會在投資協議中約定創始人在創業公司取得標誌性的發展之前(如被併購、掛牌、上市等),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套現),所以,常規情況下,即使公司的估值不斷上升,創始人的股份通常不允許變現,自然也就無法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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