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1844319796352

    範正辭,太平興國(查下來好象是宋朝的一個年號,例如:太平興國二年)中期的人,因為饒州有很多沒有處理的訴訟,他被派往那裡做知州(知州:官職)。他到達後連夜全部判定、解決案件,當地的官吏因淹獄(長期擱置的案件而使囚犯長期困於獄中)被停職的有63個人。範正辭命令料州的官兵把這些人送到京城去(看意思好像是充軍),有一個叫王興的人,因為留戀故鄉,害怕去京城,範正辭就故意弄傷他的腳,用嚴正的命令殺了他(也就是殺一儆百啦)。王興的妻子上訴,宋太宗召見範正辭,讓他在大堂上解釋這件事,範正辭義正嚴詞的說:“東南的幾個郡富饒殷實、繁榮昌盛,人心比較容易浮動,王興竟敢鬧事,煽動民心。如果這樣的情況失去控制,那麼我將沒有處理犯罪的空間了。”皇帝讚賞他的果敢決斷,特意給他調職,讓他去江南做轉運副使(轉運副使:官職)。饒州有個州民叫甘紹的,被盜賊群抓去,州里抓住他們14個人,屈打成招被判死刑要被殺死了。範正辭按部就班,循循善誘的詢問他們,14個人都哭了。範正辭查下來此案件並非真實情況,命令把他們幾個遷移到其他地方問訊。後來有人舉報告訴他盜賊的所在地,範正辭悄悄召集軍隊想乘其不備逮捕他們(掩捕:乘其不備而逮捕) 。盜賊發覺了他的動向逃走了,範正辭立即一個人騎馬追出城郊20裡追到他們。盜賊操控弓劍、拿著槊(武器名)逼向範正辭,範正辭大叫一聲,用鞭子抽打他,打中盜賊的2隻眼睛,他仆倒在地,其餘的盜賊渡江分散逃走了。被他用鞭子打傷的人還有氣息,在他的身旁發現他遺棄的贓物,按照他的罪狀讓他伏法,被冤枉的14人都得到釋放。這是我鄉里的事,郡裡的人大多不知道這件事。

    我所知道的應該還有漢朝的雋不疑,事蹟如下:雋不疑字曼倩,勃海人也。治《春秋》,為郡文學,進退必以禮,名聞州郡。

    武帝末,郡國盜賊群起,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衣,持斧,逐捕盜賊,督課郡國,東至海,以軍興誅不從命者,威振州郡。勝之素聞不疑賢,至勃海,遣吏請與相見。不疑冠進賢冠,帶櫑具劍,佩環玦,褒衣博帶,盛服至門上謁。門下欲使解劍,不疑曰:“劍者,君子武備,所以衛身,不可解。請退。”吏白勝之。勝之開閣延請,望見不疑容貌尊嚴,衣冠甚偉,勝之躧履起迎。登堂坐定,不疑據地曰:“竊伏海瀕,聞暴公子威名舊矣,今乃承顏接辭。凡為吏,太剛則折,太柔則廢,威行施之以恩,然後樹功揚名,永終天祿。”勝之知不疑非庸人,敬納其戒,深接以禮意,問當世所施行。門下諸從事皆州郡選吏,側聽不疑,莫不驚駭。至昏夜,罷去。勝之遂表薦不疑,徵詣公車,拜為青州刺史。

    久之,武帝崩,昭帝即位,而齊孝王孫劉澤交結郡國豪桀謀反,欲先殺青州刺史。不疑發覺,收捕,皆伏其辜。擢為京兆尹,賜錢百萬。京師吏民敬其威信。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多有所平反,母喜笑,為飲食言語異於他時;或亡所出,母怒,為之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犢車,建黃旐,衣黃襜褕,著黃冒,詣北闕,自謂衛太子。公車以聞,詔使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右將軍勒兵闕下,以備非常。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至者並莫敢發言。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不疑曰:“諸君何患於衛太子!昔蒯聵違命出奔,輒距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

    天子與大將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於大誼。”由是名聲重於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大將軍光欲以女妻之,不疑固辭,不肯當。久之,以病免,終於家。京師紀之。後趙廣漢為京兆尹,言:“我禁奸止邪,行於吏民,至於朝廷事,不及不疑遠甚。”廷尉驗治何人,竟得奸詐。本夏陽人,姓成名方遂,居湖,以卜筮為事。有故太子舍人嘗從方遂卜,謂曰:“子狀貌甚似衛太子。”方遂心利其言,幾得以富貴,即詐自稱詣闕,廷尉逮召鄉里知識者張宗祿等,方遂坐誣罔不道,要斬東市。一雲姓張名延年。

    還有吳用就不用我介紹了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體力不好的人,1000米長跑怎樣跑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