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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網訊息,當地時間 4 月 29 日,分別身為美國第三大運營商和第四大運營商的 T-Mobile 和 Sprint 聯合宣佈,雙方已經達成了一筆價值 265 億美元的全股票交易。這筆交易意味著美國的運營商將由 4 個減少為 3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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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十三叔看歷史

    2018年4月29日,美國第三大移動運營商和第四移動大運營商的T-Mobile和Sprint聯合宣佈,雙方已經達成了一筆價值265億美元的全股票交易,這意味著兩家公司將要合併,但是這只是合併的開始,至於真正能否合併成功,還要看美國特朗普政府的態度。現代社會幾乎人人離不開手機,特別是智慧手機的功能也越來越多,最主要的打電話的功能似乎越來越弱化。2017年美華人口約3.2億多,智慧手機使用者約2.29億人。作為全球第三大智慧手機使用者市場,美國的移動運營商之間也是競爭比較激烈。

    先介紹一下美國的主要移動運營商的情況。美國國內全國性移動執行商數量為8家,分別是Verizon、AT&T、T-Mobile USA 、Sprint、TracFone Wireless、 MetroPCS、 U.S. Cellular、Cricket Communications。主要的就是Verizon、AT&T、T-Mobile USA、Sprint這四家,另外四家比較小。Verizon公司(威瑞森電信)是美國最大的移動運營商,在2017年威瑞森電信成功收購了網際網路公司雅虎。AT&T公司(美國電話電報公司 ),它是美國最大的本地和長途電話公司,第二大移動運營商,這個公司的歷史大有來頭,1877年,電話發明人貝爾建立了美國貝爾電話公司正是其前身。T-Mobile USA是歐洲最大的電信運營商德國電信的子公司,這是美國第三大通訊運營商,它的特點是該公司透過國際漫遊協定與德國電信的網路實現相容,因此對於美華人來講,在全球範圍內,它提供了更多的覆蓋面積。成立於1938年的Sprint是美國第四大通訊運營商,同時在全球多地提供通訊服務,2012年,該公司被日本軟銀集團(軟銀董事長兼Quattroporte孫正義)以201億美元的價格收購,軟銀集團持股70%以上。

    在無線通訊領域,從使用者數量和公司體量上來看,大頭是Verizon和AT&T這兩家公司,而排名第三和第四的T-Mobile USA和Sprint的使用者數量加起來都沒有Verizon和AT&T這兩家公司的任何一家多。由於Sprint近期面臨債務困境,此次以全股票交易將要合併的T-Mobile和Sprint的主導方是T-Mobile,在將要合併的新公司中德國電信將佔相對主導地位。簽訂合併協議不難,最難的是透過監管部門的批准。例如在2011年3月,美國第二大移動運營商AT&T曾打算以390億美元現金加股票的方式收購T-Mobile USA,T-Mobile USA的東家德國電信也表示同意,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以及美國司法部的反對,在當年的12月AT&T宣佈放棄收購計劃。

    近幾年來,T-Mobile USA和Sprint其實也早有合併意圖,雙方暗送秋波,以此來抗衡Verizon和AT&T的強勢地位,2014年日本軟銀集團就想收購T-Mobile USA,然後再與Sprint合併。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進入了高度壟斷的經濟形式,例如在洛克菲勒建立的標準石油公司在1890年時曾壟斷當時美國80%以上的的煉油工業,在該年美國國會透過謝爾曼反壟斷法,1911年,美國最高法院根據該法做出判決把該公司分拆為37家地區性石油公司。例如在1984年,AT&T(美國電話電報公司 )就被分拆為8個公司。即使這些公司被分拆後,分拆後的一些公司又可能會在競爭中不斷壯大,例如現在的AT&T就是在1984年被分拆出的兩個公司在2005年透過收購的方式組成的。

    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是執行美國反壟斷法的兩個聯邦機構,雙方負責的領域不同,美國司法部反托拉斯局一般負責電信、媒體、網際網路、金融等領域,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一般負責汽車、能源等領域。美國的反壟斷模式是司法模式,由上述兩個機構之一在調查後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聯邦貿易委員會屬於美國聯邦行政機構中的獨立管制委員會,美國法律保證此類機構的獨立性,不受其他機構和政黨影響。所以說如果是涉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管轄的反壟斷領域,美國總統的發言權還真不大。但是此次涉及的是電信領域,屬於美國司法部管轄,而美國司法部又受美國總統直接領導,所以這件事美國現任總統特朗普說了還是算的。至於這次這兩個公司的合併,特朗普能否同意,以特朗普總統這種特立獨行的性格來講,真的很難猜。這兩家公司在合併後,可能會給美國帶來一定程度的技術突破(5G領域)以及推動相關的電信基礎領域建設,依據現在美國貿易保守政策,特朗普對此事同意的可能性不小。特朗普總統的前任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在職期間(2008年當選,後連任,2017年卸任總統),對於大的公司的合併就持反對態度。

  • 2 # 士東Simon

    特朗普政府批准的可能性很大。

    這兩家公司的合併談判已經進行了幾年,現在突然談成的原因也是因為他們看到了政府批准的很大可能性。可能性大的理由如下:

  • 3 # cnBeta

    美國司法部表示同意T-Mobile US公司收購競爭對手Sprint的請求,而條件之一就是支援eSIM卡。此前,這兩家公司同意將Sprint旗下包括Boost Mobile在內的預付費業務剝離給Dish Network公司,從而創造一家新的無線業務競爭者。

    作為這次併購協議的一部分,Dish Network將斥資50億美元,收購包括Sprint旗下Boost Mobile、Virgin Mobile和Sprint旗下部分無線頻譜。與此同時,T-Mobile將向Dish Network提供至少2萬個基站和數百家零售店。此外,Dish Network還將能夠在7年內有權使用T-Mobile的網路。

    而美國司法部提出的最重要條件就是“新T-Mobile”向Dish出售一大堆資產,以便它擁有成為第四個無線運營商所需的工具。在宣佈批准收購的新聞釋出會上,美國政府要求新的T-Mobile和Dish必須支援eSIM卡,這使得您的手機只能使用其內部晶片,而不是一點塑膠墊片向運營商註冊你必須插入手機。以下是司法部的說法:

    該補充條款還透過要求新的T-Mobile和新的Dish服務支援eSIM,電子SIM技術,使消費者能夠輕鬆地在無線提供商之間切換。這一要求將使Dish更容易吸引新使用者,有助於擴大該市場的競爭,並將為新的創新選擇提供平臺。

    eSIM卡是將傳統SIM卡直接嵌入到裝置晶片上,而不是作為獨立體單獨配備。帶來的好處是多方面的,從硬體上來看,手機等便攜裝置再無需為SIM卡預留卡槽了,這將進一步節省手機的內部空間,而且不用擔心經常換卡插拔會損壞SIM卡及卡槽。

    從使用者使用上來說,使用者可以自由的切換運營商切換,無需進行復雜的銷號再入網就可以進行運營商網路的更換。自由切換帶來的另一個好處是,使用者不再受到某一家高額的消費套餐所限制。另外,eSIM技術更加安全,eSIM卡內所包含的安全資訊,可用來幫助企業進行私有網路的身份驗證;手機資料的遠端管理、找回與刪除等安全防護更加容易。

    所以說eSIM卡的應用前景也是非常廣泛的,未來所有的需要網路傳輸的裝置都可以透過eSIM來實現。想象一下,智慧汽車、智慧手錶、智慧家電等等裝置,如果每一個需要像現在這樣插入SIM卡接入網路,這顯然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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