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權力,就是領導者(權力所有人),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運用多種方法與手段,在實現特定目標的過程中,對被領導者(權力相對人)做出一定行為與施行一定影響的能力。
領導權力的定義大致包含以下幾方面的主要內容:
第一,領導權力的主體。在這裡,領導權力的主體包括黨政機構的領導者、企事業單位的領導者以及廣大的社會組織中的領導者。
第二,領導權力的目標。領導權力的根本目標是要透過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令和各類政策來有效地實現國家意志。
第三,領導權力的作用方式。領導權力的作用方式主要是強制性地推行政令。
第四,領導權力的客體。總體而言,領導權力的客體包括所有的居民以及由居民組成的不同社會組織和社會集團。可以說,領導權力的客體囊括了領土範圍內的整個社會。
領導權力的本質:
1、領導權力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關係。
2、領導權力在本質上是一種階級關係。
3、領導權力在本質上是一種利益關係。
領導權力主要具有以下特徵:
1、無形性;
2、依附性;
3、可塑性;
4、物件性;
5、強制性;
6、目的性;
7、交換性;
8、壟斷性;
9、誘惑性。
領導權力,就是領導者(權力所有人),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運用多種方法與手段,在實現特定目標的過程中,對被領導者(權力相對人)做出一定行為與施行一定影響的能力。
領導權力的定義大致包含以下幾方面的主要內容:
第一,領導權力的主體。在這裡,領導權力的主體包括黨政機構的領導者、企事業單位的領導者以及廣大的社會組織中的領導者。
第二,領導權力的目標。領導權力的根本目標是要透過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令和各類政策來有效地實現國家意志。
第三,領導權力的作用方式。領導權力的作用方式主要是強制性地推行政令。
第四,領導權力的客體。總體而言,領導權力的客體包括所有的居民以及由居民組成的不同社會組織和社會集團。可以說,領導權力的客體囊括了領土範圍內的整個社會。
領導權力的本質:
1、領導權力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關係。
2、領導權力在本質上是一種階級關係。
3、領導權力在本質上是一種利益關係。
領導權力主要具有以下特徵:
1、無形性;
2、依附性;
3、可塑性;
4、物件性;
5、強制性;
6、目的性;
7、交換性;
8、壟斷性;
9、誘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