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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紀錄鄉土

    以前在農村到了收割麥子的時候,一家人都會手拿著鐮刀先收割出一個麥場,這個麥場就是為了把收好麥子拉到場裡,然後開著手扶三輪車後面再拉一個長圓形的“石滾”在麥子上碾來碾去,這樣做就是為了能夠讓麥子從麥穗中脫落下來。

    我還記得那個時候大家曬麥子從不曬到大路上,因為那個時候都曬到自己家的院子裡,有的則是直接把麥子曬到賣場裡,如果要是曬到賣場裡的話,那麼晚上就不回家,因為要在場地裡看著麥子,想必這樣的場景只要是生長在農村的朋友們基本上都有過這樣難忘的經歷吧。

    但是現在好像大家在收過麥子以後都把麥子攤在了路邊,甚至有的人直接把麥子晾曬到了公路上,就像問題問題當中提到的“因為這種曬在路邊的糧食導致事故發生的特別多”今天我就講一個現實的例子來分析一下責任的認定到底如何。

    “為什麼現在的農村人都喜歡把麥子曬到路邊呢”

    這幾年很多農村人都有去過大城市生活過,也就是說接觸到的新鮮事物越來越多,再一個就是現在農村的路修的越來越好,幾乎村村都通上了水泥路,所以大家為了方便也就把收穫的麥子攤在的馬路邊上。

    還有就是現在由於收麥子的機械越來越發達,幾乎幾畝地的麥子只需要1個多小時就收完了,而且還是直接把麥子打了出來,因此大家也都不在田間地頭打麥場了,那麼麥子也就像問題當中說的一樣曬到了公路上。

    “公路上曬麥子引發的事故如何認定之真例項子”

    這是我們附近村發生的事情,當時由於這家人的麥子在公路上,一輛三輪電動車由於速度過快在麥子上轉方向的時候車輪打滑,最後導致三輪電動車翻入公路邊的河道中,當時車上一共有兩人,造成一死一傷的事故。

    回來經過協商處理,曬麥子在公路上的人承擔主要責任,而騎三輪車的人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當時管理公路的人也有責任,但是最後因曬麥子導致人死亡不但要賠償還要面臨更嚴重的責任。

    綜上所述:

    其實剛才我們講到的真例項子就和問題當中所問到的問題幾乎是一致的,因此根據真例項子的責任認定你就明白了。

  • 2 # 農村小小李

    在路邊曬麥子的農民和引發交通事故的肇事者都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不管是曬麥子還是導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車輛,兩者之間承擔連帶責任是肯定的,至於責任的劃分情況和大小認定要看具體的事件分析,不管是主觀還是客觀原因,都會依法受到處理。

    農民在道路上曬小麥違法嗎?

    首先我們必須要說道的就是,不管有沒有地方曬麥子,不管委屈如何,在公路上面晾曬小麥是違法行為,中國的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因此在道路上曬小麥,毫無疑問可以被認定為違法行為,交通部門是有權利進行行為管制和處理的。

    在道路上面曬小麥有那些危害?

    1,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最常見最直觀的危害,每年因為在路上曬小麥,導致車輛行駛出現不可預定的行駛規矩,進而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或者死亡的事情屢見不鮮。

    農村道路大都是雙向兩車道居多,本身車輛行駛就會很容易出現擁堵現象,在公路一側面晾曬糧食後,就會使過往車輛出現,逆行、急轉等違法的不尋常駕駛行為,很容易導致對向行駛的車輛或者人群出現無法躲避,或者躲避不及時,進而出現交通事故。

    2,很多農民不但在公路兩邊晾曬糧食,而且為了阻止過往車輛壓到糧食,還會設定很多花樣繁多的障礙物,比如大塊石頭、長長的木頭、水桶之類的大的阻礙物,這更加是一種很危險惡劣的行為,當行駛之中的汽車撞到這些障礙物的時候,汽車運動軌跡出現嚴重變化所出現的結果不是撞向別人,就是自己發生碰撞事故。

    今年的麥收期間,看到新聞裡面講述,一輛轎車由於駕駛之中撞到了村民晾曬小麥設定的障礙物石頭,因為碰撞、急剎車,產生側滑,然後汽車開進了路邊的河裡,幸好河裡沒有水,在加上車輛沒有發生側翻,所幸沒有出現人員死亡,但是也出現車輛報廢,人員受傷,最後的結果責任判定,曬小麥的這家承擔全部責任,賠償車輛損失,以及受傷人員的醫藥費,前前後後一共花費了12萬元之多。

    看著這戶村民痛哭流涕的表現,確實讓人感覺於心不忍,12萬元對於一個依靠種地打工的農民,可謂是龐大的數目,會讓一家人很多年的辛苦幹活付之一炬,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是在生命和安全面前卻有是無足輕重,要知道車上可是4個活生生的人,一旦出現死亡事故,這些錢在生命面前又有什麼意義那?

    農民應該在那裡曬糧食

    這是一個無法逃避的話題,擺在當前農民眼前的事實就是,無場地可以晾曬糧食,現在的農村夏收秋收都已經實現了機械化收割,家家戶戶都已經不在預留場地,因此曬糧食就成了個難題,能曬糧食的場所除了村裡的活動中心,和農家小院的空地,仔細看看確實找不到一個曬糧之地,所以很多村民在明知道,在公路上面有風險的前提下,依然選擇鋌而走險把糧食拉倒公路曬去曬,這是一種無知也是一種無奈。

    小小李認為,每個村子裡面都應該在村委的指導和帶領下,預留空置場地,在麥收和秋收的派上用場,而不能僅僅要靠村民自己想辦法。

  • 3 # 每日糧油

    首先我們要知道,道路上不是晾曬糧食的場所,所以,因農民道路曬小麥引發交通事故至電動車駕駛人死亡的,曬糧農戶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有時候甚至要承擔主要責任。

    應該說,以前農戶曬糧都有專門的場地,但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加上基層地區村村通工程的開展,路面硬化使得農戶喜歡直接將糧食晾曬在馬路上。

    另外,從農戶角度而言,在馬上路曬糧,本來這馬路就是村裡的地,也覺得是理所當然。

    另一方面,同樣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各種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增多,給各地的交通都構成了較大的壓力,因此,一到農忙時節,車與糧掙路、因晾曬糧食發生交通事故的事都會上演。

    由於糧食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加上我們傳統上對農村經濟的抽取,使得在處理這類的交通事故的時候,面臨一些較大的輿論壓力。

    但是從生命安全的角度考慮,馬路上曬糧食確實給人們的出行帶來了安全隱患。

    目前關於這種現象,除非當地道路主管部門或者村幹部加強對村民曬糧的管理,其他的還沒有根治的辦法。

    另外,目前各地在推行農戶賣糧售後服務中心,但從現實的角度考慮,不會有農戶願意送到服務中心,來回折騰不說,關鍵還的掏錢,這對種地農戶而言是難以接受的。

    當下也正是曬糧賣糧的高峰,在曬糧集中的地方,一定要注意安全。另外就是曬糧的農戶,抓緊時間曬糧,同時,不要在道路上故意設定障礙,比如擺石頭、放釘耙——因為,與損失幾斤小麥相比,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吃的就是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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