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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馬哥78Q0

    個人認為所有以接送乘客收益為目的的,都算營運性質,政府國家營運科為了方便管理,保障計程車跟司機乘客的安全,類似計程車公司

  • 2 # 又切我子線

    一群人明知故問的在秀下限。

    我從會計的角度來給你們解釋解釋

    平臺開放給使用者的目的是盈利,你參與平臺的營運,接了平臺派的單子,你感覺沒問題是吧,你的動機呢?

    你是以透過拉客盈利為目的參與到平臺的業務的。

    再回復你們說的內部接送,你本職工作所在,因業務偶發的,不帶著以盈利為目的去賺取佣金的行為就不該掛營運車輛,獎金那些不能算佣金。

    本質的區別是動機,是不是以盈利為目的。

  • 3 # hello周小凡

    其實你說的這個問題,要按照兩個部分去解答,第一,你運輸乘客的確涉及違法需要處理,第二,滴滴和你的事情需要另外處理,你可以走司法程式告滴滴公司拿回罰款,所以才會造成現在滴滴都會墊付罰款,因為你只要告他滴滴一定敗訴的,另一方面媒體曝光也不好,成千萬的人起訴滴滴太難看了

  • 4 # 隨風而過2000

    因為政府相關部門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網約車合法化需要具備的條件,比如駕駛員需要取得網路預約駕駛員資格證,網路預約運營許可證等。參照當地法規,如果你已經有了這些證件,那麼運管部門不會判定你為黑車。反之,如果你沒有取得這些證件,人家就根據這些法規認定你是非法營運。雖然你會辯解沒有直接收乘客的錢,但是運管人員才不會和你們講這個理,這個社會多會兒都是胳膊扭不過大腿,人家說你非法就是非法。說白了還是你保護費沒有交夠的原因。你若交夠保護費,有沒有這些證件都無關緊要。

  • 5 # 131998536

    平臺和乘客發生交易。司機被平臺僱傭收報酬。哪來的非法運營?飯店僱傭廚師,飯店無照經營,偷稅漏稅和廚師有什麼關係?

  • 6 # 天外雲意

    乘客給平臺錢,平臺給車主錢,有這兩個條件,車主才拉乘客,這是完整的證據鏈。車主如果沒有營運證,卻辦了營運的事,就是非法營運。平臺獲得了許可。非法營運跟乘客沒有關係的。如果影響了乘客,乘客比較吃虧,維權也比較難。車主被查了的話,協議也很明確的。其實城管可以不用那麼查,高層直接對接平臺最好,沒有營運證的不能註冊就好了。

    在此特別提醒大家,接了單的網約車說換輛車來服務,大家儘量拒絕,再約車比較安全,不然你坐的就是黑車,啥保障都沒有的。坐車前最好核對車牌號,上車核對司機啥的。對自己負責。

  • 7 # 好夢獻給你

    這個從網約車角度來說,“有些是非法營運”主要指的是司機或車輛在沒有取得相關證件就參與營執行為。從順風車角度來說,“有些是非法營運”就包含了“平臺”非法經營,司機非法營運兩個方面。但無論從那個角度來說,乘客均不是“非法營運”的主體。

    任何商業行為低於成本價“出售”本來就是非法行為,全球各個國家沒有例外。作為網約車平臺或者順風車平臺的公司(以下統稱平臺),成本是什麼?是平臺自身的經營成本的必要開支。網約車成本最大開支的主體包括車輛,燃油和司機等均不是平臺,這個是司機掙取了“營業流水”之後的開支。成本有多少呢?我和很多的網約車司機聊過天,大多是300元一天。如果按照當下杭州每小時35元左右的司機到賬來算(滴滴快車),一天10個小時是保本的。其實很多的滴滴司機一天也就400元左右的流水,也就是說,一天的淨利潤只有一百多元。整月不休息的情況下,不過3000元的收入,在杭州這幾乎觸及或者說已經有司機觸及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線。不要認為沒什麼,因為沒準你呼叫的那臺網約車司機一整天沒有吃飯。這就是很恐怖的事,餓著肚子的人,什麼事情都能做出來,這就是社會不穩定的隱患。

    為了社會的穩定,網約車規範化勢在必行。平臺合法很簡單,只需要在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經營許可證”就行了,平臺的主營業務不過是“合乘資訊的釋出”等內容。在沒有規範化的時間內,網約車司機可以用任何車輛進行營運。因為“私家車輛”不用考慮折舊保險等,其車輛運營成本則遠遠小於計程車等營運車輛,這就觸犯了另一部分群體的利益。運管查車處罰的目標物件也僅僅是開著私家車的司機和未拿證件的司機,不處罰平臺,是因為本身相關政策檔案的缺失,平臺鑽了法律漏洞進行合法經營。隨著相關政策檔案的出臺,對網約車司機和平臺加強了約束,工商或者運管部門對平臺給非合規車輛或者司機的派單也有了執法依據。這裡也就是說,平臺對非合規車輛和非合規司機進行派單,也是“非法經營”。

    上面,我們提到了順風車角度的非法行為。順風車是鼓勵資源的節約非盈利行為,怎麼也出現了非法經營呢?首先得看順風車平臺有沒有辦理“經營許可證”,沒辦理當然是非法經營了。至於司機出現了非法營運,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在合法的平臺上過多的接了順風車的訂單。一般來說,單個順風車平臺為了防止司機非法營運,會對司機接單進行限制。司機角度來看呢,多註冊幾個順風車平臺不就行了。顯然,司機過多的順風車訂單遠遠超出了其本身的出行需要,而利用順風車進行盈利。這裡順便說一下,根據新規要求,網約車及順風車平臺只要合法取得了經營許可,就意味著其“派單”“搶單”系統已經接入了交通運管部門的監管。所有不合規車輛接了多少單,運管部門的監管系統統計的清清楚楚。在不用“釣魚執法”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做到在任何一個路口精準查處。現在沒被查到,你只是一條沒有價值的“小魚”。不過,話說過來,平臺對順風車的“油錢”抽成是不是牟利行為呢?

    網約車是新時代科技進步的產物,目前來說,只是傳統出行行業的一個補充。很多的行為暫時沒有執法依據,但一定會隨著時間腳步愈發完善和規範。

  • 8 # 梁建東

    【2020年出行增量必須電動,跑出行怎麼選車?】北汽EU5/7,榮威Ei5,吉利EMGRAND EC7EV,長安逸動EV,比亞迪秦EV……車租4500/月,充電1500/月,其他費用1500/月,月綜合成本近8000元。還要扣30%佣金,成本太高了,每天流水只有300_400元,無法維持運營了。我們今年全換英致新能源737.EV,廠家還提供三年免費充電,月綜合成本只有2800

  • 9 # 手機使用者6641278658

    司機、平臺、執法者,司機絕對是弱者,任人宰割。平臺有派單的絕對權力,完全可以做到不給非法網約車派單,但很遺憾,平臺沒有這麼做,有法不依。執法者也完全有能力讓平臺不給非法網約車派單,同樣很遺憾沒有這麼做,執法不嚴,嚴重失職。但失職的好處是可能罰平臺,更可以罰非法網約車司機,大家都知道,有罰款就有動力,合法了怎麼罰,所以司機的位置就尷尬了

  • 10 # 9527你太囂張

    現在基本上家家都有車,如果全跑網約車,沒有約束力,那麼誰跑出租,誰坐公交地鐵難道全民網約車嗎?那大家不用上班了我一臺車養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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