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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賢惠1516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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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0873537831公益
自己的父母得了絕症,在醫生的回報下,無法治療了,在疼痛難忍的情況下會給他打,杜能丁止痛,讓他減一下痛也是一種孝!一般常人不知道病人要死的痛,估計要死的痛是無法說出來的,只有拿止痛的針藥給病人止痛是最大的敬重了,人孝也就是給自己的父母減輕一點疼痛感是最大的孝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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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永毅醫生
絕症往往成了癌症的代名詞,以目前的醫療水平兩者之間在很多情況下並不劃等號,只有到了中晚期病人治癒的希望渺茫,而晚期病人十之七八要遇見癌痛。安眠藥、也是鎮靜劑,癌症晚期病人也經常使用,但這裡要喝安眠藥潛在的意思就是要終結生命!
給吃安眠藥嗎?肯定不能!不合乎我們國家法律,合情嗎?世界上少數國家允許在病人意識清楚的情況下無痛苦地終結生命,前段時間有臺灣主持人、胰腺癌在瑞士藥物終止生命引發人們廣泛關注,長期的癌痛讓他痛不欲生,具體的抗癌過程不太清楚。
癌痛,大約85%左右的病人經過規範的癌痛治療可以達到無痛、或者疼痛基本緩解,許多病人沒有相適應的癌痛治療,生活質量受到嚴重影響,輕生的念頭自然而然。我們是不是先要治治癌痛呢?疼痛是影響生活質量的主要因素,若能緩解疼痛,相信許多人對這個世界還是很留戀的。
造成目前癌痛治療效果非常不好的原因大概來自3方面。一是許多非腫瘤專科、疼痛專科、或其它非相關專業的醫生對癌痛認識不到位,不要說病人、家人追求杜冷丁,有些醫生也只知道癌痛用杜冷丁。作為家人、病人出現癌痛還是找專業的醫生瞧瞧,有些醫院還有癌痛規範化治療病房那就更好了。二是藥品管理人員,一部分人可以說不懂,造成藥品不能及時供應,這是現狀,希望隨意時間推移能有所轉變。三是病人、家屬方面的原因,有人就不高興了,病人又不懂這是最多的說辭,那麼病人是不是配合治療比較好呢?“自以為”的情況很多,疼了吃藥、不疼不吃,要杜冷丁等等,沒有正確的認識,效果能好嗎?
癌痛治療遵循首選無創用藥、按階梯用藥、規律使用、個體化用藥、注意細節及毒副作用五個原則,藥物以阿片類、非甾體類藥物為主。如果確實存在一些難治性癌痛,也有椎管內建管持續給藥止痛(藥量小而止痛效果大)、或一些病人神經毀損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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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蔣閒言
你在這裡所指用的安眠藥,其實就是一種絕望,是一種解脫疼痛,結束生命的手段和方法。當子女的再不孝,也不能可能幫助父母自殺,這確實有違反人倫的嫌疑,看著父母在絕望中疼痛,當子女的只有悲痛和心痛,含淚乾著急處在兩難的境地中……
首先,幫助父母自殺,這是犯法的事情,人大代表雖然多次提出要求制定安樂死的法律法規,由於牽扯到人倫,也為了要堵住蓄謀殺的漏洞,所以一直都沒有透過。
說句老實話,我也是一位得了絕症的中老年人,也是從死亡線上闖過來的,但願天長眼不要復發,一旦復發絞痛起來,是十分難忍受的,會使人感到絕望,寧願不要生命,也要想得到解脫。
說句老實話,人要是要講尊嚴的,一旦一個人活到沒有尊嚴,靠祈求殘喘餘生的時候,這就失去了尊嚴和人格,跟一條賴皮狗沒有什麼區別了,還不如讓得絕症們患者帶著尊嚴的死去,面部表情也會安祥,至少對至親的人也是一個安慰……
我已經立下了遺囑,要是不幸言中所患的癌症復發,我希望妻子,兒子,媳婦不要對我再進行搶救了,花這些錢不值得,是打水漂的!還不如留下來供我的兒孫讓他們過上好日子,就是死我也瞑目了,而且還得到了一個尊嚴。
所以這位樓主提出的這個問題,我不能答覆你,除非國家立法制定了安樂死的法規,你幫助父母解脫痛苦的行為就成了孝子行為。否則,連我這個身患絕症的人也會很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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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繞兩頭
我認為人死是必然的,如果沒有治好的可能性,還痛苦不堪,不如留下尊嚴,從容赴死。
只是現在還假惺惺講什麼人權和孝道,不是為病者考慮,而是自私的怕違法,怕所謂的道德譴責。
我已經和我的孩子說了,我活著時候多考慮我的感受,多盡孝,等我得了絕症痛苦不堪的時候請支援我安樂死,不做人財兩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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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三者插足
不能給的,我們村有兩個老人黑白顛倒了,家裡年輕人實在是受不了了,晚上給用了安眠藥,只用了幾次老人家就不行了。那東西太霸道了,吃幾次老人食慾下降的厲害,尤其心臟病的,不久就都見了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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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說精神
這樣的問題還用問嗎?減輕父母的疼痛,改善生存質量,難道不是每一個子女應該做的嗎?難道會有人說不應該給嗎?要明確一點,安眠藥的使用是為了減輕患者的疼痛感覺,而不是為了幫患者進行類似“安樂死”一樣的行為。
安眠藥物在晚期癌症患者中的應用我們首先要了解一點,強力的鎮靜安眠藥物在晚期癌症患者中的使用並不少見,臨床上也經常有患者家屬由綜合醫院的介紹到我工作的地方尋求幫助。晚期癌症患者不單單是一個疼痛問題,更是精神上和心理上面對死亡的恐懼,這一點在我身邊一位尊敬的長輩身上體現的很明顯。
他是一名受人尊敬的精神科醫生,在查出晚期肝癌的時候也是無法接受,煩躁,焦慮,壓抑甚至崩潰,用他自己的話講這輩子沒感受過這麼強烈的、這麼多的負面情緒。疼痛和負面情緒始終折磨著他,作為一名資深的主任醫師,他給自己開了米氮平和氯硝西泮,一種是抗抑鬱藥物,一種是長效鎮靜安眠藥物。透過這兩種藥物的幫助,他從包圍自己的負面情緒中闖了出來。在最初的醫生斷言“三個月”的期限下,在半年時間裡進行了六次化療,到現在複查顯示癌細胞已經得到了顯著的控制,停止了增長,而且已經出現了萎縮。他也很Sunny,雖然揹負肝癌的重擔,但常常回醫院·看望一起工作的戰友們。
其實很多癌症患者都存在明顯的抑鬱情緒和煩躁焦慮情緒,但人們往往只是想到運用止疼藥遏制疼痛,卻忽略了心理上的“巨大疼痛”,所以如何改善晚期癌症患者的生活質量問題,當然包括合理正確的使用抑鬱藥物和強力的安眠藥物。讓患者在減輕疼痛的同時減輕抑鬱情緒,安安穩穩睡個好覺,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你要讓免疫系統休息好,白天它還要替你去戰鬥。
關於是否安樂死這個很難界定,我個人不贊同,安樂死在全世界範圍內也只有極少數國家通過了相關的法律檔案,但也都有很嚴格的稽核條件。起碼在中國目前還是不合法的,也違背對生命最起碼的尊重吧。生活中總有悲劇發生,同時也總有奇蹟發生,在悲劇中產生的奇蹟不就是最值得期待的嗎?就比如我那位受尊敬的前輩,早已突破了醫生的預計壽命,已經在創造奇蹟了,相信有更多的奇蹟等著我們去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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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曙光90527
疼痛時醫生會給止疼藥,由輕到重有三個等級,最後的是馬啡,絕對止得住,就看時間長短,有的可止十二小時有的人幾小時不等。疼痛是人最難忍受的痛苦,可以摧毀人的意志,原來醫院對於疼痛不專業也不夠重視,好多人都是疼痛或自殺而死,現在觀念變了把疼痛專門設科。我想你父母患病疼痛時想吃安眠藥自殺,而且還要經過你的手,是不可能的,一個是現在醫院對安眠藥管理很嚴格,一般醫生只有開藥幾顆的權力,你很難開到足夠自殺量,二個是算你開到了父母吃了死了,但是是經過你的手而死你負不起這個責任,從法律與道義上都講不過去。以你的提問我推測他可能是個氣話不是真正想死,如果真正想死的話其實並不需要兒女去找安眠藥,他自己就可以做到,很簡單,能動跳水不能動絕食水三天就夠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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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得了絕症,做兒女的很是心疼和牽心掛肚!特想盡量減少父母的痛苦。您的真情可以理解!但您不懂醫學上的事,安眠藥過量容易麻痺神經甚至睡死。若沒大夫囑託就不要隨便給父母用藥。可以到醫院申請打一針杜冷丁,以提高父母的生存質量。她們不痛苦,就可以安靜休息,就可以養身體。有什麼需要還是與醫院醫生洽商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