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遠,又名急行跳遠,田徑運動跳躍專案。由助跑、起跳、騰空和落地等動作組合而成。運動員沿直線助跑,在起跳板前沿線後用單足起跳,經騰空階段,然後用雙足在沙坑落地。比賽時以跳的遠度決定名次 。
【比賽規則】
【平局】
任何平局都由比較次好成績決出勝負。如果還不能解決問題,就比較第三好的成績,以此類推,如仍相等,並涉及第一名者,則令比賽隊員,按原來的比賽成績,進行新一輪試跳,直到決出名次為止。
【測量尺度】
跳遠距離的測量是從起跳線遠端量起到跳遠運動員在沙坑中留下的最近痕跡為止。如果出現非整數的情況,則長度數值應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釐米數。
【犯規】
如果運動員踏過了跑道盡頭的起跳線,或者碰到了離沙坑最接近標記後面的坑外場地就構成了犯規。後一種情況常常發生在運動員想伸出手支撐身體以維持平衡的時候。
【風速助力】
跳遠或者三級跳的成績在順風風速超過7.2米/秒的時候不能承認為新的世界紀錄。
【其他規則】
如果運動員在跳躍時遇到障礙,裁判員可以判妨礙並給與第二次試跳機會。運動員在比賽期間可以離 開賽區,但必須經過裁判的批准並由裁判陪同離開。比賽進行過程中運動員不能接受幫助。除非是經過指定的醫務人員進行身體檢查或者與不在比賽區裡的個人進行交談或其他通訊聯絡。裁判可以因運動員超過比賽時間限制而不按規定跳躍判罰試跳無效。如果在時間用盡前已經起跑則成績算數。
【競賽場地】
跳遠和三級跳的助跑至少40米長。犯規線是20釐米寬的起跳板的遠端線,跳遠運動員落到長方形的柔軟、潮溼的沙坑裡。在跳遠比賽中,沙坑離起跳板有1到3米遠;在三級跳比賽中,男子比賽的沙坑離起跳板13米遠,女子比賽則是11米遠。起跳板遠端有一道粘土製作的犯規線以辨別運動員是否在起跳時犯規。
【跳遠技術等級】
少年級:5米25
國家三級:5米60
國家二級:6米50
國家一級:7米30
國家健將:7米80
國際健將:8米
【犯規評定】
跳遠、三級跳遠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
①運動員以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之前的地面;
②從起跳板兩端之外起跳,無論是否超過起跳線的延長線;
④在落地過程中觸及落地區以外的地面,而落地區外的觸地點較落地區內的最接近觸地點更靠近起跳線;
⑤離開落地區時,運動員在落地區外地面的第一觸地點較落地區內最接近觸地點和在落地區內因身體失去平衡而留下的任何痕跡更靠近起跳線;
⑥在助跑或跳躍中採用任何空翻姿勢;
⑦還未通知該運動員試跳,而進行試跳,不管是否成功,都應判該次試跳失敗;
⑨跳進沙坑之後,應一直向前走或向兩側走沙坑,如果向後走出沙坑成績無效;
⑩無故延誤時限。比賽時,運動員無故延誤時間,即不準參加該次跳,以失敗論處。如果在比賽中再次無故延誤比賽時間,即取消該運動員的比賽資格,但在此之前的比賽成績仍然有效。每次試跳的時限為1分鐘,只有當一名運動員連續兩次試跳時,其試跳時限為2分鐘。在時限只剩最後15秒時,計時員舉黃旗示意,當時限到時,落下黃旗,主裁判應判定運動員該次試跳失敗。如時限到的同時,運動員已開始試跳,應允許其進行該次試跳。當裁判員通知運動員試跳開始後,運動員才決定免跳,當時限已過時,應判為該次試跳失敗。
【裁判員的旗示】
在跳躍專案比賽中,通常有一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跳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跳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
跳遠,又名急行跳遠,田徑運動跳躍專案。由助跑、起跳、騰空和落地等動作組合而成。運動員沿直線助跑,在起跳板前沿線後用單足起跳,經騰空階段,然後用雙足在沙坑落地。比賽時以跳的遠度決定名次 。
【比賽規則】
【平局】
任何平局都由比較次好成績決出勝負。如果還不能解決問題,就比較第三好的成績,以此類推,如仍相等,並涉及第一名者,則令比賽隊員,按原來的比賽成績,進行新一輪試跳,直到決出名次為止。
【測量尺度】
跳遠距離的測量是從起跳線遠端量起到跳遠運動員在沙坑中留下的最近痕跡為止。如果出現非整數的情況,則長度數值應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釐米數。
【犯規】
如果運動員踏過了跑道盡頭的起跳線,或者碰到了離沙坑最接近標記後面的坑外場地就構成了犯規。後一種情況常常發生在運動員想伸出手支撐身體以維持平衡的時候。
【風速助力】
跳遠或者三級跳的成績在順風風速超過7.2米/秒的時候不能承認為新的世界紀錄。
【其他規則】
如果運動員在跳躍時遇到障礙,裁判員可以判妨礙並給與第二次試跳機會。運動員在比賽期間可以離 開賽區,但必須經過裁判的批准並由裁判陪同離開。比賽進行過程中運動員不能接受幫助。除非是經過指定的醫務人員進行身體檢查或者與不在比賽區裡的個人進行交談或其他通訊聯絡。裁判可以因運動員超過比賽時間限制而不按規定跳躍判罰試跳無效。如果在時間用盡前已經起跑則成績算數。
【競賽場地】
跳遠和三級跳的助跑至少40米長。犯規線是20釐米寬的起跳板的遠端線,跳遠運動員落到長方形的柔軟、潮溼的沙坑裡。在跳遠比賽中,沙坑離起跳板有1到3米遠;在三級跳比賽中,男子比賽的沙坑離起跳板13米遠,女子比賽則是11米遠。起跳板遠端有一道粘土製作的犯規線以辨別運動員是否在起跳時犯規。
【跳遠技術等級】
少年級:5米25
國家三級:5米60
國家二級:6米50
國家一級:7米30
國家健將:7米80
國際健將:8米
【犯規評定】
跳遠、三級跳遠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
①運動員以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之前的地面;
②從起跳板兩端之外起跳,無論是否超過起跳線的延長線;
④在落地過程中觸及落地區以外的地面,而落地區外的觸地點較落地區內的最接近觸地點更靠近起跳線;
⑤離開落地區時,運動員在落地區外地面的第一觸地點較落地區內最接近觸地點和在落地區內因身體失去平衡而留下的任何痕跡更靠近起跳線;
⑥在助跑或跳躍中採用任何空翻姿勢;
⑦還未通知該運動員試跳,而進行試跳,不管是否成功,都應判該次試跳失敗;
⑨跳進沙坑之後,應一直向前走或向兩側走沙坑,如果向後走出沙坑成績無效;
⑩無故延誤時限。比賽時,運動員無故延誤時間,即不準參加該次跳,以失敗論處。如果在比賽中再次無故延誤比賽時間,即取消該運動員的比賽資格,但在此之前的比賽成績仍然有效。每次試跳的時限為1分鐘,只有當一名運動員連續兩次試跳時,其試跳時限為2分鐘。在時限只剩最後15秒時,計時員舉黃旗示意,當時限到時,落下黃旗,主裁判應判定運動員該次試跳失敗。如時限到的同時,運動員已開始試跳,應允許其進行該次試跳。當裁判員通知運動員試跳開始後,運動員才決定免跳,當時限已過時,應判為該次試跳失敗。
【裁判員的旗示】
在跳躍專案比賽中,通常有一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跳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跳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