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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象的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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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甘正聊
以前很多商機商機建立在資訊不對稱基礎上,未來很多商機會建立在資訊對稱基礎上,所以未來的生意人要考慮資訊對稱後,消費者或合作伙伴為何還要找你買單,肯定是因為你能提供獨特的價值,比如各類中介業務,房產、貸款、保險、理財等業務,隨著各類資訊的對稱,專業的從業人員還是有市場,不專業的可能慢慢就淘汰了
資訊從不對稱到對稱有幾個方式
1,自己摸索學習
2,找業內高手指導學習
3,網際網路搜尋或者聽付費課程或報告
4,時間的推移,五年十年以前不對稱的資訊,到今天看來感覺當時是白痴,所以時間是一劑良藥,會教會我們很多
僅以保險行業為例,說明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我覺得這個行業算是比較具有代表性了。
保險屬於舶來品,保險條款均由保險公司翻譯,原人民銀行保險部批准(保監會和人保的前身)進入市場。好了,在中國保險業發展初期,人民銀行保險部既賣保險又制定規則,典型的運動員裁判員集一身。甚至保險法都是他們制定的。後來不知是不好意思還是咋滴,這個部門分出來成了人民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但二者依然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這段時間不敢說是保險行業資訊最不對稱的時間段,但也差不多。那時保費其貴,出險不賠是常態。
說實話保險業真正的春天還是要到2009年保險法修改之後,保險法做了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極為有利的修改,這才稍微解決了一部分資訊不對稱的問題。以上是背景。
保險的資訊不對稱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險條款
還是上述的問題,從八幾年開始的條款,至今變化不大,保險公司在新保險法推出之後,研究了一個09條款,說實話還不如以前的條款。以前的老條款問題多,爭議大,但起碼還算爭議,09條款就是霸王條款,一旦企業出險哭都沒地方哭去,因為說的很清楚,對投保人極為不利,所以作為我們經紀人是極力反對09條款的。
2.投保人大意
這個很好理解,買過保險的各位親們,誰真正瞭解過保險條款,買保險的時候是否提前看過保險法,看過你買的保單的詳細條款,知道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瞭解被保險人義務。估計百分制99.99的人都沒仔細看過。說是話,就是仔細研究了也未必能看明白,畢竟如開頭說所,保險公司翻譯的條款滿滿的坑啊,甚至很多地方到今天,保險行業爭議依然很大,舉個例子,市價怎麼理解。
3.司法環境
說實話,國內不管律師還是法官,真正懂保險的鳳毛麟角,一旦涉訴,被保險人往往出於比較被動的地位。而且中國的司法環境我也不多說了,據一個例子,某事故損失近一個億,按規定基層法院無權受理,至少到中院才能行,但基層法院就是受理了,咋辦。上哪說理去。期待更多的保險律師和真正理解保險法的法官出現。
鑑於上述問題,中國加入WTO承諾和國際金融接軌,保險行業作為金融行業的一員,正式引入和推廣了保險經紀人。起作從本質上來說,就是為了解決保險行業保險人和投保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從根本上打破保險公司雙重身份的問題。但現實情況是,投保險往往把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混為一談,對保險經紀人缺乏信任。絕大部分保險經紀人為了利益放棄了其自身的尊嚴和底線,自己把自己定位到代理人的層次。如我以前發文,一個合格的保險經紀人要求是非常高的,說實話,代理人和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根本和合格的保險經紀人不在一個層次上。不瞭解可以關注我,看我以前的文章。不想看,也可以自己百度一下保險法和知名的大公司案例。
合格的保險經紀人(重複一百遍,合格的)一定可以解決投保人在保險中的資訊不對稱問題,為客戶提供專業的風險分析,條款選擇,具體方案制定,選擇承保人,以及後續理賠等一攬子服務,保姆式服務。
說了這麼多,縱觀當下,包括保險在內,市場逐漸細分,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不管任何行業,當你不懂或者不清楚的時候,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的最好途徑就是找到一個法律上要求對你負責,實際中知名的第三方為您提供服務。肺腑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