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中的矛盾觀: 一、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 總述—— 矛盾有主次之分,兩者同屬矛盾特殊性的兩種情形,都是由於事物發展的不平衡性引起的,都存在於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我們在認識上和實際運用中容易將兩者混淆。 區別: 1.含義不同。 主要矛盾是指在複雜事物中包含多個矛盾,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個矛盾居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起著決定作用,這個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反之,不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就是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一個矛盾的兩個方面中,其地位和作用不平衡,其中居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反之,處於被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就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2.二者提出的背景不同。 現實存在的事物往往是很複雜的,不只包含一種矛盾,而是一個由多種矛盾構成的矛盾體系或系統。主、次矛盾說的是“矛盾體”,可以稱為“一個”可“一種”矛盾;而矛盾主、次方面研究的是任何一個矛盾中的兩個對立面之間的關係,說的是“矛盾側面”,只能叫做“一方”或“方面”。 3.從外延上講,主要矛盾是就複雜事物中所包含的“許多矛盾”相互比較而言的,而主要方面則是就“同一矛盾”的雙方相互比較而言的。比較的結果,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個,而次要矛盾則可以有多個;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方,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方。 4.並非一切事物內部都有主要矛盾。事物有簡單和複雜之分,對簡單事物而言,其內部只包含一個矛盾,因而無所謂主次。只有複雜事物內部包含兩個或兩以上的矛盾時,才有主次之分。而對於任何一個矛盾而言,它總是包含著矛盾的雙方的,所以任何矛盾的雙方都要分為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5.方法論意義不同。主次矛盾的原理告訴我們集中力量找出主要矛盾,才能找到解決複雜問題的重點、關鍵或中心,同時做到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原理告訴我們,事物的性質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因此,人們在認識事物時,必須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正確認識事物的性質、主流,同時,次要方面對事物的性質也有一定的影響,一定條件下二者還可能相互轉化,所以也不能忽視矛盾的次要方面。 6.可以用來判斷二者區別的一些重點詞語:“抓重點”、“抓中心”、“抓關鍵”、“突出任務”、“核心問題”、“放在首要地位”等說法都可以判斷為抓主要矛盾;“抓主流”、“辨方向”、“識大局”(分析形勢)、“判斷性質”、“佔主體”等詞語都可作為矛盾主要方面的識別依據。 聯絡: 1.都是講矛盾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平衡的問題,都屬於矛盾特殊性的兩種情形。 2.主次矛盾都是矛盾體,因而其內部均包含著矛盾的雙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它們各自的矛盾主、次方面。有時我們可以見到這樣的一個說法:“主要矛盾決定著複雜事物的性質和發展方向。”其實其本質含義就是說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了這個複雜事物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3.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關係都是相互聯絡、相互影響,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的。 4.二者都要求堅持用兩點論和重點論統一的觀點看問題。 二、馬克思哲學矛盾論 辯證法:辯證法的基本範疇,物質存在的基本形式。矛盾首先是物質的,其次才是意識形式上的反映--作為概念的存在。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 。在古代哲學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對立面的統一的思想。黑格爾在其唯心主義哲學中明確提出矛盾即對立統一。馬克思主義吸取了黑格爾的合理思想,系統提出了唯物辯證法的對立統一規律,把矛盾規定為反映事物的對立統一關係的哲學範疇。 認為任何事物都是作為矛盾統一體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辯證法的矛盾範疇不同於邏輯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本性及其在人們思維中的反映,而邏輯矛盾則是由於違反了形式邏輯的規則而出現的邏輯錯誤,是思維混亂的表現。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叫做矛盾。簡言之,矛盾就是對立統一。所謂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互相鬥爭。 所謂統一是指如下兩種情形:第一,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著的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轉化。它們中的一方對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舊矛盾向新矛盾的轉化中對舊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單純的否定,而是辯證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 例如,如果沒有A與B之間的衝突,就不會轉化成武器矛,而有矛必然會有盾,矛盾之間不斷相互否定,又相互促進其發展,現在演變成導彈與導彈防禦體系的矛盾。 正確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義,還必須注意:首先,矛盾雙方的對立和統一,始終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雙方對立統一的關係,既指事物內部存在的這種關係,也指事物之間存在的這種關係。再次,不能把哲學上講辯證矛盾同邏輯矛盾混為一談。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中,並且貫穿於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即矛盾無處不在,矛盾無時不有。 學習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對於我們科學地看問題、辦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首先,要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敢於承認矛盾、揭露矛盾;其次,還要善於全面分析矛盾,堅持兩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著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兩點,而不是一點,那麼我們要如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就必須堅持一分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對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堅持兩分法、兩點論。 矛盾是客觀與主觀的對立統一,矛盾存在於一切客觀事物中,也包括主觀思想,矛盾只有被人的主觀思想所認識,矛盾才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拓展資料: 矛盾辯證關係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證關係 內容原理:矛盾的普遍與特殊性辨證統一的。a.兩者相互聯結,普遍性寓於特殊性之中,並透過特殊性表現出來,沒有特殊性就沒有普遍性,特殊性也離不開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沒有的。b.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變的,在不同的場合又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方法論:要求我們遵循從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認識次序和工作方法,要求我們把馬克思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辨證關係 內容原理: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的。主要矛盾和次要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要求我看問題、看事情既要善於抓重點,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又要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解決次要矛盾。 3.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辨證關係 內容原理:在事物內部居與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質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處於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兩者是對立統一的。它們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賴。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要求我們看問題既要全面,又要善於分清主流和支流。 4.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內容原理:兩點論是指在認識複雜的事物時,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認識某一矛盾時,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重點論是指認識複雜事物發展過程中時,要著重把握主要矛盾,在重點識某一種矛盾時,要著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兩點論和重點論是緊密相聯的。兩點是有重點的兩點,重點是兩點中的重點。 方法論:要求我們應該把兩點論和重點論統一起來,看問題,辦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於抓住重點主流,反對一點論和均衡論。 :矛盾觀念- 矛盾-
哲學中的矛盾觀: 一、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 總述—— 矛盾有主次之分,兩者同屬矛盾特殊性的兩種情形,都是由於事物發展的不平衡性引起的,都存在於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我們在認識上和實際運用中容易將兩者混淆。 區別: 1.含義不同。 主要矛盾是指在複雜事物中包含多個矛盾,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個矛盾居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起著決定作用,這個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反之,不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就是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一個矛盾的兩個方面中,其地位和作用不平衡,其中居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反之,處於被支配地位,對事物的發展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就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 2.二者提出的背景不同。 現實存在的事物往往是很複雜的,不只包含一種矛盾,而是一個由多種矛盾構成的矛盾體系或系統。主、次矛盾說的是“矛盾體”,可以稱為“一個”可“一種”矛盾;而矛盾主、次方面研究的是任何一個矛盾中的兩個對立面之間的關係,說的是“矛盾側面”,只能叫做“一方”或“方面”。 3.從外延上講,主要矛盾是就複雜事物中所包含的“許多矛盾”相互比較而言的,而主要方面則是就“同一矛盾”的雙方相互比較而言的。比較的結果,主要矛盾一般只有一個,而次要矛盾則可以有多個;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一方,而次要方面也只有一方。 4.並非一切事物內部都有主要矛盾。事物有簡單和複雜之分,對簡單事物而言,其內部只包含一個矛盾,因而無所謂主次。只有複雜事物內部包含兩個或兩以上的矛盾時,才有主次之分。而對於任何一個矛盾而言,它總是包含著矛盾的雙方的,所以任何矛盾的雙方都要分為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5.方法論意義不同。主次矛盾的原理告訴我們集中力量找出主要矛盾,才能找到解決複雜問題的重點、關鍵或中心,同時做到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矛盾的主次要方面原理告訴我們,事物的性質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因此,人們在認識事物時,必須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正確認識事物的性質、主流,同時,次要方面對事物的性質也有一定的影響,一定條件下二者還可能相互轉化,所以也不能忽視矛盾的次要方面。 6.可以用來判斷二者區別的一些重點詞語:“抓重點”、“抓中心”、“抓關鍵”、“突出任務”、“核心問題”、“放在首要地位”等說法都可以判斷為抓主要矛盾;“抓主流”、“辨方向”、“識大局”(分析形勢)、“判斷性質”、“佔主體”等詞語都可作為矛盾主要方面的識別依據。 聯絡: 1.都是講矛盾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平衡的問題,都屬於矛盾特殊性的兩種情形。 2.主次矛盾都是矛盾體,因而其內部均包含著矛盾的雙方,所以,主次矛盾又都有它們各自的矛盾主、次方面。有時我們可以見到這樣的一個說法:“主要矛盾決定著複雜事物的性質和發展方向。”其實其本質含義就是說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了這個複雜事物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3.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關係都是相互聯絡、相互影響,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的。 4.二者都要求堅持用兩點論和重點論統一的觀點看問題。 二、馬克思哲學矛盾論 辯證法:辯證法的基本範疇,物質存在的基本形式。矛盾首先是物質的,其次才是意識形式上的反映--作為概念的存在。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 。在古代哲學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對立面的統一的思想。黑格爾在其唯心主義哲學中明確提出矛盾即對立統一。馬克思主義吸取了黑格爾的合理思想,系統提出了唯物辯證法的對立統一規律,把矛盾規定為反映事物的對立統一關係的哲學範疇。 認為任何事物都是作為矛盾統一體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辯證法的矛盾範疇不同於邏輯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本性及其在人們思維中的反映,而邏輯矛盾則是由於違反了形式邏輯的規則而出現的邏輯錯誤,是思維混亂的表現。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叫做矛盾。簡言之,矛盾就是對立統一。所謂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互相鬥爭。 所謂統一是指如下兩種情形:第一,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著的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轉化。它們中的一方對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舊矛盾向新矛盾的轉化中對舊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單純的否定,而是辯證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 例如,如果沒有A與B之間的衝突,就不會轉化成武器矛,而有矛必然會有盾,矛盾之間不斷相互否定,又相互促進其發展,現在演變成導彈與導彈防禦體系的矛盾。 正確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義,還必須注意:首先,矛盾雙方的對立和統一,始終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雙方對立統一的關係,既指事物內部存在的這種關係,也指事物之間存在的這種關係。再次,不能把哲學上講辯證矛盾同邏輯矛盾混為一談。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中,並且貫穿於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即矛盾無處不在,矛盾無時不有。 學習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對於我們科學地看問題、辦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首先,要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敢於承認矛盾、揭露矛盾;其次,還要善於全面分析矛盾,堅持兩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著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兩點,而不是一點,那麼我們要如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就必須堅持一分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對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堅持兩分法、兩點論。 矛盾是客觀與主觀的對立統一,矛盾存在於一切客觀事物中,也包括主觀思想,矛盾只有被人的主觀思想所認識,矛盾才有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拓展資料: 矛盾辯證關係 1.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證關係 內容原理:矛盾的普遍與特殊性辨證統一的。a.兩者相互聯結,普遍性寓於特殊性之中,並透過特殊性表現出來,沒有特殊性就沒有普遍性,特殊性也離不開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沒有的。b.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變的,在不同的場合又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方法論:要求我們遵循從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認識次序和工作方法,要求我們把馬克思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辨證關係 內容原理: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的。主要矛盾和次要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要求我看問題、看事情既要善於抓重點,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又要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解決次要矛盾。 3.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辨證關係 內容原理:在事物內部居與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質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的,處於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兩者是對立統一的。它們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賴。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要求我們看問題既要全面,又要善於分清主流和支流。 4.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內容原理:兩點論是指在認識複雜的事物時,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認識某一矛盾時,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重點論是指認識複雜事物發展過程中時,要著重把握主要矛盾,在重點識某一種矛盾時,要著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兩點論和重點論是緊密相聯的。兩點是有重點的兩點,重點是兩點中的重點。 方法論:要求我們應該把兩點論和重點論統一起來,看問題,辦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於抓住重點主流,反對一點論和均衡論。 :矛盾觀念- 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