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音樂如影

    孩子,父母心中的“無價之寶“,父母對於孩子的愛是天底下最無私的“愛”,父母為了孩子可以捨棄一切......甚至生命,然而 當父母心中的最愛被人無情的剝奪了,此時此刻父母的心情會是一種什麼樣的煎熬......這就是“人販子”以非法手段實施誘騙,販賣,剝奪其人身自由從而謀取暴力,別拐賣的孩子沒人不願意留在父母的身邊享受著家庭的溫暖與呵護,但襁褓中的嬰兒以及少不更事的孩子在遭遇被拐賣的情況下,面對他們的只有“順從”。

    還有一些已經懂事的孩子在被拐賣後,他們的命運就悽慘無比,他們日夜思念著爸爸媽媽,他們想早日回到爸爸媽媽的懷抱中,然而這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為了讓這些孩子為己所用,成為賺錢的工具,用殘忍的手段,鎖鏈,打殘,截肢,毀容,灌藥等方式使孩子看上去非常可憐,會博取他人的同情。乞討 無論在炙熱的Sunny下,還是嚴寒的冬日,衣衫襤褸,身患殘疾的孩子就會出現在人流傳動的大街小巷,沿街乞討,善良的人民看到這麼可憐的孩子都會伸出援助之手,這就是“人販子”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

    “人販子”有的偷偷摸摸拐走孩子,有的光天化日明目張膽的搶孩子,囂張氣焰令人髮指,惡貫滿盈的人販子 陳蓮香 拐賣46名兒童

    近年來國家加大對“人販子”的打擊力度,處罰尺度也在加強,社會各界一起攜手共同打擊“人販子”,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剝奪了他人的幸福!

  • 2 # 風雨黃鶴村

    “被拐賣的孩子如何逃脫?是自己不願意走還是走不了?”。大過節的,這是一個十分沉重難受的話題,也讓受傷害家庭傷心的話題,更是讓我們強烈呼籲嚴打嚴懲犯罪分子,對這一萬惡毒瘤決不手軟決不姑息,齊心協力共討之誅之。原諒我,只想從另一角度談些愚見:

    眾所周知,我們國家法制原則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律有關條文也已明確: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勿須質疑,這是法律也是鐵的手段,為保護婦女兒童起到了保障作用,也對犯罪分子具有嚴歷的威震力。

    但為何此類傷天害理案件不能杜絕,在一定時間範圍內還時有發生?央視《等著我》以及相關報道讓我們憤怒,義憤中匯成一致共識:加大力量執法,加大宣傳投入,為了構建和諧對犯罪分子加大打擊力度,並賦予執法部門更嚴歷的執法原則性和靈活性,綜合治理,從重從嚴,全民皆兵,持之以恆,長期高壓,堅決打擊。

    提高犯罪成本,強大的高壓手段讓犯罪分子沒有作案死角,犯罪必捉必誅,望而生畏,聞風喪膽;

    強化宣傳力度,並賦予相關執法人員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靈活“組合拳”,使之全民皆兵,人人喊打;

    沒有買賣就沒了傷害,買賣同罪,決不因案而異、因“傷害”大小而異,利劍高懸,使之防微杜漸無處藏身;

    統一認識,強化管理,全民動員,並使之制度化、嚴厲化、打擊化成為常態,並建立問責監督和舉報獎勵系統,持之以恆決不鬆懈。

    (注:圖片選用網路,致謝)

  • 3 # 佳品文化工作室

    每個孩子出生都是父母的心頭寶,可在成長的過程中有的孩子走丟了甚至被壞人騙走了。一邊是父母泣不成聲,沒日沒夜的尋找自己的孩子。另一邊是孩子被賣掉,運氣好的能遇到好的養父母,運氣不好的孩子被壞人控制。試想一個出生沒多久的幼兒,低至幾個月大到兩三歲有什麼能力和壞人作鬥爭,怎麼可能從壞人手裡逃脫。

    每每看到街上那些殘疾的孩子,有多少是天生殘廢有多少是被人禍害的?恐怕有的孩子早已被折磨的不記得自己的父母了,讓我們一塊呼籲建立完善的法律打擊那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讓我們做父母的不再擔心帶孩子出外,換世界一個和平。

  • 4 # 喜歡寫

    被拐賣的孩子,分兩種:不懂事的如4歲以前,被賣了之後,哭過鬧過一段,慢慢地也就適應了。可憐無知的孩子,命運就這樣地被改變了一生。可慬事一點的孩子,被人販子誘騙後,買家多數不願意買,怕這樣的孩子總惦心親生父母,養不親。所以多數都被人販子,即使倒手,也都當成為己掙錢的工具:胳膊擰不過大腿,非打就嚇地,甚至把孩子折磨成這個樣子,當街要飯乞討,附近還有人看著,討到的錢還都被收走,只讓孩子吃個飯度個命而以!可憐的孩子,肉體被摧殘,內心卻承受想念父母的煎熬!本是在父母的呵護下,揹著書包進學堂的年齡,卻被人販子拐進設計好的掙錢慾望的鴻溝裡,飽受著人間疾苦,體驗著世態炎涼!萬惡的人販子,毀掉小小孩子的人生,來達到你們金錢的慾望,你們也不會有好下場的!

    人販子造成多少家庭的悲慘人生,想想那父母望孩欲穿的眼神,人販子就是奪走人間親情的劊子手,用那沒有人性的軀殼,在人間坑蒙拐騙!

    國家也加大了打擊力度,全民也都加強了對孩子的這方面教育,相信不久的將來,人販子不會再有得逞的那一天!

  • 5 # 李夢龍

    每次回答這樣的問題時心情都非常沉重,每一個孩子都是一個家庭的未來和希望,那些拐賣孩子的人一定會有報應的,並且也希望國家能夠加大懲罰力度,絕不姑息。

    但是作為家長我認為與其討論這樣的問題不如防患於未然,經常教育孩子不吃陌生人給的零食,不要和陌生人走還有在外面不能擅自離開家長這些都是很重要的,現在很多家長認為已經是法制社會了,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但是現實告訴我們這樣的事情仍然存在,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那麼對於家長來說要如何教育和引導孩子懂得自我保護,並且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呢?

    第一:平時的言傳身教。

    家長在和孩子平時的相處時要經常告訴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給的食物,在外面不能離開父母更不能和陌生人走。並且清楚的告訴孩子不能夠這樣做的原因,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認知,培養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

    第二:利用繪本與影片。

    現在我們國家教育部設立的有專門的安全教育平臺,上面有很多關於孩子的衛生、保健以及安全教育的常識包括影片,家長們可以帶著孩子看一看,還有很多類似的圖書與繪本,圖文並茂的話會讓孩子更加有興趣,記憶的也更加深刻。

    第三:學會尋求幫助。

    有的家長在孩子平時犯錯誤的時候會告訴孩子,再不聽話就告訴警察叔叔把你抓走,這樣的做法是不正確的,要告訴孩子警察是幫助你保護你的,讓孩子形成正確的認知,在遇到危險或是困難的時候懂得如何去尋求幫助。

  • 6 # 甜甜圈伐木累

    前兩天看了一則新聞,貴州一名被拐三年的8歲女孩,憑記憶走回了家。

    這個小女孩名叫小娟,5歲那年和哥哥在外玩耍,被一婦女拐騙走了,人販子將小娟帶回家後,經常動手打罵虐待她,直到有一天,小娟趁人不在家時,逃了出來,走了好幾個小時,憑藉記憶回了家,帶著一身被虐待的痕跡。目前警方已經將這對夫妻抓獲了。

    為什麼小娟被拐三年後能自己回家?很重要的原因是她被拐的地方其實離家不遠(這對夫妻打的就是燈下黑),被拐的時候她5歲,能記著家的位置,才能在3年後有幸逃脫。

    然而絕大多數被拐賣的孩子沒這麼幸運,幾乎是自己走不了的,2個原因:

    1、被拐的地方離家很遠,很多人販子拐帶成功後,會把孩子趕緊帶走,賣到幾千裡以外的小山村,犄角旮旯的地方,把人看得緊緊的,怎麼跑?

    2、被拐的孩子年齡太小了,記不得家的位置、記不得父母的名稱,就算跑出來了,怎麼回家?也只能在外面流浪。

    有些孩子走失了,家人散盡家財,忍受痛苦,堅持找了二三十年才得以團聚,可還有許許多多的家庭,一點希望也無,就這樣家離子散,痛苦半生。那些作惡多端的人販子都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願天下無拐,家庭和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動物之中也有同性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