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受國家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約束,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 “經濟合理”是指計量檢定,組織量值傳遞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計量設施,合理地佈置檢定網點。“就地就近”進行檢定,是指組織量值傳遞不受行政區劃和部門管轄的限制。 (2)從計量基準到各級計量標準直到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式,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的要求進行。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3)對計量器具的計量效能、檢定專案、檢定條件、檢定方法、檢定週期以及檢定資料的處理等,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制定部門計量檢定規程、地方計量檢定規程,並向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備案。 (4)檢定結果必須做出合格與否的結論,並出懼證書或加蓋印記。 計量檢定過程包括了檢查和加標記、出證書的全過程。檢查一般包括計量器具外觀的檢查和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的檢查等。計量器具計量特性的檢查,其實質是把被檢定的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與計量標準器的計量特性相比較,評定被檢定的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是否在計量檢定規程規定的允許範圍之內。 (5)從事檢定的工作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並持有有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檢定員證。
(1)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受國家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約束,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 “經濟合理”是指計量檢定,組織量值傳遞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計量設施,合理地佈置檢定網點。“就地就近”進行檢定,是指組織量值傳遞不受行政區劃和部門管轄的限制。 (2)從計量基準到各級計量標準直到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程式,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的要求進行。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3)對計量器具的計量效能、檢定專案、檢定條件、檢定方法、檢定週期以及檢定資料的處理等,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制定部門計量檢定規程、地方計量檢定規程,並向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備案。 (4)檢定結果必須做出合格與否的結論,並出懼證書或加蓋印記。 計量檢定過程包括了檢查和加標記、出證書的全過程。檢查一般包括計量器具外觀的檢查和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的檢查等。計量器具計量特性的檢查,其實質是把被檢定的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與計量標準器的計量特性相比較,評定被檢定的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是否在計量檢定規程規定的允許範圍之內。 (5)從事檢定的工作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並持有有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檢定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