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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獅子貓她爹

    如果賣武器的國家是兩個交戰國的對手,它賣武器給那個國家,另一個國家就會把它當成敵對國家。也有可能,其中一個國家和另一個國家有協議,那麼賣武器的國家不會違約。當然,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也可能會毀約。成了敵人的敵人。

  • 2 # 桫欏門

    因為第三方向在戰爭中售賣武器的行為無疑是在給雙方的戰爭加了把火,這不符合人道主義。事情也不是絕對的,軍火買賣一直都是全世界最掙錢的生意之一。退換下的武器,即將過期的彈藥,還未列裝就已經過時了的軍事裝備,你以為這些都會被銷燬嗎?

  • 3 # 和2不同

    這個世界,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倘若兩個國家之間不幸發生了戰爭,這兩個國家發展停滯,舉全國之力奪取所謂勝利。所謂戰爭,就是普通無辜人的災難。無論哪一方的民眾,都會因此而受傷害。戰爭本身就有違當今時代發展主題。

    此時,第三方售賣武器給戰爭中的任何一方,會造成:

    1你買我買,延長戰期,增加死亡,加劇國家仇恨。接機大發戰爭財的第三方,掙取的每一張鈔票都沾滿了戰爭華人民的獻血,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精神。

    2你賣我賣,商人競爭,加劇摩擦。即使為國際多數國家不齒的戰爭財,也有競爭者,引發更大範圍內的國家矛盾和地區摩擦,極大地延長戰期,還有可能引發新的戰爭。

    3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次大戰。當今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利益共同體,兩國之戰,第三方無論是金錢驅使還是陰謀推動,都會引發國際利益集團的更大爭端,動盪世界現有格局,就像是戰爭的催化劑,可能引發更多集團,更多國家的新的世界大戰,這才是主要原因。

    時代主題是和平與發展,願世界沒有戰爭。

  • 4 # 第一軍情

    眾所周知,現代戰爭都屬於高科技戰爭,短頻快是主要特點,如果兩個國家發生戰爭,其武器裝備肯定會十分吃緊,尤其對於沒有生產武器能力的國家來說,簡直就是要命的。那怎麼辦呢?只好向第三方國家求助武器彈藥了,可有個問題是,這第三方國家還不能隨意將武器賣給對方任何一人。

    這是因為聯合國有規定,一旦交戰雙方得到第三方的武器援助,那不好意思,這第三方國家就麻煩了,可以被視作交戰國。1982年英阿馬島之戰時,阿根廷空軍部隊從國外購買了十幾枚導彈,先後擊沉了英國的謝菲德爾號驅逐艦和大西洋運送者號補給艦,取得了不俗的戰果,可是等導彈用完之後,阿根廷就急了馬上嚮導彈製造國法國增購,可法國一聽立刻拒絕了這筆生意。原因很簡單,英法都是歐洲最大的國家,就怕英國以此為藉口給自己找茬,偷偷摸摸的幹也不行。英法距離太近了,稍微有個風吹草動就會惹來大亂子。

  • 5 # 阿斗不傻

    《為何有禁令因為戰爭持續性決定破壞力》

    印度就是典型沒有戰爭持續力的國家。

    當我們衡量戰爭潛力的時候,往往吧軍火生產力,納入國力指標進行計算。如果一個國家沒有軍火生產能力,那他的作戰永續性是不存在的。

    現代戰爭自從海灣戰爭之後都有個特點,就是持續時間段,節奏快。

    國家發生戰爭,武器軍火就會有非常大的消耗,基於此,如果一個有軍火生產能力的國家,和一個沒有軍火生產能力的國家交戰。如果不考慮外援情況下,結果就是顯而易見。

    正因為如此,聯合國就釋出啦一個規定,那就是。

    交戰中的二國被禁止軍火交易。追根溯源,這個規定為何產生,其實很簡單,就是聯合國希望透過禁令控制雙方交戰的時間,還有破壞程度。可謂是很有必要的一個禁令。

    很簡單,交戰二國,如果沒有武器啦,這個仗就沒辦法打啦,自然而然就停戰啦。然後聯合國在出面調解,雙方儀和。合情合理。

    當然,如果你非要買賣武器也是可以的,就是出口國要承擔風險,那就是,可以被視作交戰國。

    其實就我看來,這個禁令也沒什麼用,你說說,出口軍火的都是五大絕頂高手。他們真要賣,交戰國還敢宣戰的話。所以,所謂禁令,禁令,主要靠自覺。

    真打起來啦,賺錢又夠多,還不是該幹嘛幹嘛。嗯,所以一切的規則都是給沒實力的限制的。有實力的頂多按照道德遵守,如果不遵守我要賣,你咬我啊。不過就現在國際局勢而言,這個禁令他的實際作用還是很大的,除非特別大利潤,否則沒人會為蠅頭小利破壞規則。

  • 6 # 小杜代扣12分

    什麼規矩,美國鬼子沒有做到,哦懂了,都不要賣,讓美國鬼子一家賣,想得到是美的。美國還可以侵略其他國家是不是的嘛?說啊不要怕也敢著敢當啊美國不要怕說吧?

  • 7 # 凌勝利

    這個問題具有很強的誤導性,事實上,兩國發生戰爭時,第三方售賣武器的情況比比皆是。所以要搞清楚是誰不允許,是交戰雙方不允許還是國際法不允許,顯然這種情況基本是不存在的,要麼缺乏能力、要麼缺乏法律來制約第三方售賣武器。

    遙想當年,美國在一戰時期是大發戰爭財,其中一些武器,戰略物資都源源不斷地賣給了交戰雙方。只是後來美國為了避免捲入戰爭,規定交戰國自己進行運輸,從而使得更有利於海軍實力更強大的英國,德國非常不滿,對美國發起了潛艇戰。

    二戰時期,美國發揮了兵工廠的作用,在沒有參戰之前,將大量軍艦租借給英國,用於對抗德國。當然德國當時是很不滿的,但也沒有辦法。與此同時,美國在沒有對日本宣戰之前,也援助了中國不少武器,特別是重武器,蘇聯也是,沒少援助中國武器。

    毫無疑問,向交戰國出售武器會影響交戰雙方的勝負關係。現代戰爭實際上也是一種總體戰,各國都要開足馬力進行對抗。不過由於多數國家在平時的彈藥儲備比較有限,因而一旦戰爭延續時間太久,對外部武器的需求就會增強,而這些武器有時甚至會成為決定勝負的重要籌碼。

    不過能賣武器的都不是一般關係,與交戰雙方的關係,以往的軍火交易等因素都會影響武器銷售。相對而言,軍火貿易從來都不是僅僅靠錢能搞定的,交易雙方的關係至關重要,如果是盟國有時可以有友情價,如果是潛在對手,花再多錢也買不到。比如美國就不會把武器賣給俄羅斯。另外對武器的效能瞭解程度也很重要。

    總而言之,世界的和平與穩定需要各國的合作,如果聽任弱國遭受別國侵略而不施以援手則有損國際公平正義,如果助紂為虐發戰爭財則極為可恥,賣與不賣不能一刀切,而是需要基於國際和平與穩定的好處來考慮。

  • 8 # 睿恪煦

    兩國發生戰爭不允許第三方向交戰雙方售賣武器的想法其實是一廂情願的。這個初衷雖好,但是現實很骨感,很難禁止。沒有任何一個武器製造大國願意放棄發戰爭財的機會。這種做法的後果便是助紂為虐,延長了戰事,增加了戰爭的破壞性,給兩華人民帶來了更多的苦難。美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一方面揮舞著人權大棒到處趾高氣揚地道德說教,一方面趁別國戰爭之機大發戰爭財。

    在冷戰期間最典型的例子是兩伊戰爭。美國也在1980-1988年的兩伊戰爭中向交戰雙方售賣武器。美國曾向伊朗出售了2000餘枚導彈和一批飛機和坦克,從中漁利10億美元。美國在兩伊戰爭中主要是支援薩達姆的伊拉克的,因而向伊拉克賣了更多的武器,甚至向伊拉克提供了製造化學武器的原材料。美國的這種行為助長了薩達姆的囂張氣焰。薩達姆為了鎮壓國內庫爾德人的反叛,竟然明目張膽地使用化學武器。

    在冷戰結束後,美國依然繼續大發戰爭財。在2011年的利比亞戰爭中,美國向反政府武裝提供了大量武器,卡扎菲政權因而被推翻。在嚐到勝利的甜頭後,美國又想在敘利亞故技重施,想透過向反政府武裝出售武器以推翻阿薩德政權。只是反政府武裝太不給力,一盤散沙,難成大器。如今的阿薩德政權已經在俄羅斯的支援下站穩了腳跟,美國恐怕再難有機會推翻阿薩德政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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